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贝拉脸一黑:“阿姨,他不是我哥哥。”

    狄利斯点头:“没错,大婶,这只是我的人形研究物。”

    “……呵,连路都不识的弟弟。”

    “咕咕,要尊重长辈。”

    “弟弟!”

    “咕咕咕。”

    “弟弟弟弟!”

    “咕咕咕咕……”看似成熟的男人顿了顿,轻佻地眨眨眼睛,又用炫耀的语气补充道,“x∞。”

    伊莎贝拉:“……”

    你幼稚!你不要脸!你以长欺短!

    ——她很想如此回怼,但作为一个成年女人,这样实在太……幼稚了。

    但是伊莎贝拉想了半天,目前在嘴炮领域,她只擅长简单粗暴还有些不上台面的街头粗口,实在干不过狄利斯这个天赋异禀的奇葩。

    ……靠,我是个成熟的成年女人,忍住,不能和三岁的奇葩一般见识。

    公爵大人决定熄灭战火,她不情不愿地“呸”了一口(“你是在吐奶吗,咕咕,我这里有花手帕”),双臂收紧,抱紧怀中大大的地图。

    “……反弹。”

    丝毫没被打动的三岁奇葩:“反弹无效。”

    “反弹!”

    “反弹无效。”

    “反——”围观大婶:“……”

    她热情的传销式夸赞立刻堵在了嗓子里。

    片刻的内心嫌弃(两位)低龄儿童后,大婶清清嗓子,决定换个角度努力一波:“好啦,小哥,我知道你不服气,对不对?也许你是觉得我说得有些烦了,但那个诺德学院啊,大婶敢拍着胸脯保证,是真的牛逼,如果这位小姑娘能够在未来去诺德学院进修,那真是触手可及的光辉未来,要知道,现在机械师可是大陆上最受欢迎的职业……哎呀,机械师真的好牛逼的……”

    唉。

    狄利斯不得不放弃与咕咕的“谁更幼稚”较量,转身嘴炮这位大婶——出招迅而疾,简洁了当,并自以为巧妙地化用了对方的本土俗语:“她不需要去上学,我本人比诺德学院的院长牛逼∞倍。”

    “……小哥,吹牛逼是不好的哦?”

    狄利斯撇撇嘴:“作为一个严谨的研究者,我从不吹牛逼,我本人足够牛逼。”

    此句一出,聒噪的大婶终于陷入寂静。

    她默默扯回了刚才那摊子强行塞进狄利斯手里的传单。

    并默默退远。

    默默抱紧自己的大菜篮子,期间一直用古怪的眼神注视着狄利斯。

    旁观的伊莎贝拉毫不客气地发出嘲笑:“那是看傻逼的眼神哦,狄利斯。”

    狄利斯:“……”

    他也默默伸出手臂,夺过被伊莎贝拉抱在怀里的地图,将其卷成快崩开的紧绷状态才罢手。

    高个子的机械师将自己的仇敌(地图)塞进口袋里,伸出手臂,直接拎起了伊莎贝拉的后领口。

    “要遵从长辈的权威,咕咕。”

    狄利斯谆谆教导,学着刚才研究物在市集门口端起的架子,也摆出了老父亲的丑恶嘴脸(?):“走吧,我们先去给你买些粉嫩嫩的好看蕾丝小裙子。”

    被命运捏住后颈肉的公爵大人:???

    “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狄利斯、混……我是坚决不会穿那种衣服的!你听见了没有?!”

    伊莎贝拉身上的袍子是狄利斯从钟塔的某处翻来的旧衣服,虽然款式颜色均惨不忍睹,但胜在温暖舒适。

    而伊莎贝拉在塔里陪着狄利斯宅上的一整年,基本在毯子、抱枕、被阳光晒得微烫的透明地板、暖和宽大的旧袍子里度过。

    她甚至都懒得再开口问狄利斯要双鞋,只顾一边享受一边唾弃机械师的奢侈行为了。

    所以,伊莎贝拉此时的状态,一直是光着脚丫披着旧袍子的小女孩。

    而这次出行时,她只是随手扯出身上大袍子的某处多余布料,用它多出来的那一端,包裹住自己的脚,权当垫脚的鞋子。

    反正这件旧袍子原本也会拖在她身后,正好把它绑成一个粗糙的连体服。

    但此时,伊莎贝拉裹在厚袍子里,没有穿鞋的双脚,就在她挣扎踢打时,吸引了机械师的绝大部分注意力。

    客观而言,这是双很可爱的脚,左脚脚背上还有一枚极淡极小的黑痣。

    ——但伊莎贝拉的身体只有五岁,而狄利斯不是什么有奇怪癖好的变态,狄利斯就是狄利斯。

    “色泽健康,血管分布正常……指甲稍需修剪,右脚大拇指指甲有点长,有甲沟炎隐患……”

    他条件反射地勘测了一遍,就像一年来每天早晨的例行检查那样。

    紧接着,狄利斯便得出结论:“嗯,我们还需要一双闪亮闪亮的粉色小皮鞋,上面镶着大蝴蝶结的怎么样?”

    “没错,粉色蕾丝裙子配粉色蝴蝶结皮鞋,咕咕,你是个女孩子,所以你肯定很喜欢,书上说女孩子都喜欢粉嫩嫩的衣服。走吧,我们已经在市集门口浪费了太长时间。”

    ……冷静,伊莎贝拉,冷静,要知道,这可是个路障!

    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沉住气,然后……然后相信,他绝对无法顺利找到童装铺子的位置!没错!

    也许是发现研究物的脸色过于精彩,狄利斯很快就眉飞色舞地嗨起来,越说越上头:“我听说小女孩都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公主的样子。你喜欢公主吗,咕咕?虽然我对于公主的形象没什么经验,但做一顶可以吸引小鸟的王冠还是没问题的,我也许应该在那顶王冠浇注时加点什么机关……呣……”

    “我知道了!我可以把你那顶王冠做成一只有生命的小雄鸟,保证健康逼真,发情期时的啼叫绝对可以吸引成千上万的雌鸟!……嗯,但是要精确地调试出最佳的雄鸟叫声呢……雌鸟择偶的标准是什么?对了,这个课题值得研究……”

    十分上头的机械师甚至直接当街掏出了笔,“唰唰唰”写下自己突发奇想的灵感。

    伊莎贝拉:“……”

    “那位公爵”失踪后,历时一年零四个月,除去刚刚落魄时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此刻,伊莎贝拉·卡斯蒂利亚发自内心地坚定了复仇之信念:一定要夺回曾经的一切。

    她要穿回自己的红色呢绒军大衣,把这个奇葩绑上自己的鞭子,绕城拖行八百来回,再用镶着大宝石的高跟鞋敲碎他的脑壳,用其炒栗子!或者砸核桃!往死里磕!

    ——如此,五岁的公爵大人生无可恋地在内心的小本本上记下。

    作者有话要说: hhh本来今晚想憋个大字数的,但看你们一直在催就不怎么好意思,先发上来一章啦~剩下的一章放到明天,视情况分为:单张爆更双份加更(其实我应该狡猾一点说声评论过30明天考虑加更啥的)

    狄利斯(举起铁铸雄鸟):看!咕咕!送给你的公主王冠!

    伊莎贝拉(内心十分暴躁):呵呵。

    市集门口大婶:并不知道今天遇见的那个长得还不错可惜脑子有坑的傻逼小伙子,是自己无意中狙到的大佬。

    第10章 谣言哪有故事好玩

    诺丁杉市集是个混乱的市集。

    所以,当恶鬼公爵仍与机械神明在集市门口,玩着“反弹”与“反弹无效”的幼稚戏码时——【约莫数十个混乱的摊铺外,一条寂静漆黑的小巷】

    一个披着宽大黑袍,头戴黑纱,面目不清的陌生来客,步伐不紧不慢地走近了史密斯先生。

    后者正斜倚在小巷的墙边抽烟,听见这寂静的脚步声,便斜过眼来看了陌生来客一眼。

    同样是大了不少型号的袍子,此人的袍子与伊莎贝拉身上那件拖拖沓沓的大号旧袍完全不同——一眼就能看出其材质上乘的光滑绸缎,以及袍角精致繁复的勾边。

    是个有钱佬。

    史密斯先生舔舔干涩嘴唇,压下了自己刚才升起的那点小心思。

    史密斯虽然贪财又好占小便宜,但他同时也是位在业界富有盛名的吟游诗人。作为游离四方,见多识广的吟游诗人,靠察言观色与嘴皮子过日子的机灵鬼——他只几眼就明白,来者那些隐隐与家族纹章相似的精致勾边意味着非富即贵,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你就是接头人?”

    史密斯收回打量的视线,掐灭了指上的香烟:“暗号?”

    黑袍来客顿住了脚步。此人的脸完全笼罩在黑暗里,史密斯猜不出他此时的情绪。

    半晌,那件昂贵的袍子窸窣响动了一阵,里面伸出两只白皙柔软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