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响起,全世界黯淡下来,越来越暗,终于,归于一片漆黑的死寂。

    好久,好久,仿佛过了一百年,在这漫无边际的黑暗之中,出现了一道光束,光影之下,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遥遥挥舞着手臂。他头发带着天然的卷曲,显得淘气而倔强,黝黑的小脸儿被汗迹和污渍掩盖住了原本的五官,衣服也皱巴成一团,只有笑容,无比的纯真灿烂。他嗓门嘹亮地呼喊着:“瘦皮猴,来玩儿啊!瘦皮猴,来玩儿啊!瘦皮猴……”即便得不到回应,也依旧锲而不舍地叫着。

    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笑容,这样的称呼,已经消失多少年了?

    “卷……卷毛狗……”丁冉情不自禁地动了下鞋尖,却没勇气迈出去。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他身体中脱离而出,向着小小雷霆的方向,热情奔去。那是六岁的自己,是对全世界充满了恐惧与排斥、却唯独不害怕雷霆的小小丁冉。

    二十年的一幕一幕,如倾注而下的陨石,一颗颗夹带着熊熊烈焰,击打着丁冉苦苦封闭起的记忆之城。

    八九岁时的雷霆,是整条街排挤和唾弃的对象。他是个孤儿,养在同生会的善堂里,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每日顶着一头神气的小卷毛,惹是生非、打架斗殴,自得其乐着。那时他尚未生出宽厚的肩背、强壮的拳头,却有着一嘴利牙,打不过别人,就冲上去死死咬住,任人如何踢打也不松口,直到对方被咬得血肉模糊,跪地求饶。很快,他成了东三条大道上臭名昭著的疯狗。

    雷霆的爸爸,从前是丁爷手底下一员悍将,最辉煌的战绩,曾经一人单挑了对方帮派二十几人,且全身而退。那个男人强壮而沉默,与雷霆一样有着一头卷曲的黑发。他的妻子是个小巧温柔的女人,有着一双闪亮的大眼睛。这样的一家,本来完美得令人嫉妒。

    直到那次,帮会要暗杀一名政府要员,雷霆的爸爸抽中了带字的签。出门之前,他亲吻了妻子和儿子,告诉他们自己一定会平安回来。妻子笑眯眯地说,下午要出门去见个老同学,之后会去菜场买新鲜的龙骨,煲汤给他喝。那个和顺如水的女人,时时关切着她的丈夫,想着天气燥热,该滋润一下才好。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他们埋伏在官员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一辆机车突然冲出,截停了对方的座驾,雷霆的爸爸从侧面突进,两边夹击,一阵乱枪扫射,击毙了车里所有人。当他打开车门去做最后确认时,却赫然发现,自己的妻子与那名官员的太太一起坐在后座,身中数弹,早已死亡,手中还紧紧抓着一包花胶,那是晚上为他熬煮汤水的材料。

    雷霆的爸爸就这样疯了,不知是天生有着嗜杀的基因,还是妻子的死亡刺激了他的神经。那天夜里,他揣着抢和子弹,冲上东三条大道,见人就杀。帮会里的弟兄,毫无防备之下死伤了数十人。最后,丁爷带人将他逼进了一条巷子,并亲手射杀了他。

    对于雷霆,丁爷还算仁慈,带回了善堂,由帮会抚养。可他身上,毕竟背负了许多无辜惨死之人的血债,而他的身体里,也流淌着父亲疯狂而残暴的血液。于是人们对他又恨又怕又厌恶。没有哪家的孩子,愿意跟他一起玩耍,没有哪个大人,会对他嘘寒问暖。就连丁爷,也因为自己曾亲手杀死过他的父亲,而对他一直有所忌惮。

    后来,他盯上了丁冉,每天跟在丁冉屁股后头,死皮赖脸地叫着:“嘿,那只瘦皮猴,一起玩吧!”

    并非丁冉对他有多好,也不是丁冉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因为,在所有的孩子里面,只有丁冉不会在他走近时吐着口水咒骂:“呸,滚远点,杀人魔的崽子!”

    六岁的丁冉,是个有点自闭的小孩。除了父母,很少与人交流。他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神,固执地坚守着同样的作息时间表,不肯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常常一个人跑到后巷,专注地盯着来往车辆的轮子,一看,就是一下午。

    每当这时候,雷霆就会不请自来,晃悠到他身边,自顾自地胡扯着:“瘦皮猴,你看那边,蚂蚁搬家了,你不知道吧,蚂蚁搬家是要下雨了……瘦皮猴,昨晚看动画片了吗?幻影超人打败了深海大魔王,不过他的能量用完了,也沉入了海底……瘦皮猴,听说那边那个路口,住着个没头的恶鬼,一到下雨天,就跑出来拦车子,说呜呜,我要回家……”

    丁冉小心与他保持着五块地砖的距离,不答话,也不看他。仿佛站立在旁边的,是个隐形人。

    这样滑稽却默契的局面,在一天傍晚被打破了。几个半大小子,成群结队簇拥着他们所谓的老大,呼呼喝喝从这条巷子经过,走到丁冉面前,见那个小不点儿全然没有让路的打算,自以为尊严受到了挑战,一把将丁冉推开去。丁冉瘦瘦小小的一只,被推得在地上滚了两圈,坐起来愣愣看着这行人。小混混们以为他是不服气,冲过去就要打。没想到,几步之外的雷霆嚎叫着扑了上来,不由分说动起手来。以他不要命的打法,色厉内荏、虚张声势的对手们,自是很快落荒而逃了。他自己的额头也受了伤,豁开寸长的大口子,咕噜咕噜往外冒着血。

    雷霆用脏手大咧咧抹去满脸的血污,面向丁冉,绽出了一个满不在乎的笑容。他很开心,他保护了自己唯一的朋友——虽然对方从没承认过。

    第二天,雷霆照例来到了望着车轮出神的丁冉身边,这一次,丁冉没有躲开,而是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瓶外伤药膏,拧开盖子,用手指沾着,涂抹在雷霆依旧渗着血的伤口上。雷霆没说什么,他紧紧抿着嘴,极力忍了一阵,忽然豆大的泪珠从眼眶里滚落下来。

    丁冉愣了一下,低头对着自己的沾着药膏的手指尖轻声自语:“疼吗?还是轻点吧。”雷霆“哇”地放声大哭。

    那个下午,每个经过后巷的人,都会看到这样一幕:一个八九岁脏兮兮的男孩,旁若无人痛哭着,而他对面,站着个比他更幼小的孩子,面色平静地望着他,似在无声安慰着。阳光照耀在两个小人身上,反射着朦胧的金色光晕,那样安详而宁静,仿佛是岁月之中,一幅笔触简洁却情感真挚的画卷,纵然经历多少岁月磨砺,却是历久弥新。

    雷霆哭够了,信誓旦旦对丁冉说:“瘦皮猴,我雷霆没有亲人、没有兄弟、也没有朋友,从今以后,就你一个!不管什么,就你一个!”

    丁冉沉默着,沉默着,在雷霆快要绝望的时候,他鼓足勇气抬了头,看着雷霆的眼睛说:“我叫丁冉。”

    第4章 如果有来世

    丁冉的父母,自然也不喜欢雷霆。可对于两个孩子莫名其妙的交好,却并没阻止。毕竟,这是沉默而自闭的儿子第一次有了朋友。

    同居后巷里,两小无嫌猜,我之于你,是唯一的一个,你之于我……是第一个。

    雷霆如蜜蜂般每日嗡嗡盘旋在沉默小花丁冉四周,依旧是他一个人自说自话,喋喋不休,不同的是,另一个人有了表情上的回应,会点头,会摇头,会微笑,会皱眉,偶尔也会学着雷霆的样子,故作姿态斜眼看人。

    一年后,丁冉上小学了。本来每日逃课的雷霆,也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校园生活。他煞有介事地对丁冉说:“瘦皮猴,你负责专心读书,我负责保护你!”

    在学校里,雷霆也总是形单影只的。上课的时候,他坐在教室的角落,没有同桌。出操的时候,他站在队列的最后,没人与他并排,午餐的时候,当他选定一个座位,圆桌上的其他人,就会以最快速度吃好离去。可是每当见到丁冉,他脸上总会洋溢着无忧无虑、心满意足的笑容。

    有天早上,雷霆没有按时陪丁冉去上学。放学后,丁冉在后巷的大树下找到了他。雷霆爬在高高的护栏上,百无聊赖地晃荡着双腿,正用清亮的口哨吹着一首歌。

    白天路过雷霆班级的时候,丁冉听见里面传出歌声,“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天上的眼睛眨呀眨……”他们班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合唱比赛,正紧锣密鼓地排练着。

    看得出,雷霆很喜欢这首歌,有点陶醉在自己的口哨声中。丁冉安静站在雷霆脚下,跟着他,轻轻哼唱起来。夕阳斜斜的,一高一低两个影子,被拉扯得又细又长,攀上了长满青苔的石墙。

    晚上分手时,丁冉问雷霆为什么没去上学,雷霆满不在乎地说:“念书有毛用?老子嫌费脑子!”眼神却沮丧地望向自己脚尖。他那双鞋肮脏不堪,已看不出什么颜色,两侧的鞋底早被磨平,有几处还开了线。丁冉想到,雷霆那些要参加合唱比赛的同学们,都是一身整洁笔挺的校服,脚下白布鞋纤尘不染。原来,是因为这个。

    丁冉拉拉雷霆衣角:“明天下午老时间,在这等我,有东西给你。”

    第二天是周末,丁冉一早打破了存钱罐,纸钞硬币零零散散加起来,买双新鞋绰绰有余。他找了个信封将钱包好,预备出门去找雷霆。

    这时丁爸爸接到一通电话,丁爷要他送份重要文件过去,顺便带太太和丁冉一起去丁家海边的别墅度周末。丁爸爸与丁爷是同乡,七拐八绕的远房堂兄弟。丁爸爸从老家考出来,丁爷资助他上了大学,因此毕业后,一直帮丁爷做秘书工作。丁爷对他们一家信任又照顾,很多帮会里的机密内务,都有丁爸爸经手。

    丁冉听见突然要出门,也不说什么,只换好鞋子,倔强地站在门口。丁妈妈心软,知道他与雷霆有约,便与丈夫商量着,能不能晚出门一会儿,让儿子先去和小伙伴见一面再说。丁爸想着反正去海边的路很顺畅,可以开快一点,便没说什么。

    丁冉在后巷等了一刻钟,雷霆也没有出现。他很矛盾,不知该回家,还是继续等下去。这时两辆轰鸣的摩托车贴着他身前几寸飞驶而过,他不经意望了一眼,发现骑车人肩上的背包十分眼熟,那是他家的东西,背带上还有他贴的黏纸。

    丁冉急切地向家里跑去,他要赶快告诉爸爸,家里有东西被人偷走了。不知为什么,自家的房门大开着,一股浓浓的腥味传了出来。丁冉迈步进门,一脚踏在粘稠的血迹之上。爸爸倒伏在玄关处,眉心被子弹开了个洞,血夹杂着脑浆倾泻满面,妈妈斜靠在厨房水池边,脖子被轰开了一半,头软软挂着,血喷洒到了天花板上。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准备送去给丁爷的文件,也不翼而飞了。

    铺天盖地的猩红让丁冉一阵恶心,他轻唤了声:“爸爸……”爸爸瞪着三只眼睛,一脸迷茫地望着他。又叫声:“妈妈……”妈妈头颈怪异地扭去一边,沉默不语。

    后来,他被丁爷带回了家,收为义子。父母也在丁爷的操持下,入土为安。

    那条铺满了夕阳与青苔的后巷,成了他记忆的坟场。许多树荫底下并肩而坐,许多栏杆两头轻声歌唱,许多晨曦之中翘首等待,许多黄昏日落挥手道别,都随着寂寞而美好的童年一起,深深埋葬了。

    丁冉固执地认为,父母之所以会死,全是因为雷霆没有准时赴约。如果那天,他一早把钱交给了雷霆,之后与父母提前出门,杀手们自然会扑空。文件若是及时交到丁爷手上,惨剧便再不会发生。

    这一切,都是雷霆的错!

    整整三年,丁冉不说一句话,不肯离开房间一步,对于时间,仿佛钟表上的指针般,近乎变态地严守着。几点吃饭,几点睡觉,几点起床,几点读书,不能有一分钟的误差。

    雷霆并不知道丁冉在深深怨恨着他。那天,他本来早早出了门,半路遇到甜品店的齐叔,正在辛苦地往店里搬货。工人临时请假,忙不过来,齐叔见雷霆游手好闲地经过,便叫住他:“霆仔,帮把手,稍后蛋挞出炉,送你半打。”雷霆想了想,答应了。

    他太穷了,什么也没有,认识瘦皮猴这么久,每次吃冰淇淋喝汽水,都是那小子付钱。这半打蛋挞,可以作为礼物送给他,稍后坐在树荫底下打屁聊天,一人三个,定是无比香甜吧。

    后来,那盒蛋挞冷掉了,后来,长满了绿色的绒毛,后来,每一颗都如石头般干硬,却依旧整齐端放在雷霆的床头。

    丁冉搬去了丁宅,足不出户,丁爷请了老师,到家里教他读书。雷霆重又孤单起来,每日在丁家院墙外面,对着三楼黑洞洞的窗口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每日在院墙外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每日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被赶了也不走,被警卫推搡也不走,被保镖踢打也不走。总是笑着,嗓门嘹亮地大叫。

    十几岁的雷霆,靠着天生强壮的身体和打起架来不要命的狠劲儿,渐渐出了头。义字堂的堂主马奔将其收在了身边。马奔便是当年骑着机车与雷爸爸一道暗杀官员的人,因为亲眼目睹了那出惨剧,对雷霆,也多出了几分同情。

    十几岁的丁冉,经过多年治疗,精神已经渐渐复原。除了冷淡一些,古怪一些,基本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与外界交流。

    再次相见,是在丁爷的家宴上,一个变成了丁家的幺子,一个变成了义字堂口的头马。经的事多了,长进了,雷霆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任性妄为,见了丁冉,会客客气气叫上一声“丁少。”

    陌生的语气,陌生的称呼,陌生的穿着打扮,陌生的言谈举止。可是只要一靠近,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注定的,就是注定的,逃不掉,避不开,甩不脱。丁冉搞不清自己的内心,是怨着?是恨着?是爱着?可他怎么会去爱一个害死他父母的人呢?更何况,他是个男人!于是面对雷霆,丁冉一味疏远冷漠着。

    我爱你,可我……不能爱你!

    那些年,帮会里有三个年轻人渐渐上位,崭露头角。

    最有势力的,是崔家的崔炎。其父崔放对丁爷有恩,在帮会上下很有脸面。崔炎本人则阴险狡诈,精于算计。等他娶了帮会元老九爷的女儿笑珍,更是如虎添翼,风头无两。

    最年轻的,当属雷霆了。他脑子活络敢想敢拼,在马奔手底下,做了好几桩惊天动地的大事。许多想出头的年轻人,都打定主意跟着他混。

    还有一个,是罗家的罗啸声。他文质彬彬,为人谦和,是个好好先生。虽较前两人少了几分锐气,却稳重内敛,颇有威望。自从做了丁爷的乘龙快婿,丁爷便暗暗属意于他了。

    丁爷是个善于权术的人,精通平衡之道。他见崔炎正值极盛,便大力扶持雷霆,使其二人互相牵制掣肘,明争暗斗到两败俱伤,罗啸声便可从中坐收渔利了。

    这一招瞒过了所有人,却没瞒过丁冉。丁冉有心点醒雷霆,又不想就此出卖了义父。左右为难之中,只好在暗处小心化解着他与崔炎的矛盾。雷霆抢崔炎的生意,丁冉去阻止,丁爷却睁一眼闭一眼。崔炎陷害雷霆坐牢,丁冉去求情,丁爷也并未出面干预。

    丁冉的每一天都提心吊胆、举步维艰,可任他再怎么冥思苦想、耗尽心力,终究难以周全。

    五年的监狱生涯,雷霆彻底变了。他身上平添无数伤疤,性子狠毒、喜怒无常,行事凶残、不择手段。在狱中,他遇到了大名鼎鼎的白狼唐尼,并将其收入麾下,视为臂膀。

    混黑道的,坐牢也是混资历,出狱后的雷霆五毒俱全,涅槃重生,是打定主意要做大事了。同生会和丁冉,他都要握在手里,一个都不放过。

    雷霆不顾丁冉劝阻,杀掉了崔炎。鸟尽弓藏,他自己也失去了价值。很快丁爷痛下杀手,要为罗啸声的掌权之路,扫平最后一个障碍。雷霆常去的场子,被装置了炸弹。丁冉得到消息飞身赶去营救,却也同时暴露了丁爷就是幕后黑手。

    雷霆被炸瞎了一只眼,九死一生保住条命。唐尼忠心护主,却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雷霆在唐尼墓前断指起誓,血债血偿!

    那之后,雷霆更加霸道地控制着丁冉,爱他,却处处禁制他。但凡丁冉称许的,他都踩在脚下,只要丁冉在乎的,他必除之后快。这幼稚而偏激的爱,让丁冉觉得无奈又愤怒。

    丁爷虽然深谋远虑,却百密一疏,没料到自己会忽然病倒。趁丁爷病重,雷霆挟天子以令诸侯,用血腥手段掌控了大局。丁爷自知时日无多,身边都是雷霆的眼线,唯一能信任的,只有一手养大的丁冉。于是撑着一口气,吩咐丁冉立刻秘密赶赴美国联系伯格律师,待自己一死,就在葬礼上当众宣布遗嘱。到那时雷霆再想动手,就师出无名了。

    丁冉在美国苦苦挣扎了两天两夜,最终毁掉遗嘱,除掉了伯格。

    他以为,雷霆是个疯狂的人,纵然遗嘱上白纸黑字立下罗啸声为接班人,雷霆也绝不会甘心人下。到时候,免不了一场腥风血雨。莫不如将龙头老大的位置交给雷霆,他遂了愿,掌了权,便不需要大开杀戒了。

    殊不知,没了遗嘱的制约,雷霆更加有恃无恐了。既然是对手,就要赶尽杀绝、斩草除根!更何况,是丁冉一心一意处处维护的人!绝不能容忍!绝不容忍!

    终于,所有人都死了。

    丁冉这一辈子,想保的,一个没保住,想留的,一个留不下。父母,义父,姐姐,姐夫,甚至是雷霆和他自己……什么天伦之乐,什么肝胆相照,什么比翼双飞,什么白头偕老……

    小时候丁爷常说,人生没得回头路好走,一步行差踏错,便步步错,事事错,全是错。

    早知会是这样结果,早知一切都无能为力,何不轰轰烈烈去爱一次,起码,能留下点什么。

    丁冉伫立在黑暗里,几步之外的光影底下,“卷毛狗”与“瘦皮猴”欢笑着携手而去,消失于寂静之中。

    在他们刚刚站立的位置,重又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黑色略有些卷曲的头发,浓重的眉毛,高挺的鼻梁——那是二十年后的雷霆。那个雷霆挥舞手臂呼唤他:“瘦皮猴,来玩啊!”只是太阳穴上,赫然顶着个抢眼,鲜血滚滚流下。

    雷霆像小时候一样大咧咧抹去满脸血污,面向丁冉,绽出了一个满不在乎的笑容。他很开心,他能追随着爱人一起去死——虽然对方从没承认过。

    瘦皮猴,来……玩啊……

    雷霆的身影模糊起来,渐渐透明。先是指尖,而后是手臂,还有小腿,一点点化作淡金色的萤火之光,飘摇而上,漫天飞舞。他要消失了。

    丁冉终于敞开心扉,大叫着:“雷霆——”

    雷霆,我爱你,虽然我从没说过爱你的话。我爱你,比你爱上我更早,一直早到……你在后巷叫我“瘦皮猴”的时候。

    你可能会笑我,笑我夸张,笑我那时候年纪小,连什么叫爱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你是温暖的,安全的,坚定的,勇敢的。我知道你会一直在我身边,不论我如何冷漠,都会对着我说话。

    我的生活,需要吃饭,需要睡觉,需要水、阳光和空气。需要有爸爸,妈妈,也需要有你!虽然我无法准确表达这种感受,但我知道,这就是爱。

    走到这一步,所有的纠葛恩怨,都随它去吧。如果有来世,希望你一直纯真美好,希望我一直安稳平和,如果来世还能相遇,一定要想爱就去爱,想赢就去赢,想在一起,就在一起吧……

    雷霆,再见!

    第5章 重生

    “嘀——嘀——嘀——”

    什么声音在耳边有规律地鸣响着……

    身体好沉重,仿佛压着铅块一样,丝毫不能动弹。眼皮费力撑开一条缝,明晃晃的白光顷刻射了进来,刺激得眼球剧烈酸痛,不自觉狠狠皱了下眉头。

    这是哪儿?是地狱吗?地狱应该遍布阎罗恶鬼,充斥着怨魂的哀嚎,怎么会……如此宁静而明亮?

    “阿冉,醒了吗?”有人急切问道,声音好熟悉。

    “太好了阿爸,我去叫罗医生过来。”这次换了个女声,随即传来一阵高跟鞋敲击地面的清脆声响,渐行渐远。

    眼皮抖了几下,勉强睁开,周围白茫茫一片,不住摇晃着。一个人形出现在视野里,影影绰绰,辨不真切。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气味,这是丁冉喜欢的味道,是少数能带给他安全感的物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