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莫情。”她说得很轻缓,每一个字都停顿一下。

    “情?很特别的名字,很像你……”

    莫情回眸看看他,没有说话,继续向前走。

    秦枫一时语塞,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比他还冰冷,还淡漠,简直视他于无物。

    两个人无言地走着,听着彼此的呼吸,感觉着异乎寻常的距离。

    他们在竹林中徘徊了很久,月光已经悄悄躲在翠竹后,散落一身清冷。

    秦枫悄悄摸了摸他留有记号的竹子,淡淡道:“那天你为什么在那里哭?”

    莫情回头,悄悄端详他的脸很久才回道:“我去看我娘,她葬在那里。”

    “对不起。”

    “没关系。”她的语气比秦枫还要冷,还要淡:“你为什么去那里?”

    秦枫抬头望着天空点点繁星,星光映在他深邃的眼眸中,柔情似水。

    “我去看我父母,他们都葬在那座山上。”

    莫情深深看了他一眼,转身继续向前走。

    半个时辰后,秦枫离开了竹林。

    他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望着她,他曾经偷偷企盼过命运能让他再遇到这个女孩儿,今天竟真的遇到。

    他不知道她是谁,和莜茗门什么关系,但他知道她很多次想杀他都没出手。

    从此之后,秦枫经常会去紫竹林等莜茗门的魔女出现,可是,黄花和黄叶不再飘荡,小鸟的鸣叫已经哀哑,那个魔女始终没有出现。

    一日,他又见到莫情,她穿着淡黄色的衣裙,站在竹林里远远看着他,不走近,也不离开。

    他们就那么远远地看着彼此,短短十几步的距离,凭他的轻功瞬间就可以走近。

    可是走近又如何?

    他是个将死的人……

    这时,空中一个白色身影飞过,白衣女子没有和他交手,只将一封信嵌入他身边的岩石上。

    他拿起信,上面简短地写着:十日后,在此一战,生死由命!

    清秀飘逸的字迹,还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秦枫收起信,再看一眼对面的莫情,转身离去。

    他没有勇气面对红尘情爱,不敢将自己的心交付给女人。

    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不想再牵扯一个无辜的女人。

    所以,他除了离开别无选择。

    游漓镇最出名的酒楼就是逍遥阁,逍遥阁中自酿的陈年美酒香醇清冽,入口后余香不绝。秦枫不是一个好酒的人,更不是有闲情逸致的人,他来这里只是为了充饥。

    从紫竹林回来,身心疲惫的秦枫,点了一个素菜。

    飘着油香的精致小菜,混合着浓郁的酒香,令食不果腹的他向往不已。其实囊中羞涩的他向来不在这种撒银子的酒楼吃饭,如今对于命不久矣的人来说,银子自然不重要了。

    秦枫正要动筷的时候,忽听酒楼里有人道:“你们听说了吗?莜茗门向南宫世家的南宫宏岳发战贴了,听说今日要在飞洪峰决斗。”

    “这种消息,是人都知道。”有人不屑道。

    几个看来不如流的小人物开始窃窃私语。

    “你们说谁能赢?真想去看看。”

    “不要命的话就去吧,幸运的话能得个全尸的。”

    “得了吧……”

    有人cha话道:“南宫宏岳可是堪称武林至尊,他要是也输了,正道就再无人能与那魔女抗衡了。”

    “不是还有龙家堡的龙堡主嘛。”又有人反驳道。

    “唐门已经完了,若是南宫世家也败了,龙家堡恐怕也没有能力和莜茗门独斗下去,武林从此就要被一个女人掌控喽。”

    那些人还在口沫横飞地讨论,秦枫已经丢下一口未动的酒菜,匆匆走出逍遥阁。

    狂奔了数百里路,秦枫终于在第二天日落前赶到飞洪峰。

    刚到山脚,他就见到对面凝望着他的女人,她站在风里,衣袂在风中飞舞,宛如涤尘仙子错落人间。

    他没有停驻脚步,侧身与她擦肩而过,飞身跃上山腰。

    决斗已经结束了,剩下的只有一片狼藉的断树杂糙,遍地的碎石落叶。

    地上的尸体还有余温,南宫宏岳的脸还和生前一样祥和。

    秦枫还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南宫宏岳的时候,他笑容可掬地拍着秦枫肩,道:“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年轻人,锋芒不要太露,越锋利的剑越易折断。”

    那时候他并不知道南宫宏岳的声名,只当他是个平易近人的老前辈。那天,南宫宏岳请他喝酒,给他讲了很多江湖上的故事,那是秦枫第一次尝到酒的味道,结果喝得烂醉如泥。

    本来他们说好下次见面再喝到不醉不归……再见,已是生死永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