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米现在主要产地还是南方,刘树找遍了全城也只找到一家卖稻米的,而且价格昂贵,刘树没舍得多买,先买了十斤回去。

    当天晚上,李煦就迫不及待地蒸了大米饭,一连吃了三碗,配着一盘炒青菜和一盘腌萝卜,把刘树心疼坏了。

    他心想:早知道殿下如此热爱稻米,他应该把那家店所有的稻米都买回来的,贵就贵点,他家殿下的身份难道还不值得吃最贵的米吗?

    李煦吃完饭才想起来问大米的价格,知道价格后不知该喜该忧,喜的是,以后他有田有地,只要把大米往北方卖不就能赚大钱了吗?忧的是,这么贵的米南方人真的能吃饱吗?

    毕竟买一斤大米能买十斤面呢,真是太奢侈了!

    刘树眼瞅着自家殿下脸色忽明忽暗,小心翼翼地问:“殿下,稻米还买吗?”

    李煦看着他问:“你爱吃吗?”

    刘树认真想了想,说:“还好吧,没觉得和北方的米有太大区别。”

    李煦又问小公主:“姝儿觉得这稻米味道如何?”

    小公主也认真想了想,说:“香甜软糯,但不如面饼好吃。”

    李煦又问:“到了南越,面食不易得,一年四季都得吃稻米,能习惯么?”

    小公主笑了笑,“父王不是说过,习惯只要二十一天就能养成了,姝儿吃着吃着也就习惯了。”

    李煦摸了摸她的小脑袋,老怀安慰,之前因为小公主总是习惯了早起给他请安,说了几次也没用,他想让小姑娘多睡会儿懒觉,就告诉她,习惯只要坚持二十一天就能养成,不信她试试。

    这会儿才试到第十天,她的习惯就改了,所以她对此深信不疑。

    李煦心里却想:面包蛋糕还没问世呢,他的美食连锁店也缺不了面粉啊,还是得想办法弄条稳定的商路才好。

    李煦到底没让刘树大肆购买稻米,只买了几十斤屯着自己消耗,然后买了不少大豆,准备在船上发豆芽吃,小公主爱好面食,李煦又让刘树多买了几十斤小麦。

    比起大豆和小米,小麦的价格也更高些,做出来的面食也更好吃,在这个年代,各种粮食的产量都低,而且靠天吃饭,遇上风调雨顺的年份能多收些,粮价也会低些,遇上灾年,大家吃不上饭不说,粮价还高的出奇。

    因此,耕种土地的农民日子并不好过,能维持温饱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了。

    李煦这一路走来见到民生艰难的事太多了,而按照邱承志的说法,从京城到沧州这一带已经是全大燕最富有的地方了,越往南情况越糟糕,扬州一带风调雨顺的年份多,按理收成更好,百姓应该不愁吃才对,可那一带也是海盗最猖獗的地方,朝廷兵力有限,水师力量薄弱,遇到海盗上岸,最先跑的就是那些当兵的,留下的百姓为了活命往往只能贡献出一整年勤劳耕种的粮食。

    后来逐渐演变为,被海盗控制的村镇,每年固定上缴粮食和女人,才能免除被烧杀抢掠。

    以李煦的看法,一旦哪天村民们交不上足够的粮食和女人,他们连最基本的反抗能力都没有。

    不过这些问题也不是李煦现在能解决得了的,能活着抵达南越才是他目前的首要目标。

    又过了一天,叶长青神神秘秘地来找他,“殿下,您跟我出去一趟吧。”

    李煦猜测是纪韩宇的事情有了进展,但他这身份一出门就可能面临着危险,保镖没带够他没安全感。

    他想了想,把贾平也带上,好歹有过一菜之恩,李煦对贾平还是有五分信任的,而且他认出贾平就是之前拒绝抱他下马车的年轻侍卫,偶然听他们开玩笑说,贾平当时是太激动了,所以反应慢了三拍。

    李煦把刘树留在驿馆里照顾小公主,叮嘱他有事找林统领,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这两个小的也能活命。

    可能是经历过一次惨痛的意外,李煦现在格外看重身后事,以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是拖家带口的一家之主,不能死的太随便了。

    他特意换了一套不起眼的衣服,摘掉头发上的玉冠,只用一根发带固定起来,看着和寻常富家公子没两样。

    见到等候在门口的贾平,他问道:“林统领可知你跟着本王出门?”

    贾平拘谨地回答:“知道的,统领大人同意了。”

    李煦点点头没说话,他这段时间的小恩小惠还是起了作用的,至少大部分羽林军都对他客客气气的。

    第24章 眼高于顶

    外头下着下雨,李煦撑了一把自己做的油纸伞出门,他身姿挺拔、墨发如瀑、身后还跟着贾平和叶长青这两个魁梧的大帅哥,一上街立即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大燕王朝并不像后期封建社会那样保守,街上随处可见各个年龄层的姑娘大妈,而且他们热情的程度让李煦大开眼界。

    李煦一路收了不知道多少手帕荷包,好些个大胆的姑娘朝他暗送秋波,更搞笑的是,有几个年纪比李煦还大,直接往他怀里塞金子,李煦想:如果哪天我走投无路了,出来卖个色应该也能养家糊口。

    走出两条街后,他们三人被一辆牛车拦住了去路。

    两名少女从牛车上跳下来,看衣饰就知道是一主一仆,为主的那个小姑娘用帕子遮住半张脸,俏生生地瞧着李煦,为仆的那位则跑到李煦面前高傲地说:“这位郎君,我家主子乃魏氏阿曼,魏氏五服内的千金,你可愿意与我家主子结亲?”

    李煦上辈子出名后也遇到过拦路表白的女孩,但人家一般只说要谈情说爱,可没一上来就谈婚论嫁的。

    “抱歉,我不认识什么魏氏阿曼。”李煦直接拒绝。

    “你……连魏氏都不知,也不知道哪来的穷酸子,你可想清楚了,能入赘到我主子家可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李煦气笑了,抖了抖腰间挂着的玉佩,问:“你哪只眼睛看出我穷酸了?”他虽然今天穿的很低调,但也是皇宫出品的衣服,一身行头低调而奢华,说他穷酸,他手上那把伞都不能同意。

    但两个小姑娘哪里懂得看这些,只当这沧州城内找不出比魏家更高贵的门第,自然是眼高于顶的。

    不等对方回答,李煦傲慢地说:“抱歉,你家姑娘配不上我,还是另寻佳婿吧。”

    叶长青和贾平齐齐喷笑,他们没想到顺王说话如此直接,倒是和那姑娘主仆不分高下了。

    那魏家千金听完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她把帕子拿开,跑到李煦跟前,质问道:“你觉得我配不上你?我不好看吗?”

    李煦凭良心说:“还行,一般般。”这个时代的女孩并非不好看,只是化妆技术和二十一世纪差太多,脸涂的死白死白的,嘴唇又涂的血红血红的,看着像恐怖片里的女鬼,李煦欣赏不来。

    叶长青和贾平不厚道地笑着说:“姑娘,你还没我家主子好看呢,你都不照镜子的吗?”

    那魏家千金气的甩袖离开,她的小女仆还朝李煦“呸”了一口,骂了句:“狗眼不识泰山。”才愤然离开。

    叶长青小心瞅着李煦的脸色,安慰道:“王爷,您别和小姑娘一般见识,她那才是狗眼呢。”

    李煦当然不会和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计较,但气还是气的,而憋着气不发向来不是他的性格,他问叶长青:“她口中的魏氏是哪个魏氏?”

    叶长青解释道:“这里是沧州,那魏氏应该是魏王氏那一支,乃是京城魏氏的分支,家主是魏大人的表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