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杀完人还不赶快开车离开、处理尸体,还若无其事地回去陪一个小学女生?”

    道理是这个道理。

    但横沟警官却一脸认真地分析道:

    “或许……这是一种变态嗜好?”

    “有的凶手就喜欢刺激。”

    “……”林新一听得嘴角抽搐:

    他倒很喜欢这位横沟警官的较真劲。

    工作态度是极好的,责任心是极强的。

    可是这推理能力吧……

    不说能和目暮警部旗鼓相当,也至少能与毛利大叔平分秋色了。

    “也罢……”林新一轻轻一叹:

    他想了一想,觉得虽然对方性子比较执拗,但提出的要求其实也一点没错。

    自己的确是领导当久了,做事太我行我素了些。

    作为一个嫌疑人,无论嫌疑有多小,该避嫌还是得避嫌的。

    于是林新一很配合地站到一旁,让当地警员负责验尸操作,自己则负责观察指导。

    而验尸刚开始,他便开门见山地说道:

    “其实我是心里已经有了把握,可以用尸体上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不是凶手,刚刚才会下意识亲自动手验尸的。”

    “哦?”横沟警官讶异地看了过来:“已经找到证据了?”

    “可林先生,你不是都还没开始验尸么?”

    “不用验。”

    “这证据用眼睛看就能看出来。”

    林新一笑了一笑,淡然问道:

    “横沟警官,你知道凶手是用什么把死者塞进前备箱里的么?”

    “徒手塞进去的。”

    “这很明显吧?”

    横沟参悟不由望了一眼尸体:

    尸体体表有多处大片的浅色瘀斑。

    颜色浅不代表伤害轻,而是因为这些瘀斑形成的时候,死者已经处于生命反应极度微弱的濒死状态,所以瘀伤处充血不足。

    没错,这些瘀斑就是凶手在大力将死者塞进前备箱时,在他身上留下的手印。

    其中有一两个瘀斑,甚至还清晰地保留着手掌的形状。

    所以旁人才一看就能猜到,死者是被凶手凭着一股蛮力,徒手塞进那小小空间里的。

    “这是凶手的手印。”

    “而我呢……”

    林新一伸出手,慢慢凑近过去,在尸体上的手形瘀痕上隔空比了一比。

    这一比横沟警官就看出来了:

    “林先生的手……比凶手的手印要小一圈啊!”

    “没错。”林新一笑了一笑:“凶手和我的体型差太多了。”

    “这家伙想借着这尸体往我身上泼脏水,却连自己的手有多大都忘了。”

    他让那负责验尸操作的警员,拿皮尺小心量了一量那手印的整体长度、手掌长度、手指长度。

    “按身高等于手印全长x975,手掌印长x178,食指印长x242,中指印长x211的比例关系公式,综合起来计算……”

    不考虑凶手是刘备那种双手过膝的奇男子。

    “只要他身材比例正常,那他的身高应该至少在19米以上。”

    “这是个身材极其魁梧高大的男人。”

    手掌这么宽大有力,如果还能是女的,那……那她未来老公,想必也是位英雄好汉。

    林新一暂时排除了这种小概率事件,将凶手的形象刻画为一个牛高马大的壮硕男子。

    这显然和他这位东京吴彦祖的身材严重不符。

    他的嫌疑一下子被洗得干干净净。

    “可这……”横沟参悟眼中闪过一丝睿智:“这也不能排除,林先生你有同伙的可能吧?”

    林新一:“……”

    “我的律师是妃英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