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好,别忘了是政府控股,政府是大股东,我们的投资翻倍了,政府的资本以一样的翻倍啊!”

    “你这样说,我心安了不少!”

    黄瀚道:“我建议干脆让马县长更加心安理得吧!”

    宋解放道:“别卖关子,直说!”

    “由马县长牵头给将要算成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的旧房子和地皮估值,与此同时发出募股倡议,不搞摊派,全凭自觉自愿。

    截止时间一个月时间,届时张榜公布国资、集体资产的估算方法和资产价值,争取把这一次股份制公司的成立流程做出标杆,成为县党校的讲课内容。”

    秦昆仑道:“对!没有人占国家的便宜,参股都是拿现钱,公之于众后再广泛宣传,欢迎群众监督!”

    宋解放表态道:“我完全同意!脚真不怕鞋歪,我们经得起群众监督。”

    见包括宋解放在内的县领导全部入彀,黄瀚心里暗笑。

    在座的除了宋解放,其余人都超过四十岁,黄道舟年纪最大已经五十五了,但是都没两世为人的黄瀚心里年龄大。

    是不是占了国家的便宜?这真的没法定论。

    比如说拆二代,如果不是国家发展起来了,他们家的地皮和房子有可能价值几千万上亿?

    他们什么都没干,天上就掉馅儿饼了,这是不是占了国家的便宜呢?

    县里主要领导推动房地产开发,并且入股了开发公司。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肯定能够得到优待,能够优先得到资源,这是不是在占国家便宜呢?

    一句话,别太较真,不要拘泥于形式,只要结果好就行。

    不搞歪门邪道,不欺压拆迁户,按章守法搞房地产开发,一样的能够挣大钱。

    黄瀚亲眼看到了三水县的拆迁,正经八百开始的时间其实是九十年代初,那时的拆迁工作好做,基本上没有钉子户。

    后来就越来越不行了!

    为什么?失去了公平原则导致老实人吃大亏。

    再后来,特别是二零一五年过后,拆迁工作又开始好做了。

    为什么?公平原则又回来了,钉子户人人喊打。

    三水城还出台的了新规定,所有的拆迁补偿金额进行公示,审计局负责第三方监督。

    主动搬迁拆迁户的给予奖金,钉子户比例低于百分之十五,执行强制手段。

    黄瀚推动三水县第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肯定会负起责任。

    一开始就坚定不移执行公平原则,取信于民,拆迁标准基本上执行拆一还一。

    不能容忍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行为!

    公平原则是底线,谁也不能触碰,拆迁补偿标准必须订死,万万不能谁闹就给谁加钱。

    百分之八十五的拆迁户同意拆迁,并且签订补偿协议后,都能得到奖金。

    剩下的少数人就用不着跟他们客气,奖金不给了,强拆,不怕谁不服,不担心谁越级上访,防范寻死买活的极个别行为即可。

    心中有正气,做事自然有底气。

    正气、底气何来?唯有真正的做到了一手托两家,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做到这些难吗?

    真的不难!

    九十年代初刚开始拆迁时基本上做到了,两千一五年后又基本上做到了,就足以说明问题。

    人民群众绝大多数是支持国家、支持地方发展的,保证做到拆一还一,尽可能满足原地回迁或者同样地段优先选房,工作就不存在难度。

    为什么是尽可能?

    因为有些拆迁地块并不是用来盖住宅楼,没办法回迁。

    黄瀚的构思是率先进行拆迁,进行房地产开发,把所有的流程规范起来,成为样板!

    以后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层出不穷,但是因为带头大哥的行为可圈可点,后来者肯定依葫芦画瓢。

    黄瀚的目标是,让群众诟病最多的拆迁,变成皆大欢喜你好我也好的惠民工程。

    第六百五十六章:家园集团

    这么多领导干部借钱入股合法吗?

    不知道,但是肯定不违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五年后才出台呢。

    私人借贷只要不是放高利贷本应该获得法律保护的。

    既然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达成共识,那就议一议公司全称,公司架构,公司级别,最起码决定由谁当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一番商议过后,宋解放拍板,三水县第一家股份制房地产公司叫做“家园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简称“家园集团”。

    秦昆仑拿定了主意,有关于“家园集团”的事儿他不陈述自己的主张,随大流表态。

    宋解放不知道秦昆仑是因为跟黄瀚家的私交,担心容易被误认为知道内情,为了防止瓜田李下,故意避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