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的护士及时将孩子抱了过来,在两个人的眼前晃了一下,说道:“恭喜,是个男孩。”

    “啊,我……我抱抱。”燕南天马上起身道。

    “会抱孩子吧?”护士问道,并没有第一时间给他。

    燕南天看了陈星月一样,看到她眼里的鼓励之意,说道:“应该会,我试试。”

    护士经验老道的嘱咐道:“按照我现在的姿势,摆好姿势。对,别动,我给你孩子。”

    燕南天按照护士的姿势照葫芦画瓢,接过了孩子后,抱在怀里,看着眼前的小baby,真心有点不想承认是自己的,真的有些不太好看,竟然有褶皱。

    不过,毕竟有血脉相连的感觉,眉宇之间与自己有几分相似。

    燕南天高兴的说道:“星月,看,这就是我们的孩子。”

    陈星月的脸上露出笑容,但实在是没有力气说话。

    燕南天见状,马上说道:“你好好休息,我去喊她们进来,都来看看小baby。”

    护士连忙道:“别出去,孩子容易着凉。把孩子给我吧,你去叫人。”

    燕南天小心翼翼的递过孩子,然后去叫杜珊和燕莎坤。

    杜珊进来的第一眼就是望向自己的女儿,她最是放心不下女儿。中途想进来,却又怕燕莎坤独自一个人在走廊。她后悔放燕南天进去,而自己留在外面了。

    现在,看到女儿一切安康,这才放下心来,杜珊抚摸着陈星月的额头,喃喃道:“我的乖女儿,可受苦了。”

    杜珊安慰陈星月,一旁的燕莎坤却没有闲着,守在护士的身边,好奇的看着护士怀里的小baby,不知道想些什么。

    “是弟弟,还是妹妹?”

    护士答道:“是弟弟。”

    “哇,我有弟弟啦,我有弟弟啦。我能抱抱吗?”

    “你力气小,抱不动。”

    “不会,我力气大着呢。你看!”燕莎坤撸起袖子想要秀一下胳膊上的肌肉,虽然健实,但实在是没有太多肌肉。

    护士见她心切,个子不矮,就说道:“你学我的姿势,抱好孩子。”

    燕莎坤一学就会,抱着孩子说道:“弟弟,我是你姐姐,快叫姐姐。”

    第277章

    人逢喜事精神爽,燕南天陪着陈星月在北京金茂府坐月子,有杜珊在一旁帮忙,仍是忙了一个昏天黑地。

    小家伙实在太能哭了,没事就哭,特别黏人。

    为此,那几个原本在其他房间做直播的主播都有些受影响,燕南天不得不出面,另在亦庄找了一个大别墅,租金便宜,面积还大,重新装修成工作室,还可以住人,每个主播一个房间。

    装修的这段时间里,主播放假休息,想直播的话可以暂时转户外。

    这些主播走了之后,200多平的房子马上就宽敞起来,燕南天打算让陈星月、杜珊、燕莎坤都留在北京生活和发展,便跟她们商量了一下。

    实则,杜珊和陈星月原本就是土生土长的德阳人,肯定更喜欢在中国生活。当初,只是没有办法才去的美国讨生活,到了美国又不会英文,经常受欺负和排挤。

    如今,能够留在中国过上中产阶级的生活,众人当然愿意。

    商定下来,燕南天下一步就是租房子,众人搬过去之后,开始装修金茂府里的这栋房子,以后要住上二三十年,肯定要好好装修一番。

    因为众人都是外籍身份,只能租住涉外公寓,燕南天只能租住在万豪行政公寓。

    燕南天给母亲徐花去了电话,说是陈星月生下一个男孩,他准备慢慢游说陈星月接受孩子姓徐的想法,

    母亲徐花很高兴,而且还告诉了他一件事,她已经联合其他投资人收购了燕莎坤读书的那所国际学校,虽然溢价不少,但正是教育国际化的风口上,徐花觉得性价比还可以。

    燕南天很是惊讶,没有想到母亲徐花这么强势,为了孩子不受委屈,如此大动干戈,他很是感动。

    闲暇的时候,燕南天会去医院看望小妹徐明岚和叶德光,跟他俩分享了自己有了第三个孩子的喜讯。

    二人直言,说是出院后,一定送上一份大礼。

    燕南天没跟他俩矫情和客气。

    有时,他会在医院碰到叶廷机。

    叶廷机没事的时候也会叫上燕南天去喝两杯,只是那家胡同里的铜锅涮肉却是再也不去。

    “今天尝尝这瓶特供茅台。这是他们送给我大哥的,被我拿来了。”叶廷机在他家的四合院里跟燕南天说道。

    跟叶廷机私下接触多了,他知晓这套四合院是叶总原配夫人的住处,还有他的大女儿叶德芳。

    叶德芳是一名设计师,大概三十多岁,嫁给了一个红三代。红三代家庭是红顶商人,有钱不说,政治资源通天,与叶德芳联姻,不是看叶廷机,而是看叶廷机的那位从政的哥哥。

    燕南天第一次见叶总的原配夫人,乃是大家闺秀的气质,年龄虽大,举手投足间仍带着气场,让人无法小觑。让他诧异的是,夫人居然遵循“女人不上桌”的古制,没有和他们一起吃饭,真是有些不符合她的身份。

    简单的几盘家常菜,配上特供茅台,叶廷机和燕南天少了距离感,就像是一对忘年交闲聊了起来。

    “咱们中国人就爱喝白酒,这茅台还真不错。”

    “那是!你看外国人都讲究喝红酒,那是什么酒?葡萄酒!果酒!跟咱们的粮食酒能比吗?”叶廷机说道。

    “他们只见过葡萄酒。”燕南天说道。

    “那是他们没有喝过白酒,喝过茅台。不然的话,也不会坐井观天,竟然将一瓶82年的拉菲炒到2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