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沅之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音乐梦。

    那时她只是单纯的认为站在舞台上特别飒气,而她,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沈家本部在江南,是医药世家,沈沅之的父亲是院长,母亲是胸外科的权威,哥哥更是国内顶尖医学院最年轻的副教授。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会按照家里安排的框架走,读医学院,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

    读初中那会儿,她报名参加了摇滚乐社团,认识了一个学姐。

    学姐从小玩音乐,尤爱摇滚,骨子里都透着张扬不羁。

    元旦晚会上,灯光全部暗下来的那一刻,沈沅之呆呆的坐在观众席里,望着舞台中央的学姐。

    高脚凳,木吉他,独特迷离的音质。

    沈沅之整个人都傻了。

    心底泛起古怪又热烈的情绪,一下一下的,烧灼她的理智。

    从那之后,她好像找到了目标。

    然而目标不是轻易就能实现的,一向乖巧听话的沈沅之迎来了迟到的叛逆期。

    父母的阻止不能打消她的热爱与向往,圈在框架这么久,她总要为自己活一次。

    争吵,冷战,沈家平和的表面被她撕开了一道口子。

    好在有哥哥调节,双方各退一步,父母同意让她学习音乐,也同意她参加艺考。

    她要保证,成绩不能退步,高考之后还是要遵循家里的安排。

    沈沅之高兴的应了。

    后来她和哥哥聊天,说起这件事,很好奇向来固执的父母为什么会松口。

    她哥沈淮之,格致中学一根草,传说中的高岭之花清冷逼王,头也不抬的捣鼓他的模型,讲话语气很是欠揍:“因为我跟爸妈说,按你低于全家水平线的智商来说,能学会的几率和我考年级第二一样小。”

    沈沅之扯出标准假笑,一记天马流星锤敲到了她哥狗头上。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沈沅之的成功,和她哥时不时的“言语激励”有关。

    虽然沈沅之并不想承认。

    她起步晚,自然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

    艺考时她孤身一人北上,凛凛寒风中,裹着长款羽绒服排队等候在考场外。

    幸得上天眷顾,沈沅之拿到了国

    内topone音乐学院的通知书和国外某知名音乐学院的offer,高兴的请她哥吃了顿火锅。

    沈家父母将女儿的拼命努力看在眼里,总算意识到让她学习不喜欢的专业是行不通的。

    为了这个梦想,跌跌撞撞许多年,沈沅之终于看到了光。

    她认识温一度,纯属偶然。

    某天,系部突发奇想,组织了一次校园快闪活动,沈沅之性格欢脱,第一时间报名参加。

    她挑选好了曲目,每天下课后都去泓广湖畔练习。

    位置偏僻,环境静谧,刚好适合她扯着嗓子鬼哭狼嚎。

    沈沅之想象着自己正站在舞台上,台下座无虚席,她扬起自信的笑,流利的演讲了一篇两百字的小作文,清了清嗓音,对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就开始唱。

    一首歌刚唱了没几句,她忽然听到身后响起轻笑声。

    微风扬起垂柳的枝条,一旁的长椅上,不知何时坐了个男人。

    简单的白衣黑裤,肤色冷白,轮廓清俊。

    沈沅之有些近视,但不严重,那天她刚好戴了隐形眼镜,很容易的望进了男人的眸。

    眼尾狭长,挑起多情的弧度,眸色不是纯粹的黑,阳光落进去,染上了几分温润柔和,唇角勾着,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大大方方的任她打量。

    “小同学。”

    男人开口,声线悦耳动听,尾音懒懒的,就这把好嗓子,搁在她们音乐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他笑着问:“音乐学院的?”

    沈沅之在心里暗暗腹诽他这不是明知故问嘛,表面上却做足了小白花的姿态,双手拿着曲谱交叠在小腹处,乖巧的点头。

    “那正好,”男人懒散的站起来,整理了下衣襟,微微歪了头:“我迷路了,你可以带我去体育馆吗?”

    沈沅之内心是拒绝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眼前的男人生得太过好看。

    沈沅之这人就很奇怪,对于长相好看的人,心中的天平通常会有辣么一丝丝倾斜。

    比方说她哥沈淮之,除了嘴巴贱点,智商高点,那张脸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面对她哥那张颠倒众生的脸,沈沅之就算有再大的火气也压下去了。

    去体育馆的一路上,男人从头叭叭到尾,还说听到了她演讲的小作文。

    沈沅之

    皮笑肉不笑,只想分分钟捏爆他的头。

    “小同学,你走这么快干嘛?”

    沈沅之没说话,脚下的步子迈的更快。

    前面有一棵树,她只顾低着头往前走,没注意,撞上去的那一刻,额头接触到了温热的手。

    耳边再度响起笑意吟吟的声音:“怎么办?小同学,你撞疼我了。”

    她怔怔的抬头,午后阳光刺眼,一时间,她竟是没能看清楚男人的脸。

    到达体育馆之后,她佯装没听到男人询问她名字,转身落荒而逃。

    撩拨手段一流,她从心里认定了这个男人绝逼是海王。

    之后的几天,沈沅之跟被人下蛊似的,耳边总回荡着那几个字——“小同学”。

    暑假档热播了一部大男主电视剧,她们宿舍里三个女孩疯狂痴迷男n号,整天嗷嗷叫着为他转发评论点赞外加打榜。

    沈沅之无意间瞥了一眼,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人。

    荧幕上的模样气质和现实中相差甚远,她一时没认识出来。

    “他是谁呀?”沈沅之问道。

    “你不知道?”室友的语气充满了不可置信:“温一度啊,你不知道吗?”

    当天晚上,沈沅之做贼似的,躲在被窝里,搜索了温一度的资料。

    那时候的他,还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十八线小演员。

    接的剧粗制滥造,雷人的服装造型将他的容貌气质掩去了大半,明珠蒙尘,他看起来那样的平凡。

    娱乐圈新人犹如过江之卿,他没有好的资源,只能凐灭在众人当中。

    可不知为何,沈沅之想起来那个春天,男人挑着眉眼笑,眸中满是愉悦:“怎么办?小同学,你撞疼我了。”

    当时的她,心口像揣了一窝小兔子,蹦蹦跳跳的毫无章法,险些没送她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

    沈沅之熬夜看完了他出演的所有剧。

    其实根本就不用熬夜,他不是男n号就是跑龙套,有他的戏份实在太少太少。

    就连她的舍友,关注他不过是因为其中的一个雷人造型而已。

    说痴迷更是抬举,三分钟热度不外如是。

    像是不受控制了一样,沈沅之注册小号,关注了他,成为他最早的一批粉丝。

    心底似乎有什么在破土而出。

    那天晚上,忘了具体什么时间睡着的,沈沅之做了一个梦。

    泓广湖畔,微风习习,男人姿态懒散的坐在长椅上,长腿随意曲起,眸中含笑,叫的不是“小同学”,而是她的名字。

    沅之,沈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