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杜哥给我写了5首歌。”

    “是的。”

    “所以,他内心深处是期待我成为下一位歌王,应该没错吧?”

    “或许吧。”

    姜佑曦痛苦地闭上眼睛:“可是我没有这资质。唱功我可以努力,可我没有一把好嗓子,我的上限在这里。我怎么可能成为歌王呢?我凭什么去成为歌王呢?”

    程明明叹息一声,说道:“别把自己逼得太紧了。有些东西,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我知道你很失落,可你是一个大人了,我不会再哄着你,这个世界也不会再哄着你,你要学会接受这种失落。”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哄过我,”姜佑曦努力挤出一个笑容,“你觉得我该怎么办呢,明明姐?”

    程明明在他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作为经纪人,我当然希望你把通告都接了,代言都接了,这都是钱啊,我也要恰饭的啊。”

    顿了顿,她又笑道:“不过作为你姐呢,我得说,钱啊,够用就行。人还是得有点别的追求,不能掉到钱眼里面去。”

    姜佑曦的眼神有点黯然:“可我还能追求什么呢。”

    “别问我,我不是你妈,不能帮你做任何决定。”程明明喝完最后一口啤酒,起身丢进垃圾桶里,然后拿起自己的包。

    “我懒得回去了,就在你楼上睡一晚,没问题吧。”

    “没事,姐你随意。”

    “那我先去洗澡了。你别熬太晚,明天的日程很紧,我让李佳琪和司机明早6点半到楼下等。”

    “知道了。”

    等程明明离开,姜佑曦又恢复了之前的姿势,仰头看着天花板。

    “我该怎么做呢?”

    第213章 你这奶爸挺不错的

    杜采歌回到家后,洗了个澡,搬运了一个小时。

    然后准备看会书就睡觉。

    不过在10点多的时候,颜颖臻打了个电话来。

    “什么事?”

    颜颖臻语气冷冷的:“采薇睡不着,想听你讲故事,唱儿歌。”

    杜采歌只觉得脑袋立刻要爆炸的感觉,“不是吧,她都上小学了,还要听睡前故事,听儿歌?”

    “我随你呢,我现在有事,手机给她了,你自己和她说。”

    然后很快小采薇那甜甜的,脆得像藕尖的声音就响起:“粑粑,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宝贝。”和女儿说话,杜采歌丝毫不觉得肉麻。

    “粑粑,我睡不着,”采薇可怜兮兮地说,“你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杜采歌立刻说:“好啊,等爸爸想一想。”

    什么上小学了就不该听睡前故事、听儿歌?不存在的。

    女儿在爸爸面前可以撒一辈子娇。

    别说6岁了,就算她60了,自己90岁了,她也可以打电话来要求点播睡前故事。

    考虑了片刻,杜采歌说:“爸爸给你讲一个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

    “谁?”

    “长袜子,”杜采歌放慢语速,“皮皮。就是一个叫皮皮的小女孩,她喜欢穿长筒袜。”

    小采薇惊喜地说:“麻麻也喜欢在家里穿长筒袜!粑粑你快讲!”

    你妈妈那不叫长筒袜吧,应该是丝袜杜采歌很确定自己没有丝足控,但还是挺好奇很想看看那美丽的颜颖臻穿黑丝是什么样子。

    应该很有御姐范吧。

    “好,这个故事很长的,爸爸给你讲10分钟啊,你就乖乖地睡觉,明天爸爸继续给你讲。”

    “好的粑粑,我很乖的,你快讲!”

    “咳咳!”杜采歌清了清嗓子,迅速回忆着长袜子皮皮的内容。

    长袜子皮皮是瑞典女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代表作,据说是1941年林格伦给自己患病的女儿讲的故事,然后在1945年正式出版。

    这是瑞典最畅销的儿童读物,全世界销量过亿u1s1,小孩子和女人的钱真是太好赚了。

    这个童话故事并不是杜采歌最喜欢的故事。对于男孩子来说,林格伦写的小飞人卡尔松、淘气包艾米尔显然更合胃口。

    不过嘛,杜采歌以前填写婚姻状况尚处于“已婚”,还没“离异”时,就想过,以后要给自己的女儿看这本书。

    因为长袜子皮皮真的是很适合让小女孩读的书。

    长袜子皮皮是个看起来真实其实又不真实的小姑娘。

    她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

    她的裙子是自己设计和缝制的,她的鞋子居然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