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魏恕很希望能用自己赚来的钱,给元慧缨买一份礼物——这也是他去当家教的原因之一,

    就在范其英从望乡台离开之后,范其英便知道,魏恕也知道:他是范其英的魏恕的人生,就快要结束了。他感到阵阵恍惚,脑袋好像在一个看不见的圆形轨道上转着圈,腿脚发虚,心跳杂乱又清晰。晚饭时,他面对父母,努力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仍是像过去那样闲谈着。

    “……小恕,你去给人家当家教,干得怎么样了?”魏妈问道。

    “……还不错,那个孩子挺聪明的。”

    “不错,我看你明年就可以找正式工作了。”魏爸有些欣慰地看着他说。

    “嗯。”魏恕低头用力咀嚼着嘴里的食物,味同嚼蜡。明年……

    他想了许多之后,餐桌上的气氛突然沉默下来,于是他赶忙重新开口,说起有关元慧缨的事。

    “爸,妈,慧缨放寒假,我去她学校找她玩儿两天,然后陪她一起回来,好吗?”他看着爸妈说道。

    “行。可以。”魏妈点了点头。

    “额,妈,我跟慧缨,是认真的,你们放心吧。”

    魏妈笑了,说:“嗯,好。那我们就彻底放心了……”

    “嗯……”

    夜晚,魏恕躺在床上,突然又想起了父亲书房里的那幅画。那几株风雪中的青松。

    此时,他真真切切地品尝到了阳世中真正风雪的味道。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站在悬崖边,身边是彻骨的严寒,和狂暴的风雪。他感到孤独和恐惧,并艳羡画中松的挺拔和苍劲,因为他发现,不管是作为无常,还是人类,他都无力抗争这命运的暴风雪。

    他缓缓地流出泪来,泪水滑过他的眼角和耳朵,淌到枕头上。即便作为无常,看过了无数生离死别,沙场血海,而今快要到了自己的死别,他并不能抑制住自己的眼泪。他此刻感到了自己的弱小和无力,于是环起手臂抱紧自己,慢慢睡去了。在梦中,他忘记了冥界,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人类。

    第十七章 “之子于归,言秣其驹”,缘已尽,情难舍(2)

    鹿南霜在浔阳城呆了大约一个多月,阳世中已过四个多月,此时,已经是翌年一月了。

    魏恕再次到了元慧缨的学校所在的城市。他走出火车站时,天色灰暗,半空中飘着些细小的雪粒。在出站口,他看见了元慧缨,她戴着米色的围巾,红色的手套,远远地冲他摆着手。

    “冷吗?”魏恕来到她面前,问道。

    元慧缨脸冻得微红,笑着冲他摇摇头。她看上去气色不错,好像还胖了一点。

    “走吧。”他拉起她的手,两人并排着走出了车站。

    见面之后,两人与往常一样,两个捏作一个,除了上厕所都形影不离。元慧缨跟魏恕在一起,开心极了,而魏恕则心事重重,但一见她笑靥,便也向她笑着,掩饰着自己。

    晚上,两人独处之时,魏恕从包里取出了一块玉佩,放到了元慧缨的手中。

    “啊……你给我准备了礼物!”元慧缨有些惊喜地说道。她低头看那玉佩,乃是一个扁扁的葫芦形状,曲线笨拙,其上浮雕着系在葫芦腰上的一个小铃铛和一面小鼓。

    “这?你从哪里买的?”元慧缨觉得这葫芦奇怪,有些好奇地看着他问道。

    “额,我从淘宝上买的边角料,自己雕的。工具和玉石的钱,都是我当家教挣的钱。玉也不是什么好玉,主要是,我第一次雕这个,怕雕不好……”

    元慧缨呆在了那里。

    “……你是不是嫌弃了?它,是不是很丑?下次,下次我……”

    “没有。”元慧缨抱住了魏恕,在他耳边说道:“我很喜欢。”

    她放开魏恕,仔仔细细摩挲着手中的这块玉石,一边摩挲一边说:

    “没想到你……谢谢……这有什么说法吗?我只知道葫芦是福气的象征,你这上面的这个,是什么意思?这是钟和鼓吗?”

    “是。在古代的城市,用钟鼓报时,早晨敲钟,晚上击鼓。我想用这个钟鼓来代表时间,因为你喜欢历史;而且,它还代表,我们俩在一起的每个朝朝暮暮。”

    元慧缨听得眼睛温热起来,魏恕看见她的眼眶泛起些红色,眸子亮闪闪的,快要哭了出来,有些讶异她的反应竟如此强烈,轻轻抚了抚元慧缨的头发。元慧缨便将身子轻轻软倒在魏恕的肩膀上,抽了抽鼻子。

    “慧缨?你……”

    “嗯。”元慧缨的嗓子和鼻子里发出了两声细微的声音,然后手勾上了魏恕的脖颈。

    接着她吻了魏恕的嘴唇,魏恕的唇微微有些凉意,且在刚刚触到时,好像微微抽动了一下,也许是紧张。但马上,他便开始热烈地回吻她,比以往的吻都热烈,好像带着点破釜沉舟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