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正如同萍姐说过很多次的,你是个好姑娘,所以虽然有点毛手毛脚毛毛糙糙,甚至说有时候也给我添了一些麻烦,但是养小猫小狗养久了都会有感情,更何况你是个大活人,还是好姑娘。”

    方别看着薛铃,静静道:“我挺喜欢你的。”

    少年认真说道,声音在小树林中回响。

    薛铃抿住嘴唇:“不加挺可不可以。”

    我喜欢你,和我挺喜欢你几乎是两个概念。

    因为我喜欢你是一个确认的陈述句。

    我挺喜欢你则是一个比较级的陈述句。

    我挺喜欢你之外,还有我更喜欢她,比如说我更喜欢商九歌。

    我最喜欢霍萤。

    宁夏永远是我老婆之类的话。

    怎么说呢,这种情况下说出来我挺喜欢你五个字。

    可以直接盖棺论定。

    铁渣男了。

    方别则认真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你看,我其实不适合你的。”

    喜欢,和适合是两个概念。

    薛铃现在再怎么惨,她也是前一品大员之女,曾经的锦衣卫公主,现在也是御赐飞鱼服的百户锦衣卫。

    方别则只是一个小小的刺客,身份卑微。

    就身份而言,两个人确实不适合。

    如果不是薛铃倒霉到必须要接这个送死的任务,那么两个人就是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或许某一天还要刀剑相向。

    但更多是如同飞鸟与鱼,海阔天空,各走一边。

    但是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和捉弄,才让两个人有了这场相遇。

    “是啊。”薛铃叹了口气。

    她抬头看向天空。

    天空被无数翠绿的树叶所遮蔽着,但是依然可以看到远处夕阳的余晖。

    夕阳如血,半江瑟瑟。

    “我真的很喜欢你啊。”薛铃说道。

    薛铃没有想到自己就这么勇敢地说出来了。

    并且,挺喜欢,和很喜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挺喜欢是比较级。

    很喜欢是形容程度。

    我很喜欢你比我喜欢你的程度深。

    更比我挺喜欢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方别叹了口气,幽幽叹了口气。

    “我之前说过的,不要因为一个人对你好就喜欢他。”

    “你看,我是人好,我要是渣一点,你骨头都被我吃不见了。”

    薛铃静静听着,她不得不承认。

    因为人总是有斯德哥尔摩情怀的。

    薛铃在最绝望无助的时候,遇到了方别,方别真的帮了薛铃很多很多,然后喜欢上方别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如果这个时候,方别真的对薛铃有什么不轨之心,薛铃那是真的一点抵抗之力都没有。

    “我们的关系,并不是对等的。”方别继续说道:“虽然说你是我的蜂翅,但事实上,你自己也明白,你现在的性命,前途,声望,几乎一切的一切,都把握在我的手里。”

    “只要我想的话,我就能够让你万劫不复。”

    “但偏偏,我又对你挺好的。”

    “所以这个时候的喜欢,一律都不应该当做喜欢看待。”

    “就好像你在私塾上学的时候你那位风度翩翩的小先生。”

    “就好像你工作时候那个凶巴巴的顶头上司。”

    “两个人之间,不应该有什么强大的上下从属关系,又或者什么支配的力量。”

    “因为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下,滋生的永远是畸形的情感。”

    方别这次认认真真说了许多。

    薛铃也认认真真听了许多。

    虽然道理我都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