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很清楚在大唐盐的利润有多么可怕,古人云,怀璧其罪,如不外传,恐怕是取祸之道,人不能太贪,现在不用担心了,弄不好,还有赏赐拿。程校尉这会恐怕已忘记要挨揍的事。

    “能成吗,把吗字去掉好吗?熬出来的盐,比我原来吃的都好,和青盐不差分毫。”

    程校尉哆嗦一下,青盐,那就不是吃的,是每天用柳枝攒一点净口的,至少要五百文一斤,自家也算豪富之家,这青盐也只有几个主人在用。

    锅里的水分逐渐蒸发干净,锅底留下了厚厚一层泛着青色的硬壳,撤去柴,云烨从锅里掰下一块扔进嘴里,“唔,还不错,这才是盐,张叔,把你那玩意扔河里吧。”

    没等张诚品尝,程校尉已掰下指甲大一块填在嘴里,尽管咸的脸都抽搐了,还不舍得吐,也不怕变蝙蝠。其余军士见方法有效,一窝蜂地冲向盐壁,没铁锤的就用刀乱砍,尤其以张诚最为疯狂。

    校尉想和云烨说话,却见云烨斜着眼睛瞅自己,暗道:这小子果然小气。不过,有本事的都这样。先前倒是我鲁莽了,想到这,双手抱拳:“公子大才,程处默敬服,先前是本官有眼无珠,无理之处,还望海涵,至于赌注,我老程这就偿付。张诚,滚过来!”说着卸下甲胄,头盔。

    云烨这才发现这混蛋也就十六七岁,作为武将,日日打磨筋骨,身子雄壮,脸上青涩之气却显露无遗。

    张诚磨磨蹭蹭地往这边挪,看得云烨心头火起,把他推到程处默旁边。

    “揍他!”

    程处默长身玉立,脚下不丁不八,一派高手风范。张诚畏畏缩缩地围着程处默打转,一会拳,一会掌,一会大力鹰爪,可你倒是往他身上招呼啊。

    程处默估计也等烦了:“你他娘的动不动手,再不动手,老子还揍你。”

    张诚腿一软又跪下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您还是再揍俺一顿得了,小的实在没胆子揍您。”

    这话听得云烨血往上直涌,恨不得拿铲子把这家伙直接埋了,算了,几千年渗入血脉的地位等级差距不是他能克服的。

    程处默一边往云烨身边走,一边对张诚说:“是你不动手,可不是俺赖账,说清楚免得坏俺名头。”

    “兄弟,你咋知道这法子的?”

    “恩师教导的。”

    “前辈高人啊,请兄弟代为引荐,为兄这就派人回兰州备厚礼,请家父亲往拜见!”

    “你确定要见家师?”

    “如此高人若不拜见,岂不让人痛悔三生?”

    “你只要拿刀抹脖子,估计很快就会见到家师。”

    “兄弟这是何意?”

    “意思是家师已然作古,你一意要见,只有抹脖子这一条路了”。

    “哎呀,苍天不佑啊,如此贤才早殇,诚是人间一大憾事。”

    这混蛋,满嘴可惜,脸也皱成包子,可眼中的兴奋之色彻底出卖了他。云烨决定看盐,不理这心口不一的混蛋。

    盐被从锅里铲出,约莫俩三斤的样子,这可比海水煮盐效率高得多,十六斤矿出三斤盐,已经不错啦。程处默拿过去掂一掂,“三斤,好,这一片盐矿,岂不是能出及几百万斤盐,哈哈,我大军再也无缺盐之苦,云兄,请受程处默一拜。”

    “大军为国征战,我大唐男儿连生死尚且抛之脑后,区区制盐之法何足道哉。”

    “好汉子,程处默重重拍了云烨肩膀一下,你这个兄弟我老程认了,待回长安,带你认识其他几个兄弟,都是一等一的好男儿。”

    挨程处默的一巴掌云烨觉得跟挨一锤子没区别,呲牙咧嘴之下还要接受他的好意,这真是太难了。

    第七节 出仕

    一个纯银的扁壶塞在云烨手里,在程处默挤眉弄眼之下拔出塞子闻闻,原来是酒,不是很烈,小小抿一口,酒很燥,也就三十来度,没经过勾兑和提香,唐时最烈的就也不过是三勒浆罢了,三次发酵,酒精度能达三十几度不错啦,酒也有些浑浊,不管了,今朝有酒今朝醉,提起壶,“咕咚,咕咚”俩口下肚,这对喝惯了烈性青稞酒的云烨来说,不叫事。程处默脸都抽了。

    “三勒浆?”

    “为何?”

    “什么为何?”

    “云兄弟只有十四五岁吧?”

    “十五岁了。”

    “为何饮烈酒如饮清水,且一口道出酒名,一看就是酒国知己,显见平时定是常饮次此酒,三勒浆产自西域,盛誉长安,其身价不菲。常人求一口而不可得,兄弟这是偷拿家父珍藏,原本想在云兄弟面前显摆一下,却不想云兄弟喝下却面不改色,且一口道出酒名,实在让兄弟惊讶。兄弟您恐怕也出自名门望族吧,为何落魄在这荒僻之地?”

    “程兄抬爱了,小弟之事一言难尽啊,自幼被恩师收养,听恩师言,小弟应该是长安人氏,拾到在下时,尚在襁褓之中,襁褓上写着云字,恩师便给小弟取名云烨,时值乱世,无法寻找小弟父母,便携小弟漫游大江南北,长河两岸,小弟十岁时,恩师身体不适,便与小弟结庐河边,远离人境,今年初春,家师故去,小弟尊家师遗愿,将遗体火化,洒于大河之中,小弟在河边结庐为恩师守孝,不想春日的一场洪水,竟在夜间把小弟所居草庐冲毁,拼死爬上岸,在荒原上流浪整月,这才遇到张大叔一行,才有了这取盐一事。”

    没办法,必须编造一个完整的身世,反正我云氏一脉自隋朝就居于蓝关,日后说不得得去拜谒祖宗,这么说,也不算骗他,我来历匪夷所思,真说了,他反而以为在骗他,还是那种没有技术含量的骗法。

    “小弟之事不说也罢,往事如烟,终不可究,能在这人世间活下来,已是苍天庇佑,今日与程兄相聚投缘,正好痛饮之。”说着云烨又灌一大口。

    “这么说,云兄弟如今孤身一人,了无牵挂吗?”

    “正是,大丈夫了无牵挂,自当横行于世。”云烨假装看不见程处默殷切的眼神。

    “兄弟观我营中众兄弟如何?”

    “皆是古道热肠,英勇善战之辈。”

    “与我等为伍,不会辱没云兄弟吧?”

    “在下初至人间,能与诸兄为伍,小弟求之不得,只恐在下白身一个,又来历不明,会给程兄带来麻烦。”

    “麻烦?云兄弟不知,我老程家从不怕麻烦。”想想也是,混世魔王会怕麻烦?

    自从云烨昨晚答应跟老程家混,心里就没踏实过,实在是担心程处默的人品,感觉上了贼船。历史是人书写的,万一写历史的家伙笔锋一偏,来个春秋笔法,云烨就觉得自己冤死了。都说儿子肖父亲,老程如果也这德行,自己上哪说理去。这就是自从云烨答应出任程处默的行军书记后,酒壶就被程处默夺走留下的后遗症。

    云烨觉得自己仿佛天生就适合做一个唐朝人,融入人群仅一天,就有了老大和小弟,还有一群人跟自己混饭吃。活的风生水起啊。往事真的如云烟在变淡。只是隐约有些心痛。生活得继续,开了头,就得有结尾。这是最坏的时候,也是最好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