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

    没什么了不起。

    什么叫情,什么叫意。

    还不是大家自己骗自己。

    什么叫痴,什么叫迷。

    简直是男的女的在作戏。

    是男人我都喜欢,不管穷富和高低。

    是男人我都抛弃,不怕你再有魔力。

    什么叫情,什么叫意。

    还不是大家自己骗自己。

    什么叫痴,什么叫迷。

    简直是男的女的在作戏。

    你要是爱上了我,你就自己找晦气。

    我要是爱上了你,你就死在我手里。

    这首歌叫卡门,描写了那个很著名的吉普赛女郎。云轻前世的时候就很喜欢听,此时只觉得这哥词万分合自己的心意,醉后不知岁月几何,也不管这里是哪里,直接就唱了出来。

    一边唱,一边踏着弗朗明戈的舞步,身体充满劲力地挥舞,旋转。

    她现在身上穿着夜墨府中特制的丝质浴袍,袍摆较普通长裙更宽大,跳起弗朗明戈来,倒也算得上合适。

    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歌曲,可是强劲鲜明的节奏,还有大胆奔放的歌词,听起来却也让人别有一番滋味。

    在座的几个男子都不是拘泥于一事一物的人,虽然云轻歌词中的某些句子在这个时代近乎大逆不道,可是听在他们的耳朵里,再看着云轻这样明快的舞步,竟觉得这曲子其实十分适合云轻,也只有云轻这样不在意世俗目光,随心而为的性子,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来。

    所有人里,只有夜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只有他能听得懂这歌词的每一个字。

    他默默地喝着酒,看着云轻半癫半狂的舞蹈,直到她一个旋转失了重心差点摔倒,才上前去把她接住,然后按在自己怀中。

    “好曲。”东海子云提起酒坛。

    “好词。”洛尘淡声说道。

    “好酒。”林青泉笑着。

    三人同时举杯,敬向夜墨,夜墨脸色黑成一片,云轻拎着酒坛还想和他们碰杯,被夜墨一把按住了。

    三人同时大笑,仰头喝了杯中的酒。就连洛尘这样孤单自矜的人,今夜也难得地放开一回,大口喝着酒。

    “难得尽兴,本王也来助个兴吧。”东海子云竹笛一横,一曲悠扬乐声立刻逸出。

    如果说云轻方才那首曲子是大俗,那东海子云这首曲子就绝对是大雅。

    曲调愉悦欢快,每一个音符都好像是在跳舞一般,透着轻灵清澈。

    “我也来搭把手。”林青泉微微一笑,单手一扬,一侧的溪水忽然跳起,一根根水柱水幕交替变化,就有如音乐喷泉一般。

    洛尘眼睛轻眨,坐在原地不动,可是周围的环境却忽然为之一变,不知何时,竟多了许多星星点点的萤火虫,萤火虫不喜刺激性气味,而这里全都是酒,根本不可能出现。

    所以只有一个解释,这些萤火虫,全部都是幻象。

    洛尘的能力,绝不只是能看到他人所想那么简单。

    念力高明的人自有一套守护自己精神世界的方法,在夜墨这些人面前,洛尘也无须顾忌什么,自如发挥便好。

    夜墨眸子微眯,一手揽着云轻不许她乱动,另一手抓着酒坛,一股风无地自起,柔和而轻暖,将草木吹得摇曳生姿,仿佛是海浪一般。

    念力是云蒙大陆上最为神秘也最为强大的力量,只有这世上顶尖的人才会与生俱来的拥有这种能力。

    一般人都将这种能力视为极为尊贵的存在,除非必要,甚至不肯轻易示于人前,可是现在,却被他们拿来讨一个女子的欢心。

    “我也要我也要!”乐声悦耳,轻风拂面,水意盈人,幻象当空,所有的一切都美的像梦里一样。

    云轻闲不住了,她迫不及待地也要展示一下自己的念力。

    “看我的!”云轻张牙舞爪地叫着,脑中念头飞转,片刻后,只见一队兔子从树林深处列队跑了出来。

    到了离他几步远的地方,这队兔子集体立了起来,然后,只见他们长腿一抬,竟然跳起了云轻刚才跳过的那种舞。

    “噗……”林青泉一口洒就喷了出来。

    洛尘也呛了,以袖掩唇,不停的咳嗽着。

    东海子云哪里还吹得了笛子,直接扔到了一边。

    夜墨则是无奈地看着怀里的人,这小女人,怎么就这么能搞怪?

    然而还没完,只见眼前白光一闪,那小毛球居然也跑到了兔子堆里,立起后腿,加入了动物弗朗明戈大军。

    它跳得特别陶醉,闭着眼睛,那旋转跳跃,俨然舞王一般。

    “小白小白,跳得好棒!”云轻大声叫道,手脚都挥舞着。

    东海子云三人更是笑得连酒坛子都握不住了,只有夜墨脸色越发漆黑,如果不是这么多人,简直想把这小女人摁着打一顿屁股。

    可是这脸黑到最后,终究还是忍不住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