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所谓有赤兔马的‘兔,就是指马的头型。

    《相马经》当中有说: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意思是说,马首入兔之头肩,耳与毛发,好像狐狸的耳朵和毛发。鸟的眼睛和颈膺,鱼的鳍和脊背。如果一匹马具有了上述的寺中特征,其他的就无需再去观察了。这是一匹千里驹,毫无疑问的千里驹。

    此刻,刘阚面前的这匹马,就具备了上述的四种特征。

    嬴壮说:“这赤火骝,又名踏雪狐狸,是西域供奉于陛下,后赏赐于我。只是我已有白龙,且随我多年,感情深厚,实不忍弃之。所以一直在我廊中养着,着实有点可惜。本来,我想把它送给老任。不过看你现在连匹好马都没有,索性赠给你算了。老任那边,我再想办法。”

    刘阚不禁惶恐,“大人如此厚爱,下官怎当得?”

    “我说你当得就当得!”

    嬴壮很有气魄的一挥手,“好马需配豪士,刘仓令勇武,正和此马般配。莫再啰唆,且给它个名字吧。”

    “赤兔!”

    很多年后,刘阚也想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会说出这个名字。后世那一部三国演义,让许多人知道了赤兔之名。在内心深处,许是不免生出了些‘赤兔’情结,故而脱口就叫了出来。

    “赤兔?”

    嬴壮一怔,看着那赤火骝,抚掌大笑道:“这名字的确是般配,赤兔,果然是好名字啊。”

    赤火骝似乎也非常满意这个名字,忍不住希聿聿长嘶一声,好像是感谢刘阚给它起了一个好名字似地。

    马中赤兔……那人中‘吕布’何在?

    刘阚不由得笑了起来,大踏步上前,一把拢住了缰绳。

    赤火骝希聿聿嘶叫两声之后,四蹄踏动,似乎是在催促刘阚上马,好让它一展赤兔的雄风。

    刘阚接过包裹,又把赤旗挂在马身上。

    翻身上马,朝着嬴壮拱手笑道:“那下官就不客气了!”

    话音还未落,赤兔长嘶一声,仰蹄奋起。

    嬴壮也轻轻点头,翻身上了自己的马,“蓝田甲士,上马,出发!”

    “喏!”

    三百甲士齐声应诺,纷纷上马。

    刘阚则一拱手,“大人,下官今得良驹,想试一试脚力。且先行一步,在前途上恭候大人。”

    嬴壮说:“正当如此!”

    刘阚不再客气,拨转马头,两腿一磕马腹,赤兔长嘶,飞驰而去。嬴壮带着人,紧跟着启程动身。

    嬴壮为何要赠我宝马?

    赤兔风驰电掣的奔行着,刘阚坐在马背上,脑海中却在思索这个问题。

    说起来,自己和嬴壮并不是很熟悉,总共下来,不过一面之缘。嬴壮又为什么如此热情的赠我宝马?

    拉拢我吗?

    可楼仓并不属徐县,泗水郡又是以任嚣为首,他拉拢我作甚?不对……难道说任嚣大人他……

    刘阚心里咯噔一下,似乎猜想到了答案。

    第一百二十五章 养士

    任嚣表情沉静,让人无法看出他心中所想。

    给自己斟上一爵酒,然后在口中回味了那么一阵子之后,喉结一动,吞入腹中,长出一口气。

    “陛下已发出诏令,命我即刻动身,前往龙川接手百越战事。”

    他睁开眼睛,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和刘阚嬴壮说话,“三日之后,我就要启程了。”

    在路上,刘阚已经猜到了这样的一个答案。

    任嚣要走了!

    嬴壮之所以赠出厚礼,想必是希望自己能够留下吧。毕竟,在许多人的眼中,刘阚是任嚣提拔起来的人。若任嚣出征百越,说不定会带走刘阚。但在过去的数年中,刘阚已经初露峥嵘。特别是楼仓一战,使得嬴壮开始看重这个曾经在他眼里,一无是处,奸商出身的家伙。

    有勇有谋,的确是个人才。

    兼之楼仓的位置很重要,必须要有一个能震慑泗洪的人存在才行。

    外来的官员,想要做的和刘阚一样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楼仓已经启用,更需稳定才行。

    这也许就是嬴壮的想法。

    同时出于对豪勇之士的喜爱,也让他很想留下刘阚。

    刘阚,此时只能默默无语……

    心里有些惶恐,任嚣不会真的想要把我带去百越吧。

    任嚣沉声道:“嬴大人将接手泗水郡守的职务。不过在泗洪彻底平静之前,还需在僮县镇守。”

    嬴壮插手行礼,“嬴壮明白。”

    任嚣说完,看着刘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