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也就是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六英尺多的身高,加上健硕的身材,让比约翰矮了许多的罗斯福感到了一股天然的压迫力。而且更加重要的是,眼前的约翰虽然年轻,但是却是彻彻底底的大富豪,常年身居高位的情况也让他自然而然培养出了一种威势!

    说到底,所谓的威势就是一个人身份地位的体现。

    约翰·亨特拉尔,一个在普通人心中并不是很特别的名字,至少远不如爱迪生、洛克菲勒甚至摩根等人出名。但是作为纽约最古老的家族之一,同时也是银行世家,如果没有听说过约翰·亨特拉尔这个名字的话,罗斯福也就不可能几年后成为美国总统了!

    毫无疑问,这个比自己小了十岁的家伙是个大人物!

    全美乃至全世界都有名的外科医师,这可能是约翰·亨特拉尔先生唯一承认且主要的身份了。但是罗斯福心里很清楚,这也可能是对方最不起眼的身份!至少就他所知,约翰还是全世界知名的物理学家,听说仅仅三篇论文就让他在物理学界的声望达到了巅峰——在这个时代,物理学家们地位可比医师们高多了。

    当然,这依然不是最重要的。

    更重要的是这个约翰·亨特拉尔白手起家,攒下来的诺大家业!

    亨氏制药、亨氏医疗器械、亨氏汽车、亨氏日用品、亨氏银行、亨氏保险、亨氏综合医院和医学院、耐克、阿迪达斯、亨氏电梯、摩托罗拉、美国电力、卡耐基钢铁、乐高玩具……

    一想到这连串的名字,罗斯福就有倒吸冷气的冲动!

    因为约翰和老亨特拉尔的可以低调,所以普通人或许一直都在用这些公司的产品,但是这些公司属于谁,到底有多么庞大,他们很难明白。但是出身罗斯福家族,同时又想在政界发展的西奥多·罗斯福怎能不明白?

    别的不说,仅仅一个摩托罗拉通信公司,一年就能收获数十万美元的利润!

    因为有了约翰的出现和暗中帮忙,庞大的资金不停的支持,再加上特斯拉这个天才火力全开,1895年的无线电技术远远超出原本世界的同期水平,甚至达到了一战时的技术水平。不要以为这不可能,说到底约翰的出现改变了太多东西,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同时还有理念上的。在他的坚持下,特斯拉也不是孤军奋战,而是建起了一支分工明确的团队,比爱迪生那种原始的研究团队更加的先进,而庞大的资金也足以支撑起他们高昂的消耗。

    再加上有亨特拉尔家族的撑腰,无论爱迪生还是卡耐基,在这个世界都不敢打摩托罗拉公司的主意,所以短短几年摩托罗拉公司就彻底发展起来了。

    每年售出上台无线电,从欧洲人手中还能拿到庞大的专利金!

    虽然因为国家实力和政治影响力的原因,约翰和美国人不得不答应把无线电技术交给欧洲人,但是并不意味着就必须无偿的转让。事实上美国人也不是好惹的,亨特拉尔家更不是好惹的,所以除了最开始的一笔庞大的专利转让费之外,欧洲人每生产一台无线电,都要支付给亨特拉尔家一笔使用费,为期五年,价格是每台五十美元,至于说后续特斯拉他们研发出的新技术,需要再次支付专利转让费,不停的升级换代……

    扯远了。

    总之在罗斯福的眼中,老亨特拉尔无疑是大人物,但是他更清楚谁才是这个商业帝国的真正开创者和拥有者,正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

    这个人,才他今天来拜访的目的。

    在这个夏日的上午,约翰·亨特拉尔,西奥多·罗斯福,一个现在纽约城中的大人物,一个美国未来的大人物,相互之间见了第一面……

    第十四章 政客与金主

    “……我强烈的建议您,可以尝试一下登山运动!”

    坐在亨特拉尔家的沙发上,罗斯福的表情充满了热情:“几年前在欧洲度蜜月的时候,我曾经登上了勃朗峰,数千米的高峰能够让你见到很多不一样的风景。亨特拉尔先生,你的身体很强壮,我相信如果登山的话也可以征服许多高峰……”

    很明显,西奥多·罗斯福先生非常的健谈。

    这一点约翰一点儿都不意外,因为政治体制和理念的缘故,几乎每一个美国总统的嘴皮子都非常利索,也必须利索。除了大量的金钱支出之外,他们还必须依靠大量的演讲来说服选民们,越是出色的总统,就越是其中的佼佼者。

    老小罗斯福,无疑都是个中高手。

    而且约翰还知道除了运动和政治方面的活跃之外,罗斯福还是个历史学家。不是那种人们恭维的历史学家,而是真正的那种。《1812年战争中的海战》和《征服西部》等历史著作,让罗斯福后来成为了美国历史学会的主席——当然,这里面肯定也有他曾经担任总统的功劳。

    不管怎么说,老罗斯福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

    至少在接触了十几分钟之后,约翰差点儿都要扔掉自己心中的成见,喜欢上这个白人至上的家伙了。

    不过聊了一会儿之后,约翰还是眉头一挑笑道:“罗斯福先生,我听说您之前是在华盛顿工作,现在是打算回纽约吗?”

    “是的,先生。我之前在公共服务局工作。”

    点了一下头,罗斯福耸了耸肩笑道:“不过您知道的,美国有很多事情都不是靠着一腔热情可以解决的,所以……我打算回纽约工作了。”

    “呵呵,明白。”

    微微一笑,约翰认同的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的美国处在最好的时期,绝佳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大量的外来移民构筑了最好的外界条件。而落后于欧洲列强的工业,却又给他们创造了使用新技术的最好土壤,所以美国人迎来了大发展的时机。但是同样的,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腐败的一段时期,从上到下,从政府到底层,到处都充斥着黑暗的角落。罗斯福在华盛顿的经历,约翰上辈子好像也在网上看到过一鳞半爪,好像是去抓那些腐败的官员,被人排挤的无处容身……

    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之后,老亨特拉尔笑吟吟地说道:“约翰可能不太清楚,十年前的时候,罗斯福先生可是竞选过纽约市长的。”

    “哦?十年前?”

    约翰微微一愣,狠狠眨了一下眼睛。

    十年前的罗斯福最多也就是二十八九岁的样子吧?就敢去竞选纽约市长?

    “当然,我失败了。”

    耸了耸肩,罗斯福毫不在意地笑道:“当然太年轻了,把事情想得太理想化,最后选票只排在了第三位。不过这十年间我并没有荒废,无论人脉还是经验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所以我打算卷土重来!”

    面对着可能的金主,罗斯福绝对不会吝啬于展示自己的野心!

    “哦?那么您打算怎么着手呢?”

    双眼渐渐的眯了起来,约翰脸上却笑眯眯的问道。

    深吸了一口气之后,罗斯福笑着回答道:“警察局!我已经接任了纽约市警察局的职务!我觉得纽约市的警察系统需要大力整顿,所以想要从这方面入手。”

    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罗斯福在展示自己的实力。

    虽说他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而且罗斯福家族在纽约也颇有声望,但是如果不是因为纽约是共和党的地盘,而且纽约州现任州长是威廉·麦金莱,罗斯福怎么可能如此轻易接手?

    “警察局长?”

    轻轻摩挲着自己的下巴,约翰忍不住笑了:“这倒是个有意思的职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