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瑞霞暗自点头,跟许文轩不同,她是第一次跟张重接触,这几番对话,张重给她感觉很不错,说话干干净净的,也不掉书袋。最关键的是人挺机灵的,自己问什么,他都知道要答什么。
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不管张重在文学界有多大的名气,那些都是虚的,以后自己女儿是要跟他过日子的。
两个人想要把日子过好,看的可不是那些个东西。要是张重是个飘在天上的人,就算他多有才气,以后过日子肯定天天闹矛盾。
她家老许年轻的时候就有些飘,好在经过这些年的调……磨合,总算是从天上落在了地上,接地气多了。
张重不错,很接地气。
许文轩想的则不同,关于择婿,他首先看中的肯定是品性,其次就是能力,至于飘不飘在天上,他还真没考虑得这么细致。
“以后有时间可以去家里面坐坐,把孩子也带上,我跟你许叔叔虽然人在金陵,不过两个地方离得不远,随时都能回来。”
张重直点头,“好。”
许雨涵坐在旁边松了口气,看样子母亲对张重还是很满意的。
来之前她最担心的就是母亲,父亲那边她倒是不怎么担心。
之后气氛逐渐融洽起来,许文轩他们虽然是开车来的,不过家离得近,走回去都行,也都喝了点酒。
在华夏,老丈人见女婿,一顿酒是不可避免的,即便一个是金陵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另一个是享誉文坛的文学家,但是到了酒桌上,喝酒跟平常人没什么区别。
不过张重这老丈人酒量一般,喝了不到半斤,舌头就开始有些打结了。
“张……重,你知道阿尔贝说过一句什么话么?他说,一切伟大的行动和思想,都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如果不是那次车祸,或许你现在应该是在某个办公室里面敲着代码,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而我们华夏,也会少一个……嗝,少一个才气斐然的大文学家,蒲松龄奖最年轻的获奖者依旧是庄语……嗝,星云奖的获奖者依旧没有华夏人……”
都说酒品如人品,曹瑞霞看着自己丈夫,暗叹一口气,这未来女婿的酒品没有试出来,你这个老丈人倒是先现了原形,好在今天也就他们三个人在场,要是什么亲戚朋友都在,那不得丢大脸了。
张重知道不能再喝了,就陪着许文轩侃大山。
不得不说,喝了酒之后的许文轩健谈很多,而且虽然舌头打结,但是条例清晰,说两句话就要带一句哲学名言。
第四七三章 我不会走路了!
“幸福是把灵魂安放在最适当的位置。”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子里面的一粒沙子。”
……
张重回到家的时候,脑袋还回响着许文轩在饭桌上蹦出来的一句一句名言警句。
他是打车回来的,在路上许雨涵已经打过电话给他,说他们已经安全到家,顺便还责怪了张重把他爸爸喝醉了,回到家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张重也有些醉意,不过毕竟年轻,这一会儿已经醒得差不多了。
“爸爸,给你看看我画的超级无敌大金龙。”
张重一回到家,芃芃就拿着一幅画冲了过来。
他笑着把芃芃抱在怀里,却没想到这丫头皱了皱鼻子说道,“爸爸你喝酒啦,好难闻。”
看着女儿一脸嫌弃的表情,张重叭的一口亲在她额头上,“不准嫌弃爸爸。”
芃芃苦着小脸说道,“我不是嫌弃爸爸,但是爸爸真的好难闻呀。”
张重撇了撇嘴,把她放在地上,然后拿过她手中的画,“这就是你画的金龙?”
“这是超级无敌大金龙。”芃芃强调道。
张重仔细地看着画,这龙……龙头倒是画得像模像样,也涂了黄色的颜料,但是这么多脚算是怎么回事,离得远点,还以为是个黄色的蜈蚣。
“你这金龙怎么这么多脚?”
“爸爸你不知道么?龙的爪子越多就越厉害,我画的金龙有二十八个爪子,所以才是超级无敌大金龙啊。”芃芃理所当然地说道。
在华夏,确实是有一种说法,龙的爪子越多就越尊贵,比较早的时候,龙多是三爪,后来演变成了四爪,五爪,用于区分阶级。
不过这里说的爪,其实是脚趾,龙的脚都四个。
当然还有一种特别的说法,说五爪金龙其实就是五个爪子,有一个藏在肚子里,等到战斗的时候才当作杀手锏亮出来,这个说法就有些中二了。
反正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人编的。
张重没有给芃芃普及这些神话知识,只是跟她说道,“你给它画了这么多腿,那它走路的时候应该先迈哪条腿?”
这可把芃芃难住了,她看着自己的画直抓脑袋,“它应该先迈前面两条腿吧。”
“如果先迈前面两条腿,那它是先迈左腿还有右腿?”
“这我怎么知道啊。”
“那你知道你走路的时候是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
“我当然……”芃芃看着自己的腿,感觉先迈右腿也不对先迈左腿也不对。
她越想越急,最后差点哭出来,“爸爸,我不会走路了。”
“你看,你连自己两条腿都没搞定呢,还给金龙画这么多条腿。”张重哈哈笑了起来,然后朝厨房走,他准备给自己倒杯水喝,刚喝了酒,嘴有些干。
芃芃见爸爸走了,连忙跟了上去,“爸爸,我不会走路了,你都不关心我。”
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不管张重在文学界有多大的名气,那些都是虚的,以后自己女儿是要跟他过日子的。
两个人想要把日子过好,看的可不是那些个东西。要是张重是个飘在天上的人,就算他多有才气,以后过日子肯定天天闹矛盾。
她家老许年轻的时候就有些飘,好在经过这些年的调……磨合,总算是从天上落在了地上,接地气多了。
张重不错,很接地气。
许文轩想的则不同,关于择婿,他首先看中的肯定是品性,其次就是能力,至于飘不飘在天上,他还真没考虑得这么细致。
“以后有时间可以去家里面坐坐,把孩子也带上,我跟你许叔叔虽然人在金陵,不过两个地方离得不远,随时都能回来。”
张重直点头,“好。”
许雨涵坐在旁边松了口气,看样子母亲对张重还是很满意的。
来之前她最担心的就是母亲,父亲那边她倒是不怎么担心。
之后气氛逐渐融洽起来,许文轩他们虽然是开车来的,不过家离得近,走回去都行,也都喝了点酒。
在华夏,老丈人见女婿,一顿酒是不可避免的,即便一个是金陵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另一个是享誉文坛的文学家,但是到了酒桌上,喝酒跟平常人没什么区别。
不过张重这老丈人酒量一般,喝了不到半斤,舌头就开始有些打结了。
“张……重,你知道阿尔贝说过一句什么话么?他说,一切伟大的行动和思想,都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如果不是那次车祸,或许你现在应该是在某个办公室里面敲着代码,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而我们华夏,也会少一个……嗝,少一个才气斐然的大文学家,蒲松龄奖最年轻的获奖者依旧是庄语……嗝,星云奖的获奖者依旧没有华夏人……”
都说酒品如人品,曹瑞霞看着自己丈夫,暗叹一口气,这未来女婿的酒品没有试出来,你这个老丈人倒是先现了原形,好在今天也就他们三个人在场,要是什么亲戚朋友都在,那不得丢大脸了。
张重知道不能再喝了,就陪着许文轩侃大山。
不得不说,喝了酒之后的许文轩健谈很多,而且虽然舌头打结,但是条例清晰,说两句话就要带一句哲学名言。
第四七三章 我不会走路了!
“幸福是把灵魂安放在最适当的位置。”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
“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子里面的一粒沙子。”
……
张重回到家的时候,脑袋还回响着许文轩在饭桌上蹦出来的一句一句名言警句。
他是打车回来的,在路上许雨涵已经打过电话给他,说他们已经安全到家,顺便还责怪了张重把他爸爸喝醉了,回到家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张重也有些醉意,不过毕竟年轻,这一会儿已经醒得差不多了。
“爸爸,给你看看我画的超级无敌大金龙。”
张重一回到家,芃芃就拿着一幅画冲了过来。
他笑着把芃芃抱在怀里,却没想到这丫头皱了皱鼻子说道,“爸爸你喝酒啦,好难闻。”
看着女儿一脸嫌弃的表情,张重叭的一口亲在她额头上,“不准嫌弃爸爸。”
芃芃苦着小脸说道,“我不是嫌弃爸爸,但是爸爸真的好难闻呀。”
张重撇了撇嘴,把她放在地上,然后拿过她手中的画,“这就是你画的金龙?”
“这是超级无敌大金龙。”芃芃强调道。
张重仔细地看着画,这龙……龙头倒是画得像模像样,也涂了黄色的颜料,但是这么多脚算是怎么回事,离得远点,还以为是个黄色的蜈蚣。
“你这金龙怎么这么多脚?”
“爸爸你不知道么?龙的爪子越多就越厉害,我画的金龙有二十八个爪子,所以才是超级无敌大金龙啊。”芃芃理所当然地说道。
在华夏,确实是有一种说法,龙的爪子越多就越尊贵,比较早的时候,龙多是三爪,后来演变成了四爪,五爪,用于区分阶级。
不过这里说的爪,其实是脚趾,龙的脚都四个。
当然还有一种特别的说法,说五爪金龙其实就是五个爪子,有一个藏在肚子里,等到战斗的时候才当作杀手锏亮出来,这个说法就有些中二了。
反正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人编的。
张重没有给芃芃普及这些神话知识,只是跟她说道,“你给它画了这么多腿,那它走路的时候应该先迈哪条腿?”
这可把芃芃难住了,她看着自己的画直抓脑袋,“它应该先迈前面两条腿吧。”
“如果先迈前面两条腿,那它是先迈左腿还有右腿?”
“这我怎么知道啊。”
“那你知道你走路的时候是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
“我当然……”芃芃看着自己的腿,感觉先迈右腿也不对先迈左腿也不对。
她越想越急,最后差点哭出来,“爸爸,我不会走路了。”
“你看,你连自己两条腿都没搞定呢,还给金龙画这么多条腿。”张重哈哈笑了起来,然后朝厨房走,他准备给自己倒杯水喝,刚喝了酒,嘴有些干。
芃芃见爸爸走了,连忙跟了上去,“爸爸,我不会走路了,你都不关心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