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都是日常家常菜,却是这两个老外没吃过的。

    爱德华知道原委后,真是感觉非常感动,开心得嘴都要裂到耳后根了,不停的说“谢谢、谢谢”。

    他一下子就有了融入村里的感觉,这里的孩子们都太热情了,让他非常喜欢这里。

    在他的观念里,别人客气地给他送吃的,他如果不吃,那就是对人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于是,他一边感谢着,一边把每个孩子送来的菜都品尝了一遍,并夸一遍“非常好吃”,并收获了孩子们的开心笑容。

    然后他望了艾尔一眼,满脸写着:瞧,我在这里多受欢迎!

    不过,孩子们也请艾尔也尝了一尝,毕竟反正都端来了,这里有两个老外,不能说给一个吃不给一个吃吧。

    艾尔也很高兴,感觉今天他就是主角一样。

    旁边李芸莲看着他们,也是一阵笑,感觉这两个外国人真的不一样。

    这要是搁咱们自己,那多少得客气一下,推辞一下才动筷子的,他们都不讲究这些虚礼客套,直接上。

    闹腾一番后,孩子们被哄着走了,周恒一家子继续跟两个老外吃吃喝喝。

    爱德华向周恒抱怨:“周,为什么我上次来要吃那个什么虫,艾尔就不用?”

    总得公平对待嘛!

    周恒笑道:“你第一天来的时候,不是也没有吗?后来才有的。”

    第一百五十四章 魔芋焖鸭

    吃完饭,重头戏来了,艾尔提出去兔场看看。因为他也知道,野兔是晚上活动的动物,黄昏开始出来冒头,这时候去正好。

    爱德华早就等着了,看这家伙倒不倒。

    艾尔雄心勃勃的站起来,右脚才迈出,突然一屁股坐了下去,他惊慌的看着爱德华,问道:“怎么回事?”

    他感觉双腿软了,刚刚幸好是还没有走出去,要不然就得坐到地上。

    他可不认为自己是喝醉了,因为他以前喝醉,不是这幅样子。

    爱德华哈哈大笑,说道:“你醉了,知道吗?这里的酒很厉害。”

    刚刚吃完饭,大伙又顺便聊了一会儿天,所以时间有点长了。这里的自酿米酒就是那样,喝时没多少感觉,但那个后劲就别提了。

    说是“见风倒”,这家伙还没走出院子,没见着风呢!

    算了,今天是看不成兔子了,因为艾尔已经站不起来了,明天再说吧。

    走不了就继续聊会儿天呗。

    艾尔向周恒展示了一下他所在的公司。

    他们公司是一家时尚服装品牌,公司的规模发展得很大。

    他当采购这么久,大部分的产品都是在美国本土买的,当然也会随着设计师到各国买东西。

    美国本土的高端时尚服装品牌,至少有两千个,几乎每天都有品牌倒闭、有品牌兴起。

    而艾尔所在的公司,已经有近二十年的历史,已经算是老牌子了——不可能每个时尚品牌,都能跟lv或者爱玛仕这种百年老牌相比的。

    其实有很多品牌,虽然才诞生一二十年,但也有经营得很好的,比如贝克汉姆的老婆维多利亚。

    品牌做得越大,就越需要拓展领域,汲取世界元素,所以也就需要到世界各地采购的。

    这次艾尔看到周恒的兔场视频后,当时就觉得质量非常不错,有要过来采购的意思,后来再把视频转给设计师看,设计师当场采纳,让他过来跑一趟。

    对于周恒来说,这透露了一个信息——兔毛哪里都有,艾尔为什么不远万里、特意过来一趟,也要采购他家的兔毛?

    唯一的说明,他们看上了这里的品相。

    质量好,那就高价卖呗!

    简直不用说的。

    高级品牌,其卖价高,原材料肯定也必须用好的,要对得起他的价位。要不然,它凭什么能屹立二十年不倒?

    要不然,他千里迢迢过来一趟,路费不是钱?

    不过,现在艾尔还没有近距离看到兔子,远没到谈价格的时候。而且现在兔崽子才出来几只,离正式交易还早。

    说真的,像这么早就来订货的,在养殖范围类绝对是少见。

    周恒父母不懂他们在聊些什么,只想着明天弄点什么菜才好。

    想来想去,李芸莲让周发强去地里挖点魔芋回来,她再去村里赶鸭子的买只鸭子去,明天做个魔芋烧鸭子。

    在她看来,艾尔这个外国人,是从国外坐飞机过来,专门和自家谈生意的,专门要买自家的兔子皮毛,这当然要隆重对待了,好吃好喝是少不了的。

    好吃的嘛,无非鸡鸭鱼肉了,反正这些老外都没有吃过,那就随便弄点好了。

    魔芋有些地方是当作主食的,因为有些地方不产稻子或者麦子,所以没有办法,但他们这里只是菜,还算是比较可以的地方。

    不过魔芋做起来比较费时间,所以可以今晚就作准备,明天要吃的时候,随时切点做菜,扔锅里就行。

    这就跟豆腐有点类似,做好一些存放起来,慢慢吃。

    反正自家人也是要吃的,费一番劲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