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董文宾只能当仁不让。

    他的声音很饱满,听着还算音色优美。

    少部分歌迷,听得如痴如醉。

    不过大部分歌迷,对这首歌还是无感。

    觉得还算好听,但是没有特别的触动。

    这其实是语言的隔阂吧。

    英文不算精的话,很难把握住歌词的神髓。

    像董文宾,就特别喜欢这首歌,认为这首歌在杜采歌所有的作品里能排进前5。

    这可是推崇备至了。

    因为在董文宾的心目中,能在杜采歌所有的作品里排进前5,差不多就能在全世界当代流行音乐中排进前10了。

    是的,董文宾就有这么崇拜杜采歌——只是他一般不把这种崇拜表现出来。

    认认真真地唱完starg at the sun,歌迷们还是给以热烈的掌声。

    这时杜采歌又开口了。

    “今晚的演唱会,第一部分是回馈老歌迷。唱的,都是鬼脸乐队过去在地下演出时期的曲目。”

    “第二部分,大家也都看出来了,是小段主唱。”

    “第三部分,那么大家应该也注意到了,都是我拍的电影里出现过的曲目。”

    “不过,从现在开始,今晚所有的歌曲,都会是新歌。不仅仅是我们鬼脸乐队的歌曲,还包括所有的暖场嘉宾,唱的都是从未发表过的新歌。你们有耳福了!”

    杜采歌的话,引起一阵轰动。

    鬼脸乐队要唱新歌,当然大家挺高兴,谁也无法否认杜采歌的创作能力。

    而且,暖场嘉宾里,确定会包括行者乐队。

    已经好几年没有发布新歌的行者乐队,将唱响新歌!

    试问谁不激动!

    哪怕平时不怎么关注摇滚,不怎么关注行者乐队的歌迷,此时也有一种“见证历史”“与有荣焉”的感觉。

    “接下来这首歌……”杜采歌继续道,“干爹,还是麻烦你来帮帮我们。没有古筝,这首歌就少了一半的味道。”

    霍彦英笑呵呵地,身手矫健地跳上舞台,来到工作人员架设好的古筝前。

    “这首歌啊,还是摇滚。”

    “有人就要问了,玩摇滚,干嘛要古筝?”

    杜采歌笑道,“你们品,你们细品。不想多说,都在音乐里表达了。”

    霍彦英娴熟地拨弦,吉他贝斯和架子鼓跟进。

    一段让人觉得很新鲜的旋律,回荡在体育场里。

    (starg at the sun真的值得一听。)

    第526章 让人听不懂的假行僧

    很多稍懂音乐的歌迷都觉得纳闷。

    这段前奏非常舒服。

    而且听起来确实有摇滚范。

    但是,恕我书读得少,摇滚可以用古筝来做主音?

    真是闻所未闻!

    但是这段前奏有古筝的加入,确实让人听着耳朵很舒服!

    耳目一新!

    以前给人们的印象,华国传统乐器与西洋乐器是格格不入的,风格迥异,很难拼凑在一起。

    但是海明威在不断打破他们的这种固有认知。

    比如说今晚的演唱会上,那么传统的“琵琶行”里,其实也有电吉他来伴奏,听着还非常和谐。

    而现在这首十分前卫摇滚的歌,也有古筝参与。

    可见传统乐器与西洋乐器并不是真的完全对立,其实是可以调和的,只是以前的音乐人没有往这方面努力而已。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彭斯璋的嗓子,唱摇滚真的非常合适。

    一开口就让歌迷们下意识地觉得:“这首歌真好听。”

    至于歌词,许多人以为是描写鬼脸乐队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