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将这柄剑留在这里吗?”宁欢静静看着眼前的红衣男子说道。

    楼兰王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我就告诉你。”宁欢笑着说道:“这柄蚀骨剑,乃是用一只异兽的牙齿所制成的宝剑,锋利坚固世间无双。”

    “只是宝剑虽好,却需要用鲜血孕养,越是高贵之人的血,就能够灌溉出越美丽的花。”

    “也是因此,我当初才会答应你的那笔交易。”

    “也便是用你楼兰王室的血,来养这柄蚀骨之剑。”

    “如今也已经十七年了吧。”

    “这柄剑在你的手中,是不是十分的沉重?又是不是十分的扎手?”

    宁欢的笑声带着些许邪异和鬼魅的味道。

    “十七年的养剑,如今的开封,同样也需要一个王者之血。”

    “你做了十七年的国王。”

    “如今,也到了回报我的时候了。”

    楼兰王站在原地,想要破口大骂,但是却一个字都骂不出来。

    他的手掌已经被蚀骨剑上面的骨刺所刺穿,鲜血不住流出,然后被骨剑吸收。

    他能够一路走来,已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楼兰王抬起头来,看着宁欢那张完美无缺的脸。

    “你,你不得好死。”

    “多谢祝福。”宁欢笑着开口。

    然后他轻轻一指点出,楼兰王整个人直挺挺地倒地,已经失去了生机。

    只留下那柄墨绿色的骨剑,还笔直插在石地上,在骨剑的孔窍之中,鲜红的血液流淌而过。

    周流不息。

    宁欢握住了这柄骨剑。

    “好久不见。”

    第一百七十四章 风评被害

    洛城清晨,三人三马停留在洛城之外。

    金色的太阳刚刚升起,来往的行人在吊桥上进进出出,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差别。

    薛铃看着洛城高高的城墙,叹了口气:“终于到了。”

    “希望不算太迟。”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今天应该是第六天吧。”盛君千开口说道。

    “毕竟当初约定的是七天,我们在第六天的清晨回来,差不多就用了五天的时间就拿到了天不老并且回来,提前了五天的时间。”

    “怎么算都不是太迟不是吗?”

    “不。”薛铃摇头苦笑:“你不了解方别。”

    “这不是了不了解的问题。”盛君千尝试给薛铃讲道理。

    “你看一来一回,汴梁到洛城都需要一天的时间。”

    “这就是两天时间了,然后汴梁城那么大,人多眼杂,并且势力众多,需要畏首畏尾,瞻前顾后。”

    “就算方别再怎么厉害,最终拿到紫背天葵也要两三天吧。”

    “这样一来,方别也需要四五天的时间。”

    “就算他比我们先到,也不过早到一天吧。”盛君千认真分析道。

    而这个时候,在一边旁听的霍萤终于开口问道:“方别?”

    “对啊,方别。”薛铃看着霍萤说道。

    少女依旧一身白衣,黑发中插着一朵红花,整个人看起来就好像从画中走出来的虚幻少女。

    “你认识吗?”

    霍萤表情有些恍惚。

    “他在哪里?”

    “我要立刻去见他。”

    ……

    ……

    是的,这么久以来,薛铃并没有给霍萤提到过关于方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