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弃君把方征那罐子放在一只巨大蟾蜍背上搬了出去。那蟾蜍足有小象高,大得跳不动,只能在地上慢慢爬。它也已经不是正常的蟾蜍了。弃君刮了它背部的疙瘩,架了一片皮鞍,四肢都用木支架固定过。弃君把方征带出类似沙丘地下的地方。外面是广袤漠地,远处有一圈圈的固定沙丘和许多石漠巨岩。

    正是中夜星空,河汉如练,一片圆月浮在天边。弃君把方征带到一颗硕大枯树根边。巨如车轮的树根半埋在地下,嶙峋虬臂伸向四周。是胡杨树。

    “不死木。”弃君取了树干中某种物质,趁新鲜加进泡方征的罐子里。

    方征知道胡杨,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谓之不死木。”方征道,“从这里找长生不老的材料?”

    弃君意外瞥他:“你倒是懂得多。看这种树的时候,不觉得人是那么可悲吗?力量那么小,身体容易受伤,情绪也会坏事。几十年就没了,发生的一切猝不及防,永不再来,再无回转之机。就华胥人稍微出色些,后来还死了个干净。如今这些人族,我连一眼都不想多看。”

    方征道:“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你看到不死木,想到的是人的可悲。我想到的是不屈的意志。人生再短暂,哪怕梦中浑噩只有一线清明,也要抓牢。否则就连树也不如了。”

    弃君讥笑道:“方征,你说得真奇怪。人不如动物、不如植物,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这观念在上古普遍流行,当年子锋也有严重的“人牲不如兽”的偏见。弃君可谓是这极端观点登峰造极的代表。

    “若真的不如,又怎能存续到现在。花与龙。镇天神木。三代黄金虞朝……”有血腥恐怖之事,也有功业壮举,都是人烙印的浓墨重彩的痕迹。方征边说着,忽听到远处传来一声苍凉沙哑的高呼

    “轩辕丘啊 轩辕丘啊 ”

    方征吓了一跳。回头看弃君:“这是什么地方?”

    弃君不答,取完胡杨枝后,指挥大蛤.蟆又爬到了风圆沙丘的背面。方征看到地上有许多裹着皮的大虫子,肉乎乎的,背上的皮是褐色。大约有菜花蛇长短。它们张开口的呼叫声很像“轩辕丘”。方征记得从前二铜牙也误入过类似的地方,遇到过裹着马皮叫喊着轩辕丘的大虫子。

    “轩辕国的遗地。”弃君道。“这些虫子,都是死人变的。”

    方征惊讶,居然是轩辕国。不过“死人变的”只是古代科学不发达的主观猜测。腐草为萤、烂肉生蛆,多半就是坟地里有这种虫卵,又适合它们生存。就显得如同尸体变化而成。

    《山海经》中提及轩辕国的人都“人首蛇身,能活千年”。传言中华胥是包牺(伏羲)氏和娲皇的母族。而在这个时空中。华胥人和巨大龙兽混合出的半人氏,便是那些“神”的起源。在华胥文明衰亡后,轩辕国神秘崛起。

    弃君蹲下身,裹在马皮的大虫子叫唤不同的声音,仿佛在叽叽喳喳跟弃君说话。

    弃君也飞快应着单音节词,不知是什么意思。手下却并不怜惜。他用刀割取了几只大虫子的脑,挤出汁水,把液体继续往泡方征那罐子里倒去。被取掉脑袋的大虫子也没有立刻死掉,像蜗牛一样慢慢缩回皮下。

    弃君又剥开一些大虫子的脑部,取出细小如沙粒般的白色精华,方征看不清他的动作。弃君塞进了自己怀里。那黑袍下方有蓝幽幽的光闪过。“谁能想到,轩辕氏族的遗骸过了那么久,会长出这些虫子呢。水精不能浪费啊。”

    “水精?”方征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喾氏老人熏罗的失落歌谣中,水精的一部分被娲皇打碎,投入猴子身体中,出现了人类。弃君在收集的,也是这个东西。

    方征有些疑惑,如果伏羲、娲皇等半神,其实是当初华胥氏分出来的族裔,又为什么会有“造人”传说呢?子锋可告诉过他,巅峰时期的华胥文明人口有两百万。

    “当年包牺、娲皇成立轩辕国。”弃君道,“他们已是半神之体,能活千年。但其他人都死了,有一段时间世上只剩他们两个。继承了龙兽的半身,便也像龙兽般无法自然繁育。娲皇就把华胥氏剩余的水精打碎,揉进猴子体内,轩辕国才有了新的人族。”

    弃君冷笑道:“所以,后来的‘人’根本就不是华胥氏的那种‘人’。华胥人长寿、头脑聪明。后来的‘人’远远不如。我取走水精,也只不过在杀一些猴子罢了。”

    方征讶然,疑惑道:“不太对吧?陶唐帝的妻族不就来自华胥后裔,夏渚地牢里还关过一个喾氏老人,红山玉矿那里还有几个小村庄,也是华胥族的后裔吧?而且他们和后来的人族,看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弃君啧啧叹了几声,“你果然知道得很多。我再告诉你一些秘密吧。世间确实有一些华胥人遗民。那是在訇蚁灾变的时候,华胥人抱着玉石俱焚的心,开了一道薨渊缝隙,有些人逃进去了。没有空气,人在那里面是必死无疑的。当年我在雍界做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华胥人有办法,龙骨天锋,他们在里面炸了一些空间存身。外面蚂蚁进不去。他们也出不去。”

    “空气会消耗完的。”方征皱眉。

    “对。华胥人自然也能想到这一点。他们用白 石封住身体大部分的活动,陷入了深睡,消耗很小,能维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方征思忖:“但这样就醒不来了。也没有人去唤醒他们。”

    “是啊,他们在赌。”弃君悠悠道,“就像是把自己塞进船舱里,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沉睡漂流。或许终有一日能靠岸。或许永远漂流下去。有些人赌赢了。流动的薨渊冒出了地下,个别华胥人接触到外界空气,活了过来。不过他们的大脑俨然受到了严重伤害,退化得很厉害,他们回归人族,建了几个小村庄,不成气候。寿命倒是很长,一代代又传下去,慢慢的也有了几个厉害人物,比如帝俊、陶唐、喾氏……他们凭着对祖先的记忆,在红山玉矿附近繁衍。”

    方征心情复杂,那么他身上的花纹,和那些红山遗民身上的纹路,难道是华胥族特有的标志吗?他自己,究竟从何而来?

    方征神情逐渐凝紧,忽然问:“那他们这……漂着……能飘多久?他们该不会还有人在那薨渊里面没靠岸吧?”

    弃君道:“时间真是个神奇玩意。过去、现在、未来……一百年,一千年,五千年,我们永远不能知道。方征,你猜,当年连子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方征心一瞬间揪紧,“羿君是在首铜山中捡到他的。”他眼神锐利,“你应该最清楚吧。”羿君是为了追查挚昊殒命的真相,才去到首铜山中。而弃君,正是害死挚昊的真凶。

    弃君笑了笑,“华胥人寿命很长,但生命越长越好。为了追求极致的长生不老,他们选了两个方向去突破,第一个,便是‘花与龙’。在与龙兽的漫长战争中,他们胜利了,龙兽几乎灭亡。他们最后俘获的,是万龙之王,一只巨大的黑龙,比你那两只并封龙要大几十倍……以那黑龙的血骨,华胥做出了一个婴儿,可惜,刚做好,灾难便降临,他们不得不把那个婴儿,塞进了薨渊中漂流。这一漂,就是漫长的数百年。”

    方征悚然震动:“那婴儿难道就是 这些事,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不要那么性急,听我说完。这就有关第二个方向了。”弃君不紧不慢道,“华胥人中有一派认为,光靠寿命漫长的动物也无济于事。龙兽再长寿,几千年也是会衰老龙焚而亡的。但矿物土石却可以亿万年不变。这第二个长寿方向的研究,便是试图以玉石制作替代的身体。他们也成功了一部分,把人封在玉石里沉睡也是这一派的技术成果。根据记载,华胥人也成功制出过玉石手脚义肢。”

    “华胥氏族末代的君王,他叫做帝江。就是后一派坚决的推动者。本来两个方向不矛盾,同时推动,到时候哪边有了长生不老的技术成果,对华胥人都好。但那时华胥的倾国之力,只够彻底支撑一个方向。华胥人‘花与龙’的研究实验,已经持续了近百年。势力更为强大。玉石虽然确实比生物延续度更持久,但代价更大。也有人说,是因为帝江和龙兽有私交,私自达成了和平盟约。才想要废止‘花与龙’的研究传统。无论帝江是想真正变革也好,趁机打压旧势力也罢,是出于想与龙兽共存的和平大义,或是和龙兽一族的私心交情。他推动这第二个玉石长生方向的力度越大,受到的阻力也就越厉害。”

    “‘花与龙’在华胥研究中一脉根深蒂固,帝江最后还是没能改革成功。华胥人和龙兽的战争也没有停止。龙兽几乎被屠戮殆尽,只有一些零星旁系逃脱了几只,远远避世……俘获最后的巨大黑龙王之时,帝江便自废王位,自请成为共融血肉的实验者……没等选出新的王者,华胥就灭族了。但帝江离世前,留下了一副白 石制成的骨骼。他似有一些记忆附着在上面。很零碎,偶尔能想起来。”

    弃君慢慢捋起袖子。方征失声道,“被你找到了?”

    “我花尽心思弄到的时候,它是残缺的。传言中帝江甚至制出了白 石的头颅,可惜不知道去哪里了。我费了很多年,才能找到足够匹配的 石,把它修补得能用。我一点点把它换在自己身上,就差头颅了。”

    方征惊讶道:“头颅?”

    “手脚断了,可以有义肢换,那要脑子坏了呢?我现在只差一个头,就能真正不死不灭了。”弃君终于摘下了斗笠,方征看到了一张老人遍布皱纹的沧桑脸庞。

    “刚才你说的那个以黑龙王制出的婴儿,也在灾变的时候被放进了薨渊中?后来呢?”方征焦急道。

    “你不是差不多猜出来了吗?,没错,他就是二十年前从首铜山薨渊里冒出来的,连子锋。当时我远远看着,白 石上的记忆告诉了我,就是他,他就是黑龙骨血混作,被华胥人设法制出的小婴儿……他被塞进薨渊,从远古开始,漂泊多年,直到二十年前自深渊中冒出,才开始生长……羿不知道他究竟捡了个多要命的东西,这世间只有我知道。羿很善于反追踪气息,我不敢呆在附近,但我牢牢记着那小婴儿,日后,一定会搅得天翻地覆。”

    第204章

    方征震悚不已,想不到子锋竟然有如此骇人的身世真相。但方征并不为难。子锋血脉本来就不同,龙兽也变过,人也杀过,模样也变得和人类有区别。现在所知,不过是那血脉中有只远古万龙之王的骨血罢了。相较起来,婴儿的子锋在黑暗无边的薨渊中漂泊了那么多年,度过了漫长的时光。婴儿沉睡想来也不懂感受。但方征就是莫名升起一股怅然。茫茫苍兮。葛其有极。

    弃君之后又带着方征去采集了一些东西,把新鲜的加入罐里。比如沙漠湖泊中的贝壳;又比如洞穴里的毒蝎尾汁;还比如颜色炫丽的岩层刮下来的粉末。

    “你到底要把我弄成什么?”方征忍不住皱眉问,他越来越感觉不到双.腿了。外面那层皮肉还连着,但骨头已经被斩断。但弃君也没有专门针对他的腿做什么文章。就仿佛单纯是看不惯人有腿,加之方便控制方征行动。罐子里的黏稠液体浸泡着他大半身体,每天都在潜移默化地在皮下置换。方征也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长时间不动,导致他有些感觉越来越迟钝。睡的时间越来越长。他翻来覆去做许多梦。大部分梦都是碎的,有个梦似乎也不是第一次梦到。三代前的两任帝君 陶唐与姚虞,表示了对怪兽不死机制的担忧,不仅担忧它们本身的破坏,也一并担心在人族社会中造成的连锁反应。

    “我担心,掌握了力量的人,终有一天会羡慕它们。”

    当真应验了。方征在梦中旁观想道,弃君不就是这样的人极端代表么?

    “为了防止,我把种子埋在 ”

    方征每次听不清后面的内容,有可能是上古地名他不太熟悉,也可能梦到了这里声音往往小得几如耳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