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侧头看旁边人一样。

    星眸剑眉,高挺的鼻梁,玄色蟒纹朝服,正是刚和我爹一起从院落外走过的良王。

    我没有吃惊,没有尖叫。

    这世界,连青霉素都能发明,王爷去而复返有什么好奇怪的?

    「不知道。」我回答特老实,「理论上有机会,只要不和女主正面刚,不降智,不作妖,再拉着周围人一起做好人,机会应该很大。」

    「但,如果这是一本书呢?」良王再问,神色颇为认真。

    穿书?

    我一下坐起来,之前压根没想过这种情况,因为我看的穿越小说实在太多,别说霸榜的,但凡有点名气的,我基本都看过。

    我用「你认真的吗」的眼神看良王,良王沉痛点头。

    这本书的书名叫《皇后是朵伪白莲》,作者是良王的妹妹,确切的说是良王穿书前的妹妹。

    穿书原因不详,据他推测,很可能是因为有一天吐槽了这本书的设定。

    作为理工男,完全无法接受逻辑混乱,古代场景混淆大量现代文明产物。

    书中除了男女主,其他人仿佛都是弱智,一个个赶场儿似的冲到男女主面前秀智商下限,然后被男女主联手打脸啪啪啪,被打后还不知悔改,只要没死,继续作死。

    他那天特别生气,把作者妹妹大吼了一顿,叫她多看书,少写垃圾。

    结果当夜,他就穿了。

    至于我没看过这本书的原因,很简单,这书不红!

    「请问书中林绾绾的结局?」我认真求教。

    「死了,死相特难看。」良王意味深长看我一眼,双手枕在头下,「她给女主下蛊,结果被蛊反噬,蛊虫全跑到她身上,最后皮开肉绽,皮肤下每一寸都是虫子。」

    「那你呢?」我问。

    「比你好点。」良王说,「造反不成,当场活捉,凌迟 3600 刀,刀刀都可以做刺身,蘸一蘸调料就能吃。」

    我沉默了一下。

    「你就没想过『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吗?咱就算不做主人,逃出升天应该 ok 吧?」

    「想过,还做过,差点把这个世界搞崩了。」良王说着坐了起来,把大黑靴一脱,大白袜一脱,露出右脚脚趾,「看见没,这就是下场!」

    良王的右脚趾很整齐。

    断得很整齐。

    书中的良王是个掌 80 万兵马的首席大元帅,每天屁事没有,待在京城的时间比待在边疆还多,就琢磨两件事:第一,如何抢女主,第二,如何夺江山。

    被迫穿越这位,几次想改变命运,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交出兵权,又或者退至边疆,做个真正的守边大员。

    结果每次话刚出口,就看见世界以肉眼可见速度崩塌,化为碎片。

    最初两次,他及时收口,崩塌的世界迅速复原,第三次,他豁出去了,崩塌就崩塌,说不定梦就醒了。

    然后,他的脚指头没了。

    剧痛让人清醒,他清醒的意识到一件事:如果世界崩了,他的小命就完了,唯一回去的办法,就是完成配角的使命。

    听完这话,我感到很绝望:

    「你男配的终极剧情是凌迟 3600 刀,刀刀做刺身,我觉得这完全可以忍!我密集恐惧症,想到浑身爬满虫,虫再下卵,卵再孵虫,我就算回去了,也该进精神病院了!」

    那天晚上,我和良王商量到半夜,决定由他做一次好人,在我被蛊反噬的时候,他飞速赶来,一刀杀了我。

    「到时候,就全靠你了!」我握着他的手,像所有言情剧里的狗男女私定终身一样,说得含情脉脉,热泪盈眶。

    他重重点头,问了我大学在哪个学校,几年级,什么专业,说出去后请我吃饭,纪念这段革命友谊。

    我告诉他,我们学校外的麻辣鱼特别好吃,自助餐,不要 699,不要 499,一个人才 99,可以吃到扶墙出。

    良王在听到我说 99 的时候,眼睛超亮,我想,现实世界里,他肯定和我一样,也是个穷鬼。

    那天晚上,我没有告诉他的是,我其实是个「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我依然相信可以再抢救一下。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找我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分析了忠臣的十大操守,奸臣的五十种死法,并展望了告老还乡,采菊东篱下的美好田园生活。

    我爹完全听不进去,他固执的认为萧良才是天命所归,他做的一切,贪污也好,行贿受贿也罢,甚至包括残害忠良,都是顺应天命,执着劲儿很像《封神榜》里的苏妲己。

    「爹,你就没想过良王有可能失败吗?」我低吼。

    「怎么可能?!什么叫天命?天命怎么会失败?!」我爹很激动,「绾绾!不懂就要多读书!你好歹是首辅大人的女儿,不要让人觉得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