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古拉斯见到余风朝着他走了下来,心里忐忑到了极点,两腿都不由自主的哆嗦起来。
他是认得余风的,不过,余风认不认得他就难说了。他本就是维拉斯科当初飞鸟号上的一个船员,只不过,由于当初他和维拉斯科曾经在一起参加过某个佣兵团,有了这段交情,维拉斯科自然是对他另眼相看,当初在船上的时候,直接就给了他一个三副的职位,虽然这三副在维拉斯科那破船上,实在是管不了什么事情,但是,总归是和其他的船员不同。
等到维拉斯科将他们全部带入余风的教习营,他和几个有着同样娴熟的军事技能的人,一下子就抖了起来,谁都看得出来,这位余风大人雇佣他们这些佛朗机人,可不是因为他们能吃,或者长的比较有特色,而是纯粹冲着他们身上的军事技能,理念甚至训练方式而来的,像他这样有着从军经历的人成为这个小集团的代表人物,自然也就顺利成章了,没有一个人不服气的。
等到余风下命令叫维拉斯科的教习营扩编,凯拉就成了整个教习营不折不扣的三号人物。老大是维拉斯科,这是不用说的,老二是新近招募来的一个厉害角色,叫做布拉特的,据说曾经在佣兵团混过高级军官,维拉斯科见到他来投效,考校了一番,立刻就毫不犹豫将这人提拔到自己的副手地位。教习营将来是要打仗的,维拉斯科自己清楚,自己充其量就是一个队旗官,指挥百来人没问题,但是,更高层次的指挥艺术,他还真的不怎么在行,这人当过高级军官,手上有把式,肚子里有货色,将来肯定会帮自己很大的忙,这个用人的时候不提拔,还等到什么时候提拔。
可是好死不死的是,今天维拉斯科出去征粮,这布拉特也跟着去了,等到这军中警讯一出,众军齐聚的时候,尼古拉斯赫然发现,他已经顺位成了这几百人的最高指挥官,而即便教习营中平日里桀骜不驯的那些家伙,此刻也不冒任何的刺头,心悦诚服的接受他的指挥。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如果说今天战场上表现最差的,那就是教习营了,而教习营里表现最差的,尼古拉斯当然是当仁不让,如果不是他指挥出了那么大的纰漏,又怎么又这么大的折损,本来逃回城来的佣兵中,很多同乡或者平日交情极好的人死在了外面的士兵,看着他的眼光,就已经是不那么友善了,眼见余风又气势汹汹的带着一大票人朝着他走来,他没有吓得当场尿裤子,就已经是算有胆色的了。
“将军,将军大人,请听我解释……!”不待余风发话,他倒是结结巴巴的开口了,自从到了风字营,他的大明官话没少学,如今,也算是终于派上用场了。
他的脸色难看,这没办法,他担心余风连开口的机会都不给他,直接就将他拉出去处死了,几百人出城去打几十人,连敌人的衣裳都没有摸着,反而自己死了几十人,这已经不叫大败,而是叫惨败了。在他以前呆的军团里,如果有这样的事情,不处罚几个军官,是绝对安抚不了军心的。他当然担心余风也会这样做。
“你是谁?”眼前的教习营士兵,穿的乱七八糟,都没有统一的服色,余风当然也分不出他们地位的高低来。
“属下叫凯特,尼古拉斯·凯特,大人叫我尼古拉斯就好,是教习营副统领,不,副千户!”尼古拉斯有点口不择言。
余风给了教习营和神机营一样的编制,按理来说,这维拉斯科就是千户,这排名第三的尼古拉斯,自然就是副千户了,不过,这些佛朗机人,显然对于大明的军制有些不习惯,反正教习营除了一队负责纠察军纪的大明官兵,再也没有外人,所以在没有外人的时候,他们还是还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军制来划分的,一点都不避讳人。整个雇佣军就是一个军团,维拉斯科就是军团长,也就是统领,再往下就是团队,连队,小队了,尼古拉斯说溜了嘴,一下子连副统领这样的说法都出来了。
“刚才城外是你指挥的?”余风问道,“没有通译将命令传给你吗,还是你收到的命令和我的命令不同?”
他冷冷的看着眼前整个红鼻子黄头发的家伙,虽然他的名字和后世中某位名人有些相似,不过这容貌确实一点都拉不上关系,就算是穿着甲胄带着头盔,也是一副西欧水手的邋遢模样。
“将军的命令是防守正门,寻找时机出击!”凯特不敢辩驳,将余风之前的命令复述了一遍,见到余风神色如常,大着胆子说道:“只是属下的这些士兵们才招募来没有多久……”
“这不是新兵老兵的问题!”余风训斥道:“敌军是骑兵,就算是西班牙方阵,也要结成阵势,防着骑兵突击,你靠着十几只火枪和一群乌合之众,就敢步卒冲骑,我真不知道是要说你勇敢,还是说你愚蠢!”
不过,余风这一通训斥,还带了点教导的滋味,这尼古拉斯倒是心下安了许多,既然训斥自己,那就说明将军不会处死自己了,要不然,说那么多做什么直接拉下去处死就是了。
见他唯唯诺诺,余风心里不禁又是一阵好气,不过,他还没有真的打算处罚眼前这一位,他也看出来了,这一位,就是时常跟在维拉斯科身边的几个人中的一个,也算是教习营的老人了,他不可能为了一些新招募来的炮灰处罚这些从登州跟着来朝鲜的那些老人的,不然的,恐怕连维拉斯科也心下不安,以为他要卸磨杀驴了。不过,虽然不处罚他,敲打警告一下,那是一定要的!
“我不和你啰嗦,今天对你犯的错,暂且记下了,给你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你好生想一想,若是下次遇到这样的仗,应该怎么样去打,现在你去给我办几件事情!”
在余风的身后,有军官已经带着士兵出城开始去打扫战场了,尼古拉斯听得余风这次不追究自己责任,心下大为轻松,一边听着他说话,眼光却是不自觉的朝着那些出城的士卒身上瞟去。打扫战场,这是油水很丰厚的活儿,可惜,这活轮不到自己了。
“第一,当务之急,你立刻派人,去寻找你们千户维拉斯科的下落,别他们碰到这群鞑子,在外面吃了亏!”
“第二,城外战死的兵卒,你要及时去处理,战死的要掩埋,若是还能医治的,要尽快医治!”
“第三,刚才那些冲撞的你的队列的马匹,你也看到了,现在都跑散了,你要立刻派人去找,将能找到的马匹全部带回来,这事情办好了,将来教习营,也能有自己的骑兵!”
尼古拉斯连连点头,这几件事情都不难,要是这都办不好的话,那他真的就是一个废物了。
见到他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余风厉色喝道:“适才你等撤回城中之时,弃不少受伤的同袍不顾,这类事情,若有下次,无论是胜是败,我都一定要了你项上首级,这一条,是我风字营的军规,不抛弃不放弃,尔等需时刻牢记!”
第一百三十章 热冷优劣 千年王道
教习营的番人士兵在尼古拉斯的吆喝下,开始整着队朝着外面散去,余风环顾了一下四周,周围的士兵们虽然都在刚才的欢呼中,发泄了自己的欣喜,但是,每个人的眉宇中都是一脸的得意兴奋,好像取得了一个什么天大的胜利一样,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几乎是近千之众,对付百来个鞑子,还付出了几十人的伤亡,在余风看来,这真的算不了什么大的胜利,勉强算个惨胜吧!虽然他记得后世有人吹嘘当时的满清八旗,什么“过万不可敌”云云的,他还是很不以为然的,“过万不可敌”?在这没有飞机导弹核弹的年代,用人都堆死你了,这么点人能干点什么?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历史上满清入主中原,他们整个族群的人口,和中原庞大的人口数量相比,还真的是弱得不能再弱的一个群体,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群人,却统治了中原几百年,叫人不得不扼腕叹息。强如元蒙,也不过是百年昙花一现,与之相比,这满清是何其的幸运。
余风其实不知道,他不以为然的这点战绩,在当时,真的可以算是大胜了,若是这场战斗是发生在大明,这些首级骨牌报上去,他官升一级,那是绝对没问题的。虽然鞑子和倭寇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危害中原,前些日子,他也和倭寇较量过,但是,这鞑子的首级的含金量,可是要比倭寇的首级含金量高上了许多,更值得一说的是,这还是有一只新成立不久的军队,用朝廷军兵都看不上眼的火铳,打出了的战场胜利,而不是那驰名遐迩的边镇精骑马,这又怎么不让这些军兵扬眉吐气。
他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在其他的人眼里,确实逆天的很,拥有拥有大量枪炮的大明官兵敌不过装备仅仅是弓马刀枪等冷兵器的八旗军队,似乎在这个年代,没有任何人会感到奇怪,打不赢是正常的,打得赢才叫离谱呢。
大明朝重文轻武的思想,卫所制度的陈腐,士兵素质低下,腐败等等,都是导致军队战斗力弱,火器的有限威力无法弥补而终究难敌八旗军队的主要因素。但是究其根本,只有一个,这大明的枪械火器尚处火器发展的初级阶段,始终没有一个完全成熟的制作,训练战斗体系,根本无法完全替代冷兵器。
当时的火枪性能与威力远逊于现代的自动步枪,和十九世纪的毛瑟枪相比差距仍然巨大。对于明军来说,这些火枪在满洲八旗的弓箭面前毫无优势。即便是经过余风提供思路,又经过毕懋康之流的工匠苦心改进,和十九世纪成熟的毛瑟步枪相比,仍然有好大的一段距离。这个时候,不要说大明的官兵,就是西方的那些成建制的火枪队,也未必抵挡得住满清八旗的滚滚铁骑洪流。
且不说大明官兵中的火器手尚未全数装备火绳枪,即使是三大营里的神机营,这可是大明成建制的火器部队吧,但是,在神机营里,大量士兵还在使用极为笨重的三眼铳、神铳、快枪甚至永乐手铳,单就火绳枪而言,也就是常说的也就是明人所说的鸟铳火铳,其弱点十分明显。明代的最好鸟枪射程约百步左右,在几十步的距离上足可击穿铁盾铁甲,但超过百步了威力则明显减弱,甚至不及复合弓,几乎造不成伤害。这还是最好的,那不好的就不用说了。而这场战斗中,余风可是看见,随便遇见的一队鞑子,都是使用的这般重弓,这重弓的杀伤,又岂是复合弓可比的。
万历年间,明军出兵朝鲜,火器是建了奇功的,但是,当时的对手是什么人?那都是倭寇啊!虽说这火器,在倭寇军中,被大量使用,但是倭寇大量使用火绳枪,也就是他们叫做铁炮的火铳,作为远射兵器,主要是因为日本的弓箭射程近威力小,他们那箭,哪怕射得你身上仿佛孔雀开屏一样,也未必死得了。
加上日本缺铁,士兵防御较弱且缺乏重骑兵。即便是不太靠谱的火绳枪,在他们那里,都被捧为神兵利器,具体情况可参照电影《小兵张嘎》,想想小兵张嘎木枪换成真枪那个表情,估计当时倭寇们发现还有这等神兵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也比嘎子好不到哪里去!
中国的情况则不一样,一方面满清的鞑子士兵弓马娴熟,其铁骑无论是弓箭使用、冲击力还是护甲都较好,明军一次火枪齐射无法全部命中,命中的也往往不致命,而换来的却是八旗兵数波密集的箭雨。孰优孰劣,似乎一目了然。
即使有一支全部装备火绳枪的步兵队伍,在野战中遭遇八旗骑兵的冲击,其命运也令人堪忧。就算这支火枪部队纪律严明,并且及时展开阵型,但是火绳枪的射程不过100米,就算他们有佛朗机炮支援,那么百米开外的大批骑兵冲到明军阵前不过几秒钟的功夫,而这几秒钟明军能放几次排枪?即使明军能娴熟运用三段击等战术,也不过齐射一轮,还没等第二排火枪兵上前,八旗兵就已冲到面前,接着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在这方面看起来,明军擅长守城,满人精于野战,大明官兵对付鞑子的时候,形成靠着坚城抵御为主的战术,如无意外打死也不出城野战的作风,似乎倒也是不难理解的。
其实鞑子骑兵在冲到一半距离就可以放箭,将明军的阵列打乱。
目睹百米开外黑压压的骑兵潮水般地向自己冲来,火枪手们心里的压力和恐惧是非常大的。在这种情况下,火枪手会在繁杂的火器操作中频频失误。这绝对不是臆测,实际上,在敌人还没到自己手中的火器的射程之内,火枪手们就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紧张害怕,匆匆发射后,转身就跑的情况,在大明有火器的军队中,司空见惯。余风在这次战斗中,叫自己的亲兵队当做督战队,盯住自己的士兵,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据说当年戚继光也是这样做的,每个火枪手身后就是站着一个拿刀的,谁若是压不住阵脚,胡乱开枪,后面的刀子可不认识你是谁,直接就砍下来了。
火枪兵的威力在于其猛烈的齐射以及火力的有序衔接,士兵整齐划一的行动至关重要。如果发生混乱,火枪手们各顾各地零乱射击将会对全军带来灾难性后果。这些混乱很容易发生,而明军士兵的素质低下常常会在一枪未放的情况下就溃散了。更不说朝廷制作的火枪质量良莠不齐,士兵们常因为害怕炸膛而不敢从容瞄准,火药也不敢放足,这样火枪的射程和威力就更是大打折扣。而这些情况,在余风的士兵中,基本上是不会出现。
他火器营制作的火器枪械,每一个都有着天干地支之类的编号,若是除了问题,直接可以循着这编号,找到主要负责制作的那些匠人身上的,余风可是将话放了出去,做得好的,有赏,若是出了问题,那就得罚,要是问题严重到误了将士性命,他可是要砍脑袋的。这种情况,若是还有不合格的火器,出现在风字营的官兵手上,那些匠人也就算是在和自己脑袋过不去了。
为了保证射程和威力,士兵们就必须在装填的过程中,使子弹紧紧的压住火药,并且填满整个管径保证气密性。至少维拉斯科他们的教习营在教授那些从未见识过火枪的士兵们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在他们那里,解决的方法是在装入子弹后再往枪管内塞填充物把子弹压在膛底,并可防止子弹滑出管外。这一习惯,很好的被火枪兵们学去了,也就是这些大大的小小的细节,凑在一起,才让余风的这些火枪兵,无论从战术思想,训练方法以及实战理念,都远远超出大明其他的火枪兵一截。细节决定成败。
“都是钱啊!”余风朝着外面那些打扫战场的兵卒看了,心里就忍不住一阵肉疼,嘴里嘀咕着,确实心里在算着一笔小账。火器型装备和传统的刀矛弓箭装备不同,不仅仅制造工艺相对复杂,使用维护成本远远高于制造成本,这发射的火药,铅丸,与其说是打的子弹,还不如说是打出去的是钱。
还好,这些鞑子骑兵,总算还算懂事,没有空手来,至少还带了一群马,要不然,余风这亏得吐血的心都有了,这满打满算,还没有弄上一千的火铳兵,这些人身上耗费的银钱,简直比他养的其他所有的风字营的兵卒耗费得还要多,原来余风还打算,全部都整成那种类似于近现代军队的热武器兵种,现在看起来,只怕他这美好的梦想,是没日子实现了,这火器全面装备部队,只怕是不可能,不过,他如果是富如沈万三的话,倒是可以琢磨一下。
看来,他即便是来到了这个时代,有着后世的眼光和理念,似乎还是改变不了什么事情,历史应该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在这个时代,即便是他鼓捣出超过这个时代的武器,但是,最终还是要按照规律,将战场上判断胜负的权利,交给冷兵器去搏杀,这重金打造出来的火枪部队,究其根本,不过是一个杀伤输出单位,即便是战斗,也要依靠坚墙或者是手持冷兵器保护他们的同袍。
余风有些黯然,抬头以四十五度的角度,看着天边那如血的残阳,无语了半响,说出来一句身边的那些亲兵们谁也没有听懂的话来:“无论哪朝,便宜都是王道啊!”
他是认得余风的,不过,余风认不认得他就难说了。他本就是维拉斯科当初飞鸟号上的一个船员,只不过,由于当初他和维拉斯科曾经在一起参加过某个佣兵团,有了这段交情,维拉斯科自然是对他另眼相看,当初在船上的时候,直接就给了他一个三副的职位,虽然这三副在维拉斯科那破船上,实在是管不了什么事情,但是,总归是和其他的船员不同。
等到维拉斯科将他们全部带入余风的教习营,他和几个有着同样娴熟的军事技能的人,一下子就抖了起来,谁都看得出来,这位余风大人雇佣他们这些佛朗机人,可不是因为他们能吃,或者长的比较有特色,而是纯粹冲着他们身上的军事技能,理念甚至训练方式而来的,像他这样有着从军经历的人成为这个小集团的代表人物,自然也就顺利成章了,没有一个人不服气的。
等到余风下命令叫维拉斯科的教习营扩编,凯拉就成了整个教习营不折不扣的三号人物。老大是维拉斯科,这是不用说的,老二是新近招募来的一个厉害角色,叫做布拉特的,据说曾经在佣兵团混过高级军官,维拉斯科见到他来投效,考校了一番,立刻就毫不犹豫将这人提拔到自己的副手地位。教习营将来是要打仗的,维拉斯科自己清楚,自己充其量就是一个队旗官,指挥百来人没问题,但是,更高层次的指挥艺术,他还真的不怎么在行,这人当过高级军官,手上有把式,肚子里有货色,将来肯定会帮自己很大的忙,这个用人的时候不提拔,还等到什么时候提拔。
可是好死不死的是,今天维拉斯科出去征粮,这布拉特也跟着去了,等到这军中警讯一出,众军齐聚的时候,尼古拉斯赫然发现,他已经顺位成了这几百人的最高指挥官,而即便教习营中平日里桀骜不驯的那些家伙,此刻也不冒任何的刺头,心悦诚服的接受他的指挥。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说了,如果说今天战场上表现最差的,那就是教习营了,而教习营里表现最差的,尼古拉斯当然是当仁不让,如果不是他指挥出了那么大的纰漏,又怎么又这么大的折损,本来逃回城来的佣兵中,很多同乡或者平日交情极好的人死在了外面的士兵,看着他的眼光,就已经是不那么友善了,眼见余风又气势汹汹的带着一大票人朝着他走来,他没有吓得当场尿裤子,就已经是算有胆色的了。
“将军,将军大人,请听我解释……!”不待余风发话,他倒是结结巴巴的开口了,自从到了风字营,他的大明官话没少学,如今,也算是终于派上用场了。
他的脸色难看,这没办法,他担心余风连开口的机会都不给他,直接就将他拉出去处死了,几百人出城去打几十人,连敌人的衣裳都没有摸着,反而自己死了几十人,这已经不叫大败,而是叫惨败了。在他以前呆的军团里,如果有这样的事情,不处罚几个军官,是绝对安抚不了军心的。他当然担心余风也会这样做。
“你是谁?”眼前的教习营士兵,穿的乱七八糟,都没有统一的服色,余风当然也分不出他们地位的高低来。
“属下叫凯特,尼古拉斯·凯特,大人叫我尼古拉斯就好,是教习营副统领,不,副千户!”尼古拉斯有点口不择言。
余风给了教习营和神机营一样的编制,按理来说,这维拉斯科就是千户,这排名第三的尼古拉斯,自然就是副千户了,不过,这些佛朗机人,显然对于大明的军制有些不习惯,反正教习营除了一队负责纠察军纪的大明官兵,再也没有外人,所以在没有外人的时候,他们还是还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军制来划分的,一点都不避讳人。整个雇佣军就是一个军团,维拉斯科就是军团长,也就是统领,再往下就是团队,连队,小队了,尼古拉斯说溜了嘴,一下子连副统领这样的说法都出来了。
“刚才城外是你指挥的?”余风问道,“没有通译将命令传给你吗,还是你收到的命令和我的命令不同?”
他冷冷的看着眼前整个红鼻子黄头发的家伙,虽然他的名字和后世中某位名人有些相似,不过这容貌确实一点都拉不上关系,就算是穿着甲胄带着头盔,也是一副西欧水手的邋遢模样。
“将军的命令是防守正门,寻找时机出击!”凯特不敢辩驳,将余风之前的命令复述了一遍,见到余风神色如常,大着胆子说道:“只是属下的这些士兵们才招募来没有多久……”
“这不是新兵老兵的问题!”余风训斥道:“敌军是骑兵,就算是西班牙方阵,也要结成阵势,防着骑兵突击,你靠着十几只火枪和一群乌合之众,就敢步卒冲骑,我真不知道是要说你勇敢,还是说你愚蠢!”
不过,余风这一通训斥,还带了点教导的滋味,这尼古拉斯倒是心下安了许多,既然训斥自己,那就说明将军不会处死自己了,要不然,说那么多做什么直接拉下去处死就是了。
见他唯唯诺诺,余风心里不禁又是一阵好气,不过,他还没有真的打算处罚眼前这一位,他也看出来了,这一位,就是时常跟在维拉斯科身边的几个人中的一个,也算是教习营的老人了,他不可能为了一些新招募来的炮灰处罚这些从登州跟着来朝鲜的那些老人的,不然的,恐怕连维拉斯科也心下不安,以为他要卸磨杀驴了。不过,虽然不处罚他,敲打警告一下,那是一定要的!
“我不和你啰嗦,今天对你犯的错,暂且记下了,给你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你好生想一想,若是下次遇到这样的仗,应该怎么样去打,现在你去给我办几件事情!”
在余风的身后,有军官已经带着士兵出城开始去打扫战场了,尼古拉斯听得余风这次不追究自己责任,心下大为轻松,一边听着他说话,眼光却是不自觉的朝着那些出城的士卒身上瞟去。打扫战场,这是油水很丰厚的活儿,可惜,这活轮不到自己了。
“第一,当务之急,你立刻派人,去寻找你们千户维拉斯科的下落,别他们碰到这群鞑子,在外面吃了亏!”
“第二,城外战死的兵卒,你要及时去处理,战死的要掩埋,若是还能医治的,要尽快医治!”
“第三,刚才那些冲撞的你的队列的马匹,你也看到了,现在都跑散了,你要立刻派人去找,将能找到的马匹全部带回来,这事情办好了,将来教习营,也能有自己的骑兵!”
尼古拉斯连连点头,这几件事情都不难,要是这都办不好的话,那他真的就是一个废物了。
见到他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余风厉色喝道:“适才你等撤回城中之时,弃不少受伤的同袍不顾,这类事情,若有下次,无论是胜是败,我都一定要了你项上首级,这一条,是我风字营的军规,不抛弃不放弃,尔等需时刻牢记!”
第一百三十章 热冷优劣 千年王道
教习营的番人士兵在尼古拉斯的吆喝下,开始整着队朝着外面散去,余风环顾了一下四周,周围的士兵们虽然都在刚才的欢呼中,发泄了自己的欣喜,但是,每个人的眉宇中都是一脸的得意兴奋,好像取得了一个什么天大的胜利一样,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几乎是近千之众,对付百来个鞑子,还付出了几十人的伤亡,在余风看来,这真的算不了什么大的胜利,勉强算个惨胜吧!虽然他记得后世有人吹嘘当时的满清八旗,什么“过万不可敌”云云的,他还是很不以为然的,“过万不可敌”?在这没有飞机导弹核弹的年代,用人都堆死你了,这么点人能干点什么?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历史上满清入主中原,他们整个族群的人口,和中原庞大的人口数量相比,还真的是弱得不能再弱的一个群体,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群人,却统治了中原几百年,叫人不得不扼腕叹息。强如元蒙,也不过是百年昙花一现,与之相比,这满清是何其的幸运。
余风其实不知道,他不以为然的这点战绩,在当时,真的可以算是大胜了,若是这场战斗是发生在大明,这些首级骨牌报上去,他官升一级,那是绝对没问题的。虽然鞑子和倭寇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危害中原,前些日子,他也和倭寇较量过,但是,这鞑子的首级的含金量,可是要比倭寇的首级含金量高上了许多,更值得一说的是,这还是有一只新成立不久的军队,用朝廷军兵都看不上眼的火铳,打出了的战场胜利,而不是那驰名遐迩的边镇精骑马,这又怎么不让这些军兵扬眉吐气。
他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在其他的人眼里,确实逆天的很,拥有拥有大量枪炮的大明官兵敌不过装备仅仅是弓马刀枪等冷兵器的八旗军队,似乎在这个年代,没有任何人会感到奇怪,打不赢是正常的,打得赢才叫离谱呢。
大明朝重文轻武的思想,卫所制度的陈腐,士兵素质低下,腐败等等,都是导致军队战斗力弱,火器的有限威力无法弥补而终究难敌八旗军队的主要因素。但是究其根本,只有一个,这大明的枪械火器尚处火器发展的初级阶段,始终没有一个完全成熟的制作,训练战斗体系,根本无法完全替代冷兵器。
当时的火枪性能与威力远逊于现代的自动步枪,和十九世纪的毛瑟枪相比差距仍然巨大。对于明军来说,这些火枪在满洲八旗的弓箭面前毫无优势。即便是经过余风提供思路,又经过毕懋康之流的工匠苦心改进,和十九世纪成熟的毛瑟步枪相比,仍然有好大的一段距离。这个时候,不要说大明的官兵,就是西方的那些成建制的火枪队,也未必抵挡得住满清八旗的滚滚铁骑洪流。
且不说大明官兵中的火器手尚未全数装备火绳枪,即使是三大营里的神机营,这可是大明成建制的火器部队吧,但是,在神机营里,大量士兵还在使用极为笨重的三眼铳、神铳、快枪甚至永乐手铳,单就火绳枪而言,也就是常说的也就是明人所说的鸟铳火铳,其弱点十分明显。明代的最好鸟枪射程约百步左右,在几十步的距离上足可击穿铁盾铁甲,但超过百步了威力则明显减弱,甚至不及复合弓,几乎造不成伤害。这还是最好的,那不好的就不用说了。而这场战斗中,余风可是看见,随便遇见的一队鞑子,都是使用的这般重弓,这重弓的杀伤,又岂是复合弓可比的。
万历年间,明军出兵朝鲜,火器是建了奇功的,但是,当时的对手是什么人?那都是倭寇啊!虽说这火器,在倭寇军中,被大量使用,但是倭寇大量使用火绳枪,也就是他们叫做铁炮的火铳,作为远射兵器,主要是因为日本的弓箭射程近威力小,他们那箭,哪怕射得你身上仿佛孔雀开屏一样,也未必死得了。
加上日本缺铁,士兵防御较弱且缺乏重骑兵。即便是不太靠谱的火绳枪,在他们那里,都被捧为神兵利器,具体情况可参照电影《小兵张嘎》,想想小兵张嘎木枪换成真枪那个表情,估计当时倭寇们发现还有这等神兵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也比嘎子好不到哪里去!
中国的情况则不一样,一方面满清的鞑子士兵弓马娴熟,其铁骑无论是弓箭使用、冲击力还是护甲都较好,明军一次火枪齐射无法全部命中,命中的也往往不致命,而换来的却是八旗兵数波密集的箭雨。孰优孰劣,似乎一目了然。
即使有一支全部装备火绳枪的步兵队伍,在野战中遭遇八旗骑兵的冲击,其命运也令人堪忧。就算这支火枪部队纪律严明,并且及时展开阵型,但是火绳枪的射程不过100米,就算他们有佛朗机炮支援,那么百米开外的大批骑兵冲到明军阵前不过几秒钟的功夫,而这几秒钟明军能放几次排枪?即使明军能娴熟运用三段击等战术,也不过齐射一轮,还没等第二排火枪兵上前,八旗兵就已冲到面前,接着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在这方面看起来,明军擅长守城,满人精于野战,大明官兵对付鞑子的时候,形成靠着坚城抵御为主的战术,如无意外打死也不出城野战的作风,似乎倒也是不难理解的。
其实鞑子骑兵在冲到一半距离就可以放箭,将明军的阵列打乱。
目睹百米开外黑压压的骑兵潮水般地向自己冲来,火枪手们心里的压力和恐惧是非常大的。在这种情况下,火枪手会在繁杂的火器操作中频频失误。这绝对不是臆测,实际上,在敌人还没到自己手中的火器的射程之内,火枪手们就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紧张害怕,匆匆发射后,转身就跑的情况,在大明有火器的军队中,司空见惯。余风在这次战斗中,叫自己的亲兵队当做督战队,盯住自己的士兵,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据说当年戚继光也是这样做的,每个火枪手身后就是站着一个拿刀的,谁若是压不住阵脚,胡乱开枪,后面的刀子可不认识你是谁,直接就砍下来了。
火枪兵的威力在于其猛烈的齐射以及火力的有序衔接,士兵整齐划一的行动至关重要。如果发生混乱,火枪手们各顾各地零乱射击将会对全军带来灾难性后果。这些混乱很容易发生,而明军士兵的素质低下常常会在一枪未放的情况下就溃散了。更不说朝廷制作的火枪质量良莠不齐,士兵们常因为害怕炸膛而不敢从容瞄准,火药也不敢放足,这样火枪的射程和威力就更是大打折扣。而这些情况,在余风的士兵中,基本上是不会出现。
他火器营制作的火器枪械,每一个都有着天干地支之类的编号,若是除了问题,直接可以循着这编号,找到主要负责制作的那些匠人身上的,余风可是将话放了出去,做得好的,有赏,若是出了问题,那就得罚,要是问题严重到误了将士性命,他可是要砍脑袋的。这种情况,若是还有不合格的火器,出现在风字营的官兵手上,那些匠人也就算是在和自己脑袋过不去了。
为了保证射程和威力,士兵们就必须在装填的过程中,使子弹紧紧的压住火药,并且填满整个管径保证气密性。至少维拉斯科他们的教习营在教授那些从未见识过火枪的士兵们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在他们那里,解决的方法是在装入子弹后再往枪管内塞填充物把子弹压在膛底,并可防止子弹滑出管外。这一习惯,很好的被火枪兵们学去了,也就是这些大大的小小的细节,凑在一起,才让余风的这些火枪兵,无论从战术思想,训练方法以及实战理念,都远远超出大明其他的火枪兵一截。细节决定成败。
“都是钱啊!”余风朝着外面那些打扫战场的兵卒看了,心里就忍不住一阵肉疼,嘴里嘀咕着,确实心里在算着一笔小账。火器型装备和传统的刀矛弓箭装备不同,不仅仅制造工艺相对复杂,使用维护成本远远高于制造成本,这发射的火药,铅丸,与其说是打的子弹,还不如说是打出去的是钱。
还好,这些鞑子骑兵,总算还算懂事,没有空手来,至少还带了一群马,要不然,余风这亏得吐血的心都有了,这满打满算,还没有弄上一千的火铳兵,这些人身上耗费的银钱,简直比他养的其他所有的风字营的兵卒耗费得还要多,原来余风还打算,全部都整成那种类似于近现代军队的热武器兵种,现在看起来,只怕他这美好的梦想,是没日子实现了,这火器全面装备部队,只怕是不可能,不过,他如果是富如沈万三的话,倒是可以琢磨一下。
看来,他即便是来到了这个时代,有着后世的眼光和理念,似乎还是改变不了什么事情,历史应该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在这个时代,即便是他鼓捣出超过这个时代的武器,但是,最终还是要按照规律,将战场上判断胜负的权利,交给冷兵器去搏杀,这重金打造出来的火枪部队,究其根本,不过是一个杀伤输出单位,即便是战斗,也要依靠坚墙或者是手持冷兵器保护他们的同袍。
余风有些黯然,抬头以四十五度的角度,看着天边那如血的残阳,无语了半响,说出来一句身边的那些亲兵们谁也没有听懂的话来:“无论哪朝,便宜都是王道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