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还是好气,柜柜声音严肃:“下次你别干这种危险的事了。”

    鸣霄笑笑没有说话,不干是不可能的,她能清晰感觉到自己情绪的不正常,控制是一方面,但堵不如疏,暂时性找到渠道适当发泄,也很重要。

    她慢慢朝家走,又一次路过那家拳馆,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刚巧碰上父子拎着兜子出门,那个高大的男人看到她,再次露出昨天同款的凶恶表情,他打开门走上楼,下来的时候又拿出跟昨晚的一模一样的小瓷瓶,二话不说塞到鸣霄手里。

    鸣霄:“......”

    她看看手中的东西,眨眨眼问柜柜:“你说......”

    “他是不是看出我是潜在客户,想借用我打广告。”

    正要感叹人间真情的柜柜:“......”

    呸,小苟日的没有心!

    连续两次收人家东西,厚脸皮如鸣霄也难得升起点不好意思,她朝两人笑笑,“谢谢叔叔,你们这是要出门买东西吗?”

    男人皱着的眉微微和缓,仍没有说话,他身边的少年板着正经脸,松口气,缓缓点点头:“嗯,我们想去买点东西,你知道这附近的市场在哪吗?”

    这片小区比较老,七拐八拐,市场不太好找,鸣霄描述完,看到对面一大一小相似的懵逼脸,决定好人做到底,亲自带两人去。

    男人中肉食动物比较多,父子俩也不例外,鸣霄带两人走到猪肉摊,在一旁等候,男人随便看了一眼,对摊主说:“买5斤肉。”

    摊主精明的眼在父子俩身上扫过,笑眯眯地应

    声好,挑出块血脖肉一刀挥下,扔到秤上,流畅的刀法带着宰冤大头的气势。

    他拿着秤在父子面前一扫而过,笑着说:“五斤一两,看你第一次买,零头我给您抹了,收四十。”

    鸣霄本来只想当一个没有感情的领路机器,听到这,看着男人和少年一丝不苟乖巧掏钱,无语走上前。

    一把把钱抽回来塞到少年衣兜里,看两人还是满脸不在状况的茫然,鸣霄忍不住翻个白眼,转头对摊主嘲道:

    “市场最好的肉才5块2一斤,你拿个破血脖就敢卖8块,宁那猪是喂佛跳墙长大的?坑人套路也适当复杂点,你这也太不尊重别人智商了叭。”

    摊主大概干惯了这种事,脸不红不白,扯着脖子嚷嚷:“这还能怪我了,谁让你们不说要啥部位的,那我可不就随手拿嘛,我不管啊,反正这肉切了,你们必须得买。”

    父子俩就是再生活白痴也知道自己被骗了,都不用鸣霄说话,两人同时沉下脸,一起上前一步,一个186,一个168挡在摊位前,跟社会大哥带小弟出巡似的。

    在这个南方小镇,很多成年男人也就是少年这样的身高,男人这样的身高绝对是鹤立鸡群,再配上他悍猛的气势,都不用说话,光是站在那,就已经够摊主瑟缩畏惧的。

    鸣霄抱着手,朝对方笑笑:“需要来一场真人肉搏吗?不需要就老实拿你这最好的肉,赶紧的。”

    摊主看看不好惹的男人,老实低头认栽,闷闷地问:“那你们要哪个部位的。”

    鸣霄已经有些不耐烦,对父子俩抬抬下巴:“要哪块儿?”

    父子俩不太相似的脸上挂着同款问号,看着面前女孩恶狠狠的眼神,莫名心虚地低下头,少年轻咳一声,小声求问:“那个,我们该要哪块儿啊?”

    “......”鸣霄一口气憋在心口,她第一次被人堵成这样,偏偏对着两张乖巧严肃认真脸,还发不出火。

    深吸一口气,鸣霄决定转移怒火,对摊主说:“一斤后丘,一斤里脊,两斤五花,再来一斤前槽。

    摊主看出旁边俩人啥都不懂,嫌麻烦,还想再磨叽几句,干啥啥不行,威胁人第一名的男人再次站出来,摊主只好摸摸鼻子,咬牙认栽。

    切好东西一一上称,

    气不顺的鸣霄开始找茬:

    “分开称干嘛,别麻烦了,一起多省事?”

    “什么,不同部位价格不同?那是你的问题,你得自己解决,反正我就知道我买的都是猪肉,本是同猪生,凭什么分高低贵贱!”

    “五斤四两?行叭,四舍五入算五斤,算钱。”

    “总共25是吧,你刚才摸了下鼻子,我肉被污染了,折损费算你一块,总共24,四舍五入正好二十,给你钱。”

    摊主:“......”

    我特么一刀下去......就是两块猪肉。

    送走瘟神的那一刻,摊主满含热泪地看着身后跟着一大一小俩护法的干瘦女孩,默默在心里发出了祝她永远飞机场的恶毒诅咒。

    经过这一遭,鸣霄算是看出来这父子俩的不靠谱,问过意见,直接带着人买了几样常吃的瓜果蔬菜,拎着两大兜子东西满载而归。

    回到拳馆,鸣霄准备离开回家,男人把人拦住,非要请吃饭。

    通过市场之行,鸣霄对他的手艺十分怀疑,在回家自己做和蹭饭间犹豫了一下,最后懒癌胜出。

    主要是她手艺也不好,既然都难吃,不如选个省事的。

    这门市房分两层,一楼开拳馆,二楼住人,男人去厨房做饭,鸣霄和少年在客厅聊天。

    少年叫景珩随母姓,他的父亲叫约伯.纳什,是一位华裔,景珩的母亲是华视驻叙国记者,两人在国外相识结合。

    景珩出生时在华国,上了华国国籍,本来夫妻俩约定好等景珩回国上大学,就一起退休跟着儿子回来养老,可惜天不遂人愿,在一次报道中,景母因公殉职。

    约伯伤心过后,带着妻子的骨灰,按照两人曾经的约定,和儿子一起回到她生前的家乡生活。

    他之所以话少,也不是因为不愿意说话,而是因为华语不好,怕说错闹笑话。

    两人刚聊完,约伯已经做好菜端上来,是典型的中西结合的菜式,黑胡椒煎肉、肉汁土豆泥。

    鸣霄挑挑眉,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

    约伯看起来凶狠但很贴心,除了刀叉还帮她准备了筷子。

    鸣霄好久没吃过肉,开开心心切开肉排,然后恍恍惚惚僵在原地。

    那细嫩粉红的颜色,看起来就不像是她的胃能够承受的熟度,鸣霄抬起头,看到

    盯着她的约伯,对方凶狠的眼中仿佛绽放着期待的光芒。

    她静默片刻,不走心地动了一下胳膊,叉子顺势掉地,“哎呀”一声,手不经意地一抖,刀子也完美降落,鸣霄低头一笑,深藏功与名。

    “我还是先尝尝土豆泥吧。”她说完拿起勺子,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

    下一秒,本来就黄青紫红的脸上,闪烁起七彩的有毒色彩,最后转为黑沉。

    这时候但凡是个长眼的都能看出点啥,但这位伟岸的奇男子,大概以为这是独属于华国式的委婉夸赞,微抿的唇角带着三分得意,三分矜持,还有四分骄傲。

    故作不在意地问道:“怎么样?还合胃口吗?”

    鸣霄艰难地咽下去,朝他竖个大拇指,转过头看景珩:“知道为什么你爸能长到186,而你只有168吗?”

    “因为服.毒,有害健康。”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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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

    景珩淡定严肃的脸, 因为这句话裂开一条小缝,他神色慌张刚想说话,约伯低沉的声音从一侧传来:“你的意思是我做的不好吃吗?”

    鸣霄从来就不是个有眼色的崽崽, 也不太懂识时务者为俊杰那一套, 没去看景珩眨到抽筋的暗示眼, 认真对约伯摇头:

    “不好吃这个词,太过委婉。”

    约伯没听懂她的话,但是能感觉出鸣霄语气中的诚挚, 他垂下眸默默站起身, 走回厨房。

    鸣霄转头看向景珩, 苦恼地挠挠头:“我是不是不该说实话?”

    景珩冷峻的表情中带着丝丝绝望,看向她的眼神掺杂着说不出的怜悯,“没事, 我爸他做别的菜去了, 你再等会儿吧。”

    这时的鸣霄还无法了解这番话的沉重, 直到她连续吃了, 烤肉、炖肉、炸肉、薯条、薯片、土豆块,等数十样菜式后,一头栽倒在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