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清晨从伦敦出发的,赶在婚礼半途中抵到教堂,现在还没有住处。

    不过他显然也没有住下来的意思,“我可不想在乡下消什么暑,那太无聊了达西,所以你不用邀请我了,我现在就要回伦敦了。”

    “大侦探先生,现在都秋天了,还消暑,虽然天气依旧热,但这个时节,是没人会当作夏天看待的。”洛霜嘲笑道。

    “所以你们这么快就要回伦敦参加社交季了是吗?”福尔摩斯反嘲笑回来。

    达西翻了个白眼,你们吵架就吵架,带上他干什么?

    不过他还是耐心超好地强调道,“我们现在去伦敦,是为了工作,并不是为了所谓的社交。”

    “哦当然当然,你们是为了开店,一家专门服务女性,卖一些亮闪闪的东西。”福尔摩斯嘴角微扬,展示了一下他绝佳的推理能力。

    达西深呼吸,“福尔摩斯先生果然聪明,那么今晚是否在鄙府住下?”

    “如果有威克斯小姐弄出的那些东方美食的话。”福尔摩斯傲娇道。

    达西扶额,“你连这个都知道!”

    “哈,”福尔摩斯得意,“一个简单的推理而已。”

    达西转身就走,表示并不想知道福尔摩斯推理的过程。

    洛霜竖起大拇指,“一位真正的绅士被你气疯了,福尔摩斯先生。”

    “难道不是因为你之前一直挑战他的底线,威克斯小姐?”福尔摩斯反问。

    两人对视一眼,决定抛开这个话题,跟上前面的大部队。

    当晚的晚餐非常丰富,让福尔摩斯这个不注重食欲的人,都吃得心满意足。

    第二天一早,所有人收拾好,踏上了去往伦敦的行程。

    这一次,是欢聚后的分别。

    首先,回伦敦后,宾利先生将带着姐妹和赫斯特先生回老宅,并在那里为路易莎和赫斯特先生举行婚礼。

    到时候,达西先生会去参加,但洛霜和乔治安娜就不一定了,看情况再决定。

    其次,被艾米丽两人的甜蜜刺激到了,卡洛琳小姐居然答应了菲茨威廉先生的求婚,两人订婚了。

    但婚礼会推迟几年,等到菲茨威廉服役结束后回来,才会继续办婚礼。

    而这一次的告别,也是两人最后的相处时间,等回伦敦后,菲茨威廉就要踏上去战区的轮船了。

    此时的伦敦,已经颇具雾都的雏形,迷雾之下,是经常见不到阳光的阴霾,然而迷离的路灯和淡黄色的路边店铺的灯光,把这样一座城市,照出了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一边是繁华明亮,充满了喧嚣的上流社会,道路平整,双轮和四轮马车穿梭不息,来往的男士身穿礼服,手拿礼杖,女士珠光宝气,精致典雅。

    而与之相对的,却是另外一个世界,他们隐藏在黑暗的角落里,阴暗潮湿的环境里,贫穷与饥饿随时发生,罪恶也在不期然而遇。

    这是一个繁荣的城市,这是一个贫穷的城市,这是一个只愿接纳富有的城市,这是一个穷人挤破头想要进入的城市。

    洛霜坐着马车,第一次在这个年代,踏入这座伟大的城市。

    他们一路上走的都是大路,中间马车穿行,两边行人如织,总体而言,看穿着都还算体面,至少没有衣不蔽体的情况出现。

    或许是因为现在是夏末秋初,大家的衣服可以尽可能地单薄,那么只要浆洗干净一点,也不会那么难看。

    等到了冬天,就能分出明显的区别,毕竟英国的冬天再温暖,那都是对富人而言的,穷人是用不上壁炉和厚衣服的。

    洛霜掀开帘子,打量这一路上遇到的店铺,花样繁多,专门为女士服务的也不少,但确实没有和她们同类型的精品店,顶多是一家杂货店搭配卖一些好看的蕾丝之类的。

    这是主干道,如果这里都没有,就代表整个伦敦有的可能性比较低。

    马车很快来到达西府邸,这是一栋三层的花园别墅,前后都有院子,虽然不大,但在伦敦有这么大的住所,至少需要两万英镑以上。

    房间很多,可以容纳所有人,但在回来的路上,大家就分开了,宾利带着自己的姐妹回了他们的住处,和赫斯特先生一起。

    福尔摩斯先生中途下车了,在经过一个报亭的时候。

    达西家不远,就是菲茨威廉家族在伦敦的住宅,所以他也不需要住在这里,而是直接回了家。

    最后就只剩下达西,洛霜和乔治安娜。

    凯伦小姐留在了彭伯里,等巴奈特先生和艾米丽旅游回来后,一起搬去牧师宅,这段时间她就潜心翻译。

    对了,凯伦小姐接到了第一个,不是通过巴奈特先生介绍的翻译工作。

    就是之前翻译那本意大利为她带来的,翻译稿寄过去后,编辑很负责地全部了,对凯伦小姐的语言能力,和文字优美程度表示赞扬,同时给了她一份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