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忍着掌心的剧痛,左手往外一推,那根尖刺完完全全地穿过了手掌,被他控在了手中,但也因此让心脏脱了险。
夏梓馨还躺在他怀里,她脸色苍白如纸,唇色全无,而眼睛却诡异如鱼目般睁着,既没有任何身材也没有半丝感情。
她的手被林默推得擎在了半空中,她停顿了半秒,又立即往蓬乱的头发中一抓,手中多了一根一模一样的尖刺,再次袭向林默。
他不得不用右手把她的身子往外一掰,把他拨离自己的怀抱。
随即,他看到了她毫无反抗能力地张开双臂往下倒去。
这高度,头下地的话,要不把脖子折断,要不头骨碎裂。
他一咬牙,仍扎着尖刺的左手攀在了钢管上,身子往下一坠,抓住了夏梓馨的右手。
他控住了她的手腕,血狂涌而出,没一会儿就洇红了他给她扎的布条,那根尖刺也脱手掉了下去。
接着,她反抓住他的手,手一运力,身子往上蹦起,左手已屈指作爪,抠向他的心脏。
她的中指刚好钻进了刚刚被扎中的血洞中,另外四根手指扣在皮肤上,也抓出了血口。
幸亏她没有妖兽的利爪,要不,这是毙命的一击。
林默痛呼出声,左手从钢管上滑落,两人一起坠往地面。
半空中,他松开了她的右手去钳她的左手,把她的手暂时地打掉了,但是她反应极快,两人在空中扭打起来。
他负了伤而且不愿伤害她,她本奄奄一息却在夏传智的控制下陷入了疯狂,在坠地前的刹那间,林默被动地自护着。
“轰!”
一声巨响,最后落地的时候,林默又把夏梓馨搂入了怀中,以自己的身体替她卸去了部分坠落的重击。
正常情况下这高度不算什么,此际的林默却觉得全身被凌迟了一遍,一股热气从腹部不受控地往喉头直冲,他张开嘴,一口腥甜的血吐了出来。
然后,眼前像蒙了一层黑纱,他视线昏暗了。
夏梓馨并没有受影响——只要她还没断气,她就能被一直操控着。
她的进攻已没了章法,近乎魔怔地追逐着他,她的拳头狠而快,而且完全没有顾忌,林默拖着身躯,一步步地挪开,她拳面上的血液在他躺过的地面上留下了一排红印。
他好不容易将尖刺从掌中拔出,跳起来抓住了她的拳头,他盯着她的眼睛说道:“你不是为了繁衍后代吗?她也是你的后代。”
他是对夏传智说的,他知道他能听见。
她的手筋抽了一下,很轻微,但林默感受到了,他继续说:“我会杀了她,这样你什么都得不到。”
“你不会。”声音很沉,伴着粗气,是从体育馆四面的扩音喇叭中传出来的。
林默猛吸一口气,甩开她的拳头,起膝踢向她的腹部。
夏梓馨急促后退,仅退了一步,林默的膝盖已贴到了身上,她两手往他膝上一推,借力向后翻出,四肢着地伏趴在地上,昂起头看他的时候,原来如死水的目中多了凌厉的杀气。
林默的左手掌如关不紧的水龙头往下滴血,他将皮衣脱下扔在地上,右手抓住衬衣衣襟一扯,把本就被撕破了的衬衣完全地抓成碎片,接着将布片缠在了左手上。
他上身赤裸着,左胸前有五个触目惊心的血洞,流出的血被汗水稀释了,颜色并不那么鲜艳。
完成包扎后,他两臂交叉胸前,亮出十指利甲,身上的白色毛发也在眨眼间长出,遮盖住了胸前的伤口。
他没想过这一场,夏梓馨成了他的对手。
她披散着一头乱发,一身半湿的红裙,裙摆贴在赤裸的小腿上,手臂全是蚯蚓般趴着的血迹,这让她本就消瘦、修长的身体看着更加弱不禁风。可与之成反比的是她脸上的坚毅和冷酷。
熟悉的坚毅,她总是不服输。从他们初相识开始,她就不畏险阻地追寻着真相,从没想过自己就是真相的一部分。
他想起他们为数不多的相处点滴,尤其记得在他被监控保护的那间小屋里,他闲来无事随意抚弄着琴弦,轻吟浅唱,而她坐在身边托着腮默默听着的样子很好看。
在他被一步步拉入陷阱、四面受敌的时候,她信任了他,以善意待她,他却还是利用了她。这就是辜负吧。
林默心里很难过。眼下,必须有一个人死去,这场战斗才会结束。
暗夜妖都
第191章 麒麟的灭绝
林默的目光钉在夏梓馨身上,她站着不动,可紧绷的四肢和躯干告诉他,她已箭在弦上,随时会发动进攻。
她不动,他也不动。他不想做先动手的那个。
他说:“你可以为达到目的而进行血祭,我也可以为保护那东西而杀一个人。”
扩音器里的呼吸声又再响起,持续了五秒才响起话音:“格安,我们本来可以友好合作。你是妖兽,你应当了解种族至于妖兽的重要性。”
“我了解。我甚至同情。”林默无法忘怀在龙泉谷中,目睹灭绝的神龙、貔貅和凤凰时内心的震撼,“但我无法苟同。”
这就是战书了。
夏梓馨猛向他冲了过来。不是错觉,她的速度更快了,虽然手无寸铁,但是拳风的凌厉程度堪比刀剑。
她的力量在极速地积聚,这既有夏传智输送给她的力量,也有这特殊的环境给她的能量加持。
将近七千个人类,林默想,在他们购买入场票提供身份验证的时候,麒麟兽就已经对供作血奴的这些人进行了筛选,以便供给的都是人类当中最上乘的精魂。
这个体育馆的设置也肯定有某种玄机,这些血奴环绕着夏梓馨的时间越长,她的玄力就不断增加,她在无声无息地吸食着他们的精魂。
他打起精神,再也不能留手了,两人赤手空拳地对抗,搅乱了场上的空气,林默隐约闻到阵阵飘荡的血腥味儿。
是哪儿出了问题?他再找不到体育馆的玄机所在,他就很可能败在她手上。她越变越强,而他越来越衰弱。
夏梓馨还躺在他怀里,她脸色苍白如纸,唇色全无,而眼睛却诡异如鱼目般睁着,既没有任何身材也没有半丝感情。
她的手被林默推得擎在了半空中,她停顿了半秒,又立即往蓬乱的头发中一抓,手中多了一根一模一样的尖刺,再次袭向林默。
他不得不用右手把她的身子往外一掰,把他拨离自己的怀抱。
随即,他看到了她毫无反抗能力地张开双臂往下倒去。
这高度,头下地的话,要不把脖子折断,要不头骨碎裂。
他一咬牙,仍扎着尖刺的左手攀在了钢管上,身子往下一坠,抓住了夏梓馨的右手。
他控住了她的手腕,血狂涌而出,没一会儿就洇红了他给她扎的布条,那根尖刺也脱手掉了下去。
接着,她反抓住他的手,手一运力,身子往上蹦起,左手已屈指作爪,抠向他的心脏。
她的中指刚好钻进了刚刚被扎中的血洞中,另外四根手指扣在皮肤上,也抓出了血口。
幸亏她没有妖兽的利爪,要不,这是毙命的一击。
林默痛呼出声,左手从钢管上滑落,两人一起坠往地面。
半空中,他松开了她的右手去钳她的左手,把她的手暂时地打掉了,但是她反应极快,两人在空中扭打起来。
他负了伤而且不愿伤害她,她本奄奄一息却在夏传智的控制下陷入了疯狂,在坠地前的刹那间,林默被动地自护着。
“轰!”
一声巨响,最后落地的时候,林默又把夏梓馨搂入了怀中,以自己的身体替她卸去了部分坠落的重击。
正常情况下这高度不算什么,此际的林默却觉得全身被凌迟了一遍,一股热气从腹部不受控地往喉头直冲,他张开嘴,一口腥甜的血吐了出来。
然后,眼前像蒙了一层黑纱,他视线昏暗了。
夏梓馨并没有受影响——只要她还没断气,她就能被一直操控着。
她的进攻已没了章法,近乎魔怔地追逐着他,她的拳头狠而快,而且完全没有顾忌,林默拖着身躯,一步步地挪开,她拳面上的血液在他躺过的地面上留下了一排红印。
他好不容易将尖刺从掌中拔出,跳起来抓住了她的拳头,他盯着她的眼睛说道:“你不是为了繁衍后代吗?她也是你的后代。”
他是对夏传智说的,他知道他能听见。
她的手筋抽了一下,很轻微,但林默感受到了,他继续说:“我会杀了她,这样你什么都得不到。”
“你不会。”声音很沉,伴着粗气,是从体育馆四面的扩音喇叭中传出来的。
林默猛吸一口气,甩开她的拳头,起膝踢向她的腹部。
夏梓馨急促后退,仅退了一步,林默的膝盖已贴到了身上,她两手往他膝上一推,借力向后翻出,四肢着地伏趴在地上,昂起头看他的时候,原来如死水的目中多了凌厉的杀气。
林默的左手掌如关不紧的水龙头往下滴血,他将皮衣脱下扔在地上,右手抓住衬衣衣襟一扯,把本就被撕破了的衬衣完全地抓成碎片,接着将布片缠在了左手上。
他上身赤裸着,左胸前有五个触目惊心的血洞,流出的血被汗水稀释了,颜色并不那么鲜艳。
完成包扎后,他两臂交叉胸前,亮出十指利甲,身上的白色毛发也在眨眼间长出,遮盖住了胸前的伤口。
他没想过这一场,夏梓馨成了他的对手。
她披散着一头乱发,一身半湿的红裙,裙摆贴在赤裸的小腿上,手臂全是蚯蚓般趴着的血迹,这让她本就消瘦、修长的身体看着更加弱不禁风。可与之成反比的是她脸上的坚毅和冷酷。
熟悉的坚毅,她总是不服输。从他们初相识开始,她就不畏险阻地追寻着真相,从没想过自己就是真相的一部分。
他想起他们为数不多的相处点滴,尤其记得在他被监控保护的那间小屋里,他闲来无事随意抚弄着琴弦,轻吟浅唱,而她坐在身边托着腮默默听着的样子很好看。
在他被一步步拉入陷阱、四面受敌的时候,她信任了他,以善意待她,他却还是利用了她。这就是辜负吧。
林默心里很难过。眼下,必须有一个人死去,这场战斗才会结束。
暗夜妖都
第191章 麒麟的灭绝
林默的目光钉在夏梓馨身上,她站着不动,可紧绷的四肢和躯干告诉他,她已箭在弦上,随时会发动进攻。
她不动,他也不动。他不想做先动手的那个。
他说:“你可以为达到目的而进行血祭,我也可以为保护那东西而杀一个人。”
扩音器里的呼吸声又再响起,持续了五秒才响起话音:“格安,我们本来可以友好合作。你是妖兽,你应当了解种族至于妖兽的重要性。”
“我了解。我甚至同情。”林默无法忘怀在龙泉谷中,目睹灭绝的神龙、貔貅和凤凰时内心的震撼,“但我无法苟同。”
这就是战书了。
夏梓馨猛向他冲了过来。不是错觉,她的速度更快了,虽然手无寸铁,但是拳风的凌厉程度堪比刀剑。
她的力量在极速地积聚,这既有夏传智输送给她的力量,也有这特殊的环境给她的能量加持。
将近七千个人类,林默想,在他们购买入场票提供身份验证的时候,麒麟兽就已经对供作血奴的这些人进行了筛选,以便供给的都是人类当中最上乘的精魂。
这个体育馆的设置也肯定有某种玄机,这些血奴环绕着夏梓馨的时间越长,她的玄力就不断增加,她在无声无息地吸食着他们的精魂。
他打起精神,再也不能留手了,两人赤手空拳地对抗,搅乱了场上的空气,林默隐约闻到阵阵飘荡的血腥味儿。
是哪儿出了问题?他再找不到体育馆的玄机所在,他就很可能败在她手上。她越变越强,而他越来越衰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