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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历克斯先生摒住了呼吸。

    他已经感觉到了,这似乎并非一般的超级英雄电影。

    剧本一开始,就是在一档脱口秀之中。

    亚瑟·弗莱克在上节目的时候,说出了自己的梦想:

    “我想为这个世界带来欢笑。”

    下一刻,这个节目变成了电视里的节目。

    而在电视之外,是亚瑟·弗莱克一边照顾医院里的母亲,一边看电视的场景。

    他的脸上没有笑容。

    因为电视上,那个脱口秀的主持人正在嘲笑他的梦想。

    这里开始介绍主角亚瑟·弗兰克。

    他是个对生活积极向上的人。

    他的职业是小丑。

    有时候,儿童医院会找他们来医院给孩子们表演。

    他总能逗得孩子们哈哈大笑。

    原本,他过的虽然不好,但也不坏。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那也不错。

    但很可惜,这里是民风淳朴、人才辈出的哥谭市。

    夜空总是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

    表面的浮华之下,暗巷里却藏污纳垢。

    这就是哥谭市,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哥谭市市长甚至曾经在联合国大会上公开承认哥谭市的警力已经不足以应对这里日益猖獗的犯罪,他甚至向联合国提议朝哥谭市派出维和部队来维持秩序。

    此事也成了一件全世界的笑料。

    但这就是现实。

    所以像亚瑟这样的人,在哥谭市是很难生存下去的。

    在社会中的一次次挫折无情的摧残着他的精神与身体。

    他送去印刷的广告牌被小混混们抢走,他去追。

    对方不仅揍了他一顿,还当面毁掉了他的广告牌。

    而这损失,他的上司却要从他的工资里面去扣掉。

    但他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有个很好的朋友。

    这个朋友也是他的同事,名字叫潘尼·沃斯(ennywise)。

    这个同事十分同情他的遭遇,于是借给他一把手枪让他用来防身。

    但是亚瑟却在一次医院表演的时候手枪意外掉落在地让孩子们看到了。

    他请求孩子们帮他隐瞒此事,孩子们答应了。

    他也去请求同事不要说出去,同事答应了。

    但那个借给他手枪的小丑同事潘尼·沃斯却在之后出尔反尔,直接把他出卖给了老板,导致他被老板开除丢了饭碗。

    之后还处在小丑装扮的亚瑟之后落魄地离开公司。

    在地铁上,他因为“你瞅啥”而被三个西装革履的华尔街精英疯狂殴打。

    在一时失手之下他枪杀了这三人。

    本来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失手杀人案件。

    但因为布鲁斯·韦恩的老爸托马斯·韦恩的可以放大后,变成了“不求上进的社会底层人士对中产阶级以及上层精英的报复性行为”,由此事件引燃了社会的两极矛盾。

    “小丑”成为了一个符号。

    一个穷人抗议富人压迫的符号。

    就好像某个斯坦国家里那种带着颜色的马甲一样。

    走在大街上的亚瑟,看到报纸上报导的“小丑”游行抗议事件,看到了大街上戴着小丑面具抗议的人群,他这个社会边缘人竟然久违的感受到了一丝自身的存在感。

    于是他加入了这个游行的队伍,这确实让他得到了一点点的满足。

    但他并不觉得这是对的。

    他不想惹事,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小丑”。

    因为他有老母亲需要照顾,还有一个怀孕的妻子需要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