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到的时候,夜归来他们全都到了。

    酒菜已经摆上了桌,就等秦楚来了开席。

    秦楚一进包厢,所有人立马站了起来。秦楚右手在空中按了按,“都坐。”夜归来他们动作整齐地坐下。

    秦楚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一支笔。

    “老规矩,点名!”

    他没抬头,只盯着自己的笔记本,沉声喊道:“夜归来。”

    夜归来:“在!”

    “龙舞。”

    龙舞:“在!”

    “琉璃。”

    琉璃扶了扶镜框,道:“在!”

    “秋月枫。”

    秋月枫懒洋洋应道:“在!”

    “安格列·布朗。”

    “在!”

    秦楚在每一个点到名的人后面画了一个勾,点名完毕,秦楚唇角一勾,如释重负一笑。“这次行动,我一共从组织内带出来37人。”

    他抬起头,目光从一张张精神疲倦,但眼神却炯亮无比的脸颊上扫过。目光收回,秦楚这才说:“幸运的是,我将所有人都完整地带了回来。”

    这一次行动,无一伤亡,算是圆满完成。

    秦楚端起面前的酒杯,致敬所有兄弟姐妹:“敬生命!护和平!大家辛苦了!”

    所有人同时站起来,朝秦楚举起各自的酒杯,宣誓般庄重地说道:“敬生命!护和平!”

    一顿饭吃完,有人奔赴机场赶着回家去与家人团聚,有人结伴去外地旅行。站在酒楼门口,夜归来问秦楚:“你要回找墨墨吧?”

    秦楚嗯了声。

    夜归来又说:“我真羡慕你,有个人等你回家。”

    秦楚侧身盯着夜归来,想到夜归来的坎坷身世,心里也不好受。

    秦楚与夜归来认识了十几年,是真正的兄弟。夜归来并不是中国人,他其实是一名越南人。

    夜归来的存在,是一个污点。

    夜归来的母亲是村里的孤女,还患有精神疾病,她16岁那年被同村的男人侵害,才怀上了夜归来。

    因为精神失常,年少的女孩子并不知道自己怀孕了。直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有六七个月,显怀十分明显遮不住了,村里人这才知道她怀孕了。

    因为没钱去医院引产,夜归来的母亲只好生下他。他被生下来后不到三天,就被母亲丢弃在村外的田野里。

    而他的生母,在丢弃他后,便一个人离开了村庄。

    第306章 鉴定完毕,是个蠢货(4)

    村里一个善良淳厚的单身汉老人不忍信见夜归来饿死,就把他带回了家,用牛奶养大。生活虽然清苦,但夜归来好歹还是活了下来。

    7岁那年,夜归来的养父病死,夜归来又成了一个孤儿。

    村子里没有人肯照顾夜归来,夜归来便流浪到了城里,靠偷鸡摸狗捡垃圾过日子。

    10岁那年,夜归来遇见去越南查案的楚爷,夜归来这种流浪孩子最适合做一些盯梢跑腿的活,楚爷见他机灵,就找他帮了两回忙。

    后来楚爷抓到了罪犯,准备离开的时候,夜归来偷偷地躲进了他的后备箱。等楚爷发现夜归来的时候,夜归来因为中暑已经晕了过去。

    楚爷把他送到医院,救了过来。他问夜归来到底想做什么,夜归来如狼一样的视线紧紧盯着楚爷,他说了三个字,他说——

    【我想活。】

    楚爷被孩子那双求生的双眼给触动了。

    大抵是因为生了怜悯之心,总之楚爷最后还是把夜归来带回了守门人

    那之后,夜归来就一直把守门人当做自己的家。他改了名字,叫夜归来。因为他是在一个繁星点点的夜晚,被楚爷带回守门人的。

    夜归来比秦楚还要大一岁,去年便满了三十岁,他至今还是个童子鸡。

    秦楚叼着烟,盯着夜归来这人看了几眼。

    夜归来是个真正的糙爷们,冬天这么冷,他就穿了件白色的背心,外面是一件皮夹克,下身一条工装长裤,脚踩一双15元一双的绿布胶鞋。

    头发还是最没有造型的寸头,跟劳改犯似的。

    秦楚忍不住说:“好好收拾收拾,你也是一个帅哥。男人一帅,就不愁没女孩子爱。”也不知是为何,夜归来一年四季都爱穿绿布胶鞋,那是农民伯伯们最爱的鞋子了。

    夜归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着打扮,没觉得哪里不妥。“别看不起我的胶鞋,15块一双,12双换着穿,能从年头穿到年尾。耐操、还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