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魏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

    王磊细细品读胡昭所写的内容,心下明白这是《庄子·说剑》中的内容。

    文章慷慨激昂,充斥着磅礴的气势。

    再看胡昭笔下的字,和流行的汉隶有了很大的区别,在汉隶书的基础上,更多了行草的风格。字体连贯,下笔行云流水。

    胡昭写完之后,站起身长舒了口气,额头上竟有了细密的汗珠。

    司马懿作为胡昭的弟子,赶忙递过手帕。胡昭接过后,轻轻擦拭了额头的汗珠,盯着自己写下的一副字,微微颔首。

    在这样晴朗的日子出游挥毫,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韩梦雨心想王磊的字也是非常优秀的,说道:“今日阳光明媚,又有老爷子和故友相遇,公子也写一幅字吧,庆贺一番。”

    胡昭惊讶的看向王磊,说道:“王州牧,你也善于书法?”

    王磊神色平静的道:“先生身为长辈,直呼表字‘子固’即可。”

    韩梦雨说道:“爹爹在世时,也称赞公子的字很好。”

    “哦,那我倒是拭目以待了。”胡昭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他表情柔和,但王磊还是察觉到胡昭的怀疑。老爷子、王越、童渊等人都走过来,老爷子说道:“虎头,你会写字吗?”对于王磊的情况,老爷子是知晓的,没读书怎么会写字呢?

    老爷子心中不愉,眼神责怪的看了眼韩梦雨,心说这丫头真是捣乱。

    王磊神色平静,回答道:“老爷子,书法一道,我略懂一二,梦雨说得对,今日难得有这样的雅兴,我就献丑写一幅字。”

    “好诶,老师最喜欢和人比较书法,虎头叔叔快写吧。”

    司马懿唯恐天下不乱,连连呼喊。

    童渊头一次看不懂王磊,他听老爷子说了王磊的事情,知道王磊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上过学,在做官之前只是一个街头混混。

    然而,韩梦雨却说王磊写得一副好字,令人难以置信。

    同样的,王越和史阿都颇为惊讶。

    第299章 留下胡昭

    对于胡昭流露出来的神情,王磊不觉得奇怪。他的出身差,没有条件读书,说自己会写一手好字,谁都觉得难以置信。

    当初韩梦雨看他的时候,不也是先不相信么?

    当然,王磊心中也有一丝小小的窃喜,韩梦雨的话来得正是时候。胡昭心高气傲,想让胡昭折服,或者说想让胡昭前往邺县,以王磊肚子里面的那点小计谋,根本不可能劝服胡昭。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便是一手颜体字,这恰巧也是胡昭所喜好的。

    王磊走到案桌旁坐下,神态安然。

    胡昭静静等待,并没有催促。

    王磊提起笔,笔尖在砚台中来回的蘸墨,思考着写什么?以王磊脑子里面的记忆,要抄袭个惊才绝艳的古诗,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抄袭的后果,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故此,王磊不想抄袭后世的诗句。

    王磊一时半刻不下笔,急坏了在一旁的老爷子。

    老爷子皱起眉头,挠头搔耳,已经认定王磊不会写字,所以才磨蹭不动。反倒是韩梦雨,依旧是神色平静。司马懿睁大眼睛,瓮声瓮气的说道:“虎头叔叔,你还不下笔,是不是不知道怎么写啊?”

    王磊笑了笑,没有回答。

    胡昭盯着王磊握笔的姿势,心下没有了轻视的心思,相信王磊会写字。对于一个浸淫书法多年的人来说,从写字的坐姿、握笔的姿势等等,足以看出一个人是否会写字。王磊握笔的姿势端端正正,一看就是行家,这已经证明了一切,胡昭也没有着急。

    忽然,王磊心中一动,有了书写的内容。

    不摘抄后世的诗句,就摘抄一首已经有了的诗歌。

    蘸满墨汁,王磊落笔挥毫。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首《秦风·无衣》,从王磊的笔下写出来。

    《秦风·无衣》是《诗经》中非常经典的篇幅,王磊摘抄这首诗歌,不存在大问题。一副字写完后,胡昭愣愣的盯着王磊,眼中已经满是诧异。看向王磊的眼神,还有一丝看着妖孽的意思。没读过书的人,竟然写了这样的一手好字。

    字体刚劲有力,雄浑磅礴,这样的字让胡昭眼前一亮。

    难以置信!

    太难以置信了!

    司马懿看到胡昭的神情,道:“老师又入魔了,唉……”人小鬼大,一句话逗得在场的人都露出笑容。

    老爷子冷不禁的冒了句话:“虎头,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了的?”

    王磊说道:“一直会啊!”

    老爷子说道:“我怎么不知道?”

    王磊微笑着回答道:“您没有让我给您写字,当然不知道。”

    老爷子讪讪一笑,脸上却有着无尽的荣光。刚才胡昭轻视王磊,现在王磊一手字震慑住胡昭这个大儒士,老爷子心中甭提多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