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百里合拢衣袖,往南躬身行礼:“这个人已经被君上五马分尸,但他所建的翼阙仍在南门,他立信的圆木根基无损,他为秦国定的律令,君上至今不改。”

    秦郁欠身回礼。

    正此时,东方传来一声号角。

    谈论戛然而止,众人极目远眺。

    秦郁前倾了身子,扶在观台的凭栏上,他也需要看得更远些,以便做出判断。

    鼓点如浪涛涌过。

    青鹞旗扑打黄尘,各军进场。

    一刹那,长矛伴着日光,刺入秦郁的瞳孔。

    ※※※※※※※※

    一排单辕铜甲战车熠熠前进,车毂尖端的棘刺飞速转动着,碾碎一切尘泥。

    右兵所持长矛的尖头用积竹法套装,随着旗号三十步一加长;左兵所持弩机,弦高足有半身之距,一声令下,兵士脚踏弓干上弦,飞火箭三百步击中前方油阵。

    一线火焰燃起。

    火舌舔舐原野,五千只披皮质肩甲,背轻弩的骑士以楔形从热浪之中冲出。

    他们的马经过特殊训练,不畏火,他们机动性极强,在北宫前来回奔跑,先摆出围剿所用旋转阵,聚拢之后立即往左右分流出击,只片刻,又汇合排成一字。

    正方大旗紧接入场。

    一万步兵敲着盾牌,步伐震颤八方。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

    三排戈戟的背后立着三倍于人高的长矛,行经观营之时,刃上刻的新式的宽扁血槽反射出整齐的光线,一道接着一道,从北宫前的禁卫军盔的白羽上晃过。

    北宫阶前,风拂动着公卿的长袍。

    首排骑兵之中,一人出列。

    那是位俊朗的少年,他的胸甲是织锦所制,坠饰铆钉,牛皮冠后绾着六股辫。

    “出剑!”少年叫道。

    伴随齐响,首排骑兵亮出手中长剑,一瞬之间,三千道虹脊的光芒直冲殿堂。

    “先生,轻骑兵的阵法是公孙将军训练的,而那发令的少年,正是三郎邈。”

    石狐子转过身道。

    “嗯,挺好,挺好。”

    秦郁静坐在万众的欢呼之中,神色既不比公冉秋的殷切,也不比章百里的痴迷,他很淡然,只是内心也渐渐承认,并非世上所有的事都能由他来教给石狐子。

    譬如,勇气。

    这并非匹夫之勇。

    年幼之时他也曾在洛邑参加阅兵,彼时,姒氏和宁氏都是居中驾战车的长官。

    他记忆中的军阵清一色是亮晃晃的战车,因那一千战车就是周王畿的根底。

    后来在魏国遇到武卒的盾阵,他才领悟,战车过于笨重,并不是实用的武器。

    现在此地,他又见识到一种全新的以轻骑兵协同部队作战的军事思想,甚至还生出一种预感,将来,在实现桃氏师门信仰的路上,他终会融进这条浩浩湍流。

    秦郁有些感动。

    军阵之中,他不仅察出秦人敢于打破旧制的勇,还有他们能收拾山河的气。从小匠到大监,从士兵到将军,从平贾人到国君,在这片土地上,万物皆有勇气。

    秦郁又看向挥着拳头喝彩的石狐子。

    他本只想借着秦国的炉火铸造自己的宝剑,却发现上天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秦郁闷头喝一口酒,接着看阅兵。

    可他奇怪的是,一直到此刻,北宫殿宇之中的主座仍然空缺,秦君去哪里呢。

    不止秦郁,周围的人也开始议论,剑,好看是好看,可总不能一直这么举着。

    军士也是人,手也会酸。

    如何是好。

    正当众人焦急在北宫上下寻找十二章冕服,一阵轻快的马蹄声从东方传来。

    章百里耳朵一动,猛地站起来。

    “马!河边!”

    ※※※※※※※※

    一袭玄黑绒袍执剑飞驰。

    渭水沸然。

    谁都没想到,嬴驷是骑马从河边来的。

    二十六岁的嬴驷英姿勃发,矫捷如豹,他踏过浅滩,剑斩渭水,一路带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