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点燃的草团塞进洞口。

    牧清脱下外套

    “我的妈呀!”

    脱下外套的瞬间,牧清忽然感觉到一股热流把自己包围了。

    一边感慨系统牛逼,一边用外套堵住另一个洞。

    用的,还是在亚热带丛林中抓野兔的方法。

    不到一分钟,牧清就感觉到有动物从洞里出来,撞上了外套。

    牧清快速的收手,那水壶用力的敲打了几下。

    感觉外套里面的动物不再挣扎了,打开外套看了看。

    一直土黄色的沙兔出现在画面中。

    啊,又是兔子。

    每一次抓兔子,用的都是这个办法。

    每一次用这个办法,都只能抓到兔子。

    兔兔:这大概就叫孽缘吧!

    话说,兔子在这种地方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吃边上的梭梭吧?或者树根什么的。

    牧爷今天的口粮稳了,可怜的季叔还没有找到吃的。

    “嘿嘿。”

    牧清开心的咧嘴一笑。

    “我刚才下手并不是很重,这只兔兔应该还没有被砸死。”

    “我现在主要是渴,饿倒是不饿。”

    “我把它带上,等到了戈壁滩再吃它。”

    把兔子放下用膝盖顶住。

    牧清快速的把外套穿好。

    周围灼热的空气,瞬间被外套隔绝了六七成。

    抓到兔子,让牧清感觉一下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拎上兔子,继续向前走去。

    “真是不知道这些小兔子上辈子造了什么孽,都躲到这个地方了,还能被牧爷碰上。”

    颜殊摇摇头。

    从车载冰箱里拿出三明治和冷牛奶。

    躲在车里,开着空调美滋滋的吃起午餐来。

    另一边。

    季元杰把外套脱下来包住头。

    “可乐,雪碧,麻辣香锅。”

    “我决定了,等到了终点,就先把牧爷的苹果给吃了。”

    “我记得,有一次我爸就在这样的环境里迷过路,一个星期之后才被找回来。”

    “后来我爸恢复了,再说起这事。”

    “他说,是胡杨树的坚韧,一直支撑着他等到了救援队。”

    “胡杨树一旦种活,几百年”

    季元杰正絮絮叨叨说着话,用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忽然停下来,看着前方咧起嘴,露出了标准的痴汉笑。

    钝了几秒,他伸手指向前方,把直播球的视角转过去。

    一株粗壮的大树出现在画面中。

    “我找到了!我找到了!”

    季元杰说着,想要撒腿跑起来。

    奈何沙子缠人,加上有些体力不支,季元杰整个人摔进了沙堆里。

    往下滚了好几圈才艰难的爬起来。

    季叔小心一点啊。

    从昨天到现在,一口水没喝,就吃了几只小虫子,一般人早坚持不住了。

    季叔真的太肝了。

    相比之下殊爷简直是运气爆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