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送检的只是一个零头,甚至零头都算不上。
按照现有法规,贩卖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便可处死刑,1051颗超过一千克,这个案子堪称大案,这个王晓谦基本上一脚踏进鬼门关了。
没想到无意中遇到贼猴子,一时兴起介绍他当线人,居然瞎猫碰到死耗子,明明举报有人聚赌,却稀里糊涂帮长江分局查获这么多毒品,韩博感觉有些好笑。
钱晋龙笑不出来,脸色气得煞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跟上级解释。
“我们把搜到的摇头丸摆在他面前,可能意识到再信口开河无济于事,意识到想活命就要立功赎罪,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边耀新举起第二张照片,介绍道:“这个家伙叫陈家宾,35岁,家住南州区汇成镇,去年11月,二人在市区赌博时认识的,一个有进货渠道,一个能筹集到贩毒所需的资金,就这么一拍即合,从东广一个毒贩手中购入两千多颗摇头丸回南港贩卖。”
“三个月只卖出一半?”韩博抬头问。
“陈家宾已落网,进货数量能对上,基本可以确认只卖出一半。但这里有一个情况,他们打算大肆贩毒时南港摇头丸价格在200至300元人民币一颗之间,等进到货开始卖时滚石ktv的摇头丸已降到150元一颗左右。吸毒人员就那么多,市场就这么大,种种迹象表明有另一伙儿毒贩在我们南港从事贩卖毒品活动,把价格打下来了。侧面调查发现确实如此,这个家伙叫蒋辉,38岁,我分局辖区人,没前科。他跑过运输,开过歌厅,卖过手机,不过好像全赔了,几年前负债累累,现在却财大气粗。我们发现他专门通过市区几个娱乐场所的保安及服务员,从事贩卖摇头丸其实是冰毒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不用问便知道,这条线索的贼猴子提供的。
韩博正琢磨着是不是再见见贼猴子,给他提提醒,边耀新话锋一转:“蒋辉非常狡猾,不仅行踪不定,几乎从不与吸毒人员接触,且利用一切手段打压竞争对手。不知钱大有没有注意到,去年11月份和12月份,禁毒大队接到的群众举报比平时多。我们可确定他授意别人举报过不止一次,利用我们公安机关替他清理其他毒贩,好垄断南港摇头丸市场。现在卖得便宜,如果不出意外,他接下来会涨价。另外他提供的‘摇头丸’本来就不是摇头丸,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竞争力。”
禁毒大队,先是被你们大队的线人忽悠,紧接着又被这个“辉哥”当枪使,这个案子能交给你们吗?
邓局看看钱晋龙,淡淡问:“老边,蒋辉的下落有没有搞清楚?”
“没有,春节没回家,他过去几个月使用的车是租的,节前还给了出租公司。现在只掌握他的手机,我正准备打申请,看能否上技术手段,锁定其位置。”
“移动公司春节放假,手续不太好办。”邓局摸摸头,又苦笑道:“现在不是以前,上技术手段要汤局签字。”
“韩支队,您能不能帮帮忙?”
公安机关没有手机定位设备,只有是立案并符合查询定位要求的案件才可以向上级申请定位,获得批准之后再去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查询。
并且技术侦察措施属保密范畴,在一定程度上有侵犯隐私之嫌,除了重大刑事案件,一般不会使用。技术侦察作为最后的侦查手段之一也不能滥用,这口子一开,很难说将来会发展到什么地步,万一动辄定位,人人都没有隐私。
一些群众手机被盗,要求公安机关动用技术手段,民警爱莫能助,群众非常不满意,认为你明明可以找到为什么不找?
他们是站在人之常情上来考虑的,但有时候法律和人之常情往往是抵触的。
警察必须按办案程序来办事,《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哪些案件可以使用技术手段,哪些案件不能使用。谁超出这个范围违规动用技术手段谁就违法,谁就会被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带走调查。
作为未来的技侦支队长,韩博的立场是能不动用就不动用,苦笑道:“技术侦察大队正在筹建,我现在一没有设备二没人员,就算有技术条件一样要经过局领导批准。”
“看来我们只能采用第二套方案,让特情联系,看能不能联系上,只要能联系上、只要能确定其位置就盯死他,搞清其大肆贩卖的冰毒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特情的身份只有史原波、邓局和韩博三个人知道,边耀新知道有特情却不知道特情是谁。
具有一定危险性,怎么使用要征求“少帅”意见。
邓局不想错过这个破大案的机会,侧身笑问道:“韩支队,你认为呢?”
“我没意见,不过要考虑周全,最好给特情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让他知道遇到什么情况该怎么处理,尤其不能沾上毒品,一旦沾上,一旦成瘾,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就毁了。”
“行,我们会注意的。”
韩博想了想,又问道:“一个专案组其实是两个案子,边大,王晓谦你们是怎么打算的,给他们二人提供毒品的上线查不查?”
“查,有线索怎可能不查,邓局给我们批了经费,王晓谦二人正在我们民警监督下跟东广的上线联系,只要能联系上,只要有诱捕条件,立即组织精兵强将去东广实施抓捕。”
“万一他们的上线还有上线呢?”
邓局当然知道他的意思,笑道:“韩支队,东广太远,人生地不熟,语言都不通,这条线现阶段只能这样,能抓就抓,抓到立即审,审出线索再往上查,打团伙,打毒枭,打掉整个网络。”
越是“上线”警惕性越高,联系上或许只能抓到个马仔。
禁毒大队放长线钓大鱼没钓到,反而被鱼给咬了。他们一样好不到哪儿去,居然想“短平快”,当毒贩尤其毒枭是白痴?
不过话又说回来,分局资源有限,同时侦办两起毒案既没那么多经费也没那么多人。
韩博权衡了一番,沉吟道:“邓局,我建议向局领导汇报,申请市局督办,争取单案经费,把0227案分拆为两个案件,成立两个专案组,跟禁毒大队联合侦办。王晓谦这条线由熟悉情况且经验丰富的禁毒大队为主,蒋辉这条线以分局为主,齐头并进,一查到底。”
早上不打算让禁毒大队是当时没搜到王晓谦藏匿的大量毒品,现在搜到那么多摇头丸,钱晋龙不仅没资格再抢功而且要想想该怎么跟上级解释。
主动权掌握在分局手上,联合侦办是给他找回面子的机会。
“老帅”虽然即将退居二线,邓局一样不想因为钱晋龙跟“老帅”闹僵,何况这是“少帅”的建议,“少帅”的面子必须要给。
邓局再次看看一向眼高于顶的钱晋龙,掏出手机笑道:“申请市局督办也行,我现在就给崔局打电话,先向崔局汇报。”
第379章 督导督办
市局挂牌督办与省厅督办、公安部督办大同小异。
领导重视加技术支持,派员督导、跟踪督办,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及专家赴各地随同作战,参与办案,进行阅卷、指导,为案件侦办工作解决难题排除干扰,唯一的区别是重视该案的公安机关级别不同。
只要是挂牌督办的都是比较典型的、有影响的、重大的案件。
南港毒品问题不是很严重,毒贩极少,吸毒人员不算多,能缴获一公斤毒品已经是大案,几十上百公斤乃至上吨的毒案在南港无异于天方夜谭。
摇头丸听上去就没海洛因“响亮”,缴获一两千颗就挂牌督办,崔局感觉有那么点儿戏,让邓局把手机给韩博,想听听“韩打击”的意见。
“崔局,我上午对分局送去的两种毒品进行检验分析,发现两种毒品之前从未在我们南港出现过,至少没被我们公安机关缴获过;发现从嫌犯王晓谦身上缴获到的摇头丸生产工艺先进,属于苯丙胺类毒品中的高档货。”
“有可能是境外流入的?”
“极有可能是。”
按照现有法规,贩卖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便可处死刑,1051颗超过一千克,这个案子堪称大案,这个王晓谦基本上一脚踏进鬼门关了。
没想到无意中遇到贼猴子,一时兴起介绍他当线人,居然瞎猫碰到死耗子,明明举报有人聚赌,却稀里糊涂帮长江分局查获这么多毒品,韩博感觉有些好笑。
钱晋龙笑不出来,脸色气得煞白,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跟上级解释。
“我们把搜到的摇头丸摆在他面前,可能意识到再信口开河无济于事,意识到想活命就要立功赎罪,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边耀新举起第二张照片,介绍道:“这个家伙叫陈家宾,35岁,家住南州区汇成镇,去年11月,二人在市区赌博时认识的,一个有进货渠道,一个能筹集到贩毒所需的资金,就这么一拍即合,从东广一个毒贩手中购入两千多颗摇头丸回南港贩卖。”
“三个月只卖出一半?”韩博抬头问。
“陈家宾已落网,进货数量能对上,基本可以确认只卖出一半。但这里有一个情况,他们打算大肆贩毒时南港摇头丸价格在200至300元人民币一颗之间,等进到货开始卖时滚石ktv的摇头丸已降到150元一颗左右。吸毒人员就那么多,市场就这么大,种种迹象表明有另一伙儿毒贩在我们南港从事贩卖毒品活动,把价格打下来了。侧面调查发现确实如此,这个家伙叫蒋辉,38岁,我分局辖区人,没前科。他跑过运输,开过歌厅,卖过手机,不过好像全赔了,几年前负债累累,现在却财大气粗。我们发现他专门通过市区几个娱乐场所的保安及服务员,从事贩卖摇头丸其实是冰毒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不用问便知道,这条线索的贼猴子提供的。
韩博正琢磨着是不是再见见贼猴子,给他提提醒,边耀新话锋一转:“蒋辉非常狡猾,不仅行踪不定,几乎从不与吸毒人员接触,且利用一切手段打压竞争对手。不知钱大有没有注意到,去年11月份和12月份,禁毒大队接到的群众举报比平时多。我们可确定他授意别人举报过不止一次,利用我们公安机关替他清理其他毒贩,好垄断南港摇头丸市场。现在卖得便宜,如果不出意外,他接下来会涨价。另外他提供的‘摇头丸’本来就不是摇头丸,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竞争力。”
禁毒大队,先是被你们大队的线人忽悠,紧接着又被这个“辉哥”当枪使,这个案子能交给你们吗?
邓局看看钱晋龙,淡淡问:“老边,蒋辉的下落有没有搞清楚?”
“没有,春节没回家,他过去几个月使用的车是租的,节前还给了出租公司。现在只掌握他的手机,我正准备打申请,看能否上技术手段,锁定其位置。”
“移动公司春节放假,手续不太好办。”邓局摸摸头,又苦笑道:“现在不是以前,上技术手段要汤局签字。”
“韩支队,您能不能帮帮忙?”
公安机关没有手机定位设备,只有是立案并符合查询定位要求的案件才可以向上级申请定位,获得批准之后再去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查询。
并且技术侦察措施属保密范畴,在一定程度上有侵犯隐私之嫌,除了重大刑事案件,一般不会使用。技术侦察作为最后的侦查手段之一也不能滥用,这口子一开,很难说将来会发展到什么地步,万一动辄定位,人人都没有隐私。
一些群众手机被盗,要求公安机关动用技术手段,民警爱莫能助,群众非常不满意,认为你明明可以找到为什么不找?
他们是站在人之常情上来考虑的,但有时候法律和人之常情往往是抵触的。
警察必须按办案程序来办事,《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哪些案件可以使用技术手段,哪些案件不能使用。谁超出这个范围违规动用技术手段谁就违法,谁就会被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带走调查。
作为未来的技侦支队长,韩博的立场是能不动用就不动用,苦笑道:“技术侦察大队正在筹建,我现在一没有设备二没人员,就算有技术条件一样要经过局领导批准。”
“看来我们只能采用第二套方案,让特情联系,看能不能联系上,只要能联系上、只要能确定其位置就盯死他,搞清其大肆贩卖的冰毒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特情的身份只有史原波、邓局和韩博三个人知道,边耀新知道有特情却不知道特情是谁。
具有一定危险性,怎么使用要征求“少帅”意见。
邓局不想错过这个破大案的机会,侧身笑问道:“韩支队,你认为呢?”
“我没意见,不过要考虑周全,最好给特情进行一些必要的培训,让他知道遇到什么情况该怎么处理,尤其不能沾上毒品,一旦沾上,一旦成瘾,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就毁了。”
“行,我们会注意的。”
韩博想了想,又问道:“一个专案组其实是两个案子,边大,王晓谦你们是怎么打算的,给他们二人提供毒品的上线查不查?”
“查,有线索怎可能不查,邓局给我们批了经费,王晓谦二人正在我们民警监督下跟东广的上线联系,只要能联系上,只要有诱捕条件,立即组织精兵强将去东广实施抓捕。”
“万一他们的上线还有上线呢?”
邓局当然知道他的意思,笑道:“韩支队,东广太远,人生地不熟,语言都不通,这条线现阶段只能这样,能抓就抓,抓到立即审,审出线索再往上查,打团伙,打毒枭,打掉整个网络。”
越是“上线”警惕性越高,联系上或许只能抓到个马仔。
禁毒大队放长线钓大鱼没钓到,反而被鱼给咬了。他们一样好不到哪儿去,居然想“短平快”,当毒贩尤其毒枭是白痴?
不过话又说回来,分局资源有限,同时侦办两起毒案既没那么多经费也没那么多人。
韩博权衡了一番,沉吟道:“邓局,我建议向局领导汇报,申请市局督办,争取单案经费,把0227案分拆为两个案件,成立两个专案组,跟禁毒大队联合侦办。王晓谦这条线由熟悉情况且经验丰富的禁毒大队为主,蒋辉这条线以分局为主,齐头并进,一查到底。”
早上不打算让禁毒大队是当时没搜到王晓谦藏匿的大量毒品,现在搜到那么多摇头丸,钱晋龙不仅没资格再抢功而且要想想该怎么跟上级解释。
主动权掌握在分局手上,联合侦办是给他找回面子的机会。
“老帅”虽然即将退居二线,邓局一样不想因为钱晋龙跟“老帅”闹僵,何况这是“少帅”的建议,“少帅”的面子必须要给。
邓局再次看看一向眼高于顶的钱晋龙,掏出手机笑道:“申请市局督办也行,我现在就给崔局打电话,先向崔局汇报。”
第379章 督导督办
市局挂牌督办与省厅督办、公安部督办大同小异。
领导重视加技术支持,派员督导、跟踪督办,必要时派出专门工作组及专家赴各地随同作战,参与办案,进行阅卷、指导,为案件侦办工作解决难题排除干扰,唯一的区别是重视该案的公安机关级别不同。
只要是挂牌督办的都是比较典型的、有影响的、重大的案件。
南港毒品问题不是很严重,毒贩极少,吸毒人员不算多,能缴获一公斤毒品已经是大案,几十上百公斤乃至上吨的毒案在南港无异于天方夜谭。
摇头丸听上去就没海洛因“响亮”,缴获一两千颗就挂牌督办,崔局感觉有那么点儿戏,让邓局把手机给韩博,想听听“韩打击”的意见。
“崔局,我上午对分局送去的两种毒品进行检验分析,发现两种毒品之前从未在我们南港出现过,至少没被我们公安机关缴获过;发现从嫌犯王晓谦身上缴获到的摇头丸生产工艺先进,属于苯丙胺类毒品中的高档货。”
“有可能是境外流入的?”
“极有可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