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派拉蒙、华纳对他的态度多有反复,这里面的原因他自己又不是不清楚。
所涉及的无非是利益二字。
一旦利益不合,转头就成陌路。
9月26日,周末。
洛杉矶乡村俱乐部门口。
早就被告知消息的门童,看到莱曼停好车,立马热情的迎上来,恭敬的说道:“拉斯特先生,坎贝尔先生和布莱恩先生已经在等着你了,请跟我来。”
不过,莱曼有些疑惑的是有关《蝙蝠侠》的谈判,找来布莱恩干什么?
电影和电视台的业务也没有重合吧?
想不明白也就不想。
莱曼跟着门童,很快便在东区的休息室看到了正坐在沙发上的两人。
注意到莱曼的身影,两人起身一起走了过来。
“你好,莱曼,很高兴又见到你。”布莱恩热情的招呼道。
莱曼适时的露出客气的笑容,熟络的与两人握手。
其实,相互之间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
眼见寒暄完毕,乔森开口道:“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进去再聊吧。”
说完,又让一旁的俱乐部服务人员端来了咖啡。
三人落座,莱曼随口问道:“几天没见,应该有所打算了吧。”
乔森笑笑,回道:“也没什么,我不是一直都在促成项目的继续拍摄吗。当然,关于谈判,我们是有些东西要协商好。《蝙蝠侠》,终归只是一个不错的项目。”
莱曼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对他嘴里所谓的并不重视,或者要透露什么华纳不缺项目之类的压低价值的话主动忽略。
心里反而在想,越是这么说,越说明很需求
三人对这次会面的目的哪个不是心知肚明,但在谈判桌上最忌急切,所以谁也没有先手抛出价码,反而一步一步的试探底线。
乔森就问道:“贵方还是抱着要参与北美发行吗?说实话,这方面,你们的发行能力完全不足以支撑,就算参与进去又能得到多少?”
莱曼并不介意被人拆穿他提价的手段。
鲁迅在《无声的中国》就说过: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类似的道理,其实在谈判桌上更适用。
提出一个很难被接受的,压得对面难受之后,才提出往下减减,拿出一个本就需要争取的条件,对方从感官上就能更容易接受。
莱曼故作认可,点头道:“不瞒你说,只谈发行,我们暂时还够不上这种投资额度的项目,所以合作发行如何?海外、北美的发行收益,我们只要4成。”
“不可能。谈发行根本没有意义,我不认为这方面有合作的必要。”——华纳影业完全可以承担,也不需要互补,或者说发行收益实在太高,利益链太广,很适合制片厂的运营。
毕竟,所谓的渠道,上上下下养了这么多人,单论制片肯定没有发行能运用的资源更便捷。
或者说,员工这么多,总得找点事干吧。
难不成养着浪费?
就连蓝蝶影业在没有合适项目的时候,都需要找些充数的片源维持发行呢,华纳又怎么肯放弃一线项目的发行工作。
第702章 互相能接受的区间
合作,大部分时候是利用双方的资源交换、补充,达到共赢的目的。
可事实就是,萤火虫的制作能力是被华纳认可的,而发行层次,两者本身不是一个量级。
如果华纳都做不到、做不好宣发,交给萤火虫只会更糟糕。
莱曼依旧坐在位置上,反问道:“那么,你们商量出来的条件是什么呢?”
乔森与布莱恩对视一眼,开口道:“之前提出的条件就不说了,萤火虫负责制作以及全部的投资预算、我们负责发行,以最合适的档期、资源推入市场。版权归华纳,制片收益归萤火虫,另外,线下收益,包括dvd销售,这里面的分成我们愿意多拿出2成。”
“周边收益还是不计算在内吗?”
“我们给萤火虫预留的利润份额,已经足够多了。再者,版权形象不可能让萤火虫插手,那是dc娱乐的事情,是他们的业务范围,就连我们都不好插手。”
好吧,一个集团里,话语权不统一实在太常见了。
就连曼恩传媒,身往执行官的约瑟夫也基本不插手蓝蝶影业的工作,这其实也是股东们乐于看到的事情,管理层太和谐,大权独握,显然是让人比较忌惮的事。
“然而,我拒绝。我不觉得这样的条件很有诚意。”
“那你想要什么?莱曼,你不担心我们真的搁置这个项目吗?不过也就是两年而已。”乔森不满道。
莱曼摇摇头,“不是我们想要什么,而是需要给出什么?而且,如果只是因为萤火虫影业身为制片方拿得稍微对得起风险和市场的收益,就觉得不平衡从而放弃,那我也只是觉得有那么点遗憾。毕竟,拍不拍,对萤火虫好像没太大的影响,相反,对华纳而言,却是极有好处。”
他继续道:“你想,如果《蝙蝠侠》续作票房还是不错,对市场、对民众能更进一步建立起蝙蝠侠形象,然后再对漫画、对周边乃至其他方方面面基于这份印象的渠道市场,会有怎样的价值,我觉得,你们肯定比我更懂。”
“但我们也会付出足够的资源,难道不应该拿到应得的收益?”
“当然可以,我没说不可以。”莱曼笑道:“发行我们可以不参与,版权更是不去碰,但线下以更多的市场份额去弥补,这总公平吧。发行、版权都归你们,制片风险还被萤火虫压下来了,一点小小的补偿我觉得是应该的。”
所涉及的无非是利益二字。
一旦利益不合,转头就成陌路。
9月26日,周末。
洛杉矶乡村俱乐部门口。
早就被告知消息的门童,看到莱曼停好车,立马热情的迎上来,恭敬的说道:“拉斯特先生,坎贝尔先生和布莱恩先生已经在等着你了,请跟我来。”
不过,莱曼有些疑惑的是有关《蝙蝠侠》的谈判,找来布莱恩干什么?
电影和电视台的业务也没有重合吧?
想不明白也就不想。
莱曼跟着门童,很快便在东区的休息室看到了正坐在沙发上的两人。
注意到莱曼的身影,两人起身一起走了过来。
“你好,莱曼,很高兴又见到你。”布莱恩热情的招呼道。
莱曼适时的露出客气的笑容,熟络的与两人握手。
其实,相互之间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
眼见寒暄完毕,乔森开口道:“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进去再聊吧。”
说完,又让一旁的俱乐部服务人员端来了咖啡。
三人落座,莱曼随口问道:“几天没见,应该有所打算了吧。”
乔森笑笑,回道:“也没什么,我不是一直都在促成项目的继续拍摄吗。当然,关于谈判,我们是有些东西要协商好。《蝙蝠侠》,终归只是一个不错的项目。”
莱曼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对他嘴里所谓的并不重视,或者要透露什么华纳不缺项目之类的压低价值的话主动忽略。
心里反而在想,越是这么说,越说明很需求
三人对这次会面的目的哪个不是心知肚明,但在谈判桌上最忌急切,所以谁也没有先手抛出价码,反而一步一步的试探底线。
乔森就问道:“贵方还是抱着要参与北美发行吗?说实话,这方面,你们的发行能力完全不足以支撑,就算参与进去又能得到多少?”
莱曼并不介意被人拆穿他提价的手段。
鲁迅在《无声的中国》就说过: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类似的道理,其实在谈判桌上更适用。
提出一个很难被接受的,压得对面难受之后,才提出往下减减,拿出一个本就需要争取的条件,对方从感官上就能更容易接受。
莱曼故作认可,点头道:“不瞒你说,只谈发行,我们暂时还够不上这种投资额度的项目,所以合作发行如何?海外、北美的发行收益,我们只要4成。”
“不可能。谈发行根本没有意义,我不认为这方面有合作的必要。”——华纳影业完全可以承担,也不需要互补,或者说发行收益实在太高,利益链太广,很适合制片厂的运营。
毕竟,所谓的渠道,上上下下养了这么多人,单论制片肯定没有发行能运用的资源更便捷。
或者说,员工这么多,总得找点事干吧。
难不成养着浪费?
就连蓝蝶影业在没有合适项目的时候,都需要找些充数的片源维持发行呢,华纳又怎么肯放弃一线项目的发行工作。
第702章 互相能接受的区间
合作,大部分时候是利用双方的资源交换、补充,达到共赢的目的。
可事实就是,萤火虫的制作能力是被华纳认可的,而发行层次,两者本身不是一个量级。
如果华纳都做不到、做不好宣发,交给萤火虫只会更糟糕。
莱曼依旧坐在位置上,反问道:“那么,你们商量出来的条件是什么呢?”
乔森与布莱恩对视一眼,开口道:“之前提出的条件就不说了,萤火虫负责制作以及全部的投资预算、我们负责发行,以最合适的档期、资源推入市场。版权归华纳,制片收益归萤火虫,另外,线下收益,包括dvd销售,这里面的分成我们愿意多拿出2成。”
“周边收益还是不计算在内吗?”
“我们给萤火虫预留的利润份额,已经足够多了。再者,版权形象不可能让萤火虫插手,那是dc娱乐的事情,是他们的业务范围,就连我们都不好插手。”
好吧,一个集团里,话语权不统一实在太常见了。
就连曼恩传媒,身往执行官的约瑟夫也基本不插手蓝蝶影业的工作,这其实也是股东们乐于看到的事情,管理层太和谐,大权独握,显然是让人比较忌惮的事。
“然而,我拒绝。我不觉得这样的条件很有诚意。”
“那你想要什么?莱曼,你不担心我们真的搁置这个项目吗?不过也就是两年而已。”乔森不满道。
莱曼摇摇头,“不是我们想要什么,而是需要给出什么?而且,如果只是因为萤火虫影业身为制片方拿得稍微对得起风险和市场的收益,就觉得不平衡从而放弃,那我也只是觉得有那么点遗憾。毕竟,拍不拍,对萤火虫好像没太大的影响,相反,对华纳而言,却是极有好处。”
他继续道:“你想,如果《蝙蝠侠》续作票房还是不错,对市场、对民众能更进一步建立起蝙蝠侠形象,然后再对漫画、对周边乃至其他方方面面基于这份印象的渠道市场,会有怎样的价值,我觉得,你们肯定比我更懂。”
“但我们也会付出足够的资源,难道不应该拿到应得的收益?”
“当然可以,我没说不可以。”莱曼笑道:“发行我们可以不参与,版权更是不去碰,但线下以更多的市场份额去弥补,这总公平吧。发行、版权都归你们,制片风险还被萤火虫压下来了,一点小小的补偿我觉得是应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