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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七的名字叫赵景瑜,是李宁当年在职业球队的预备队队友,因为当时身穿7号球衣,所以大家都喊他老七。他喊李宁老五也是这个原因。
当年在预备队的时候,老七可是大名鼎鼎,是公认的他们那一批队员里最有天赋的。
当年他的位置是左边锋,绝对速度极快,脚下的频率也很快,技术细腻,非常有灵气,大家都说,他一定会是最有希望被提拔到一线队的。
可惜,他的自律性太差,而且自视有点才华,沾沾自喜,沾染上了一些坏毛病。
特别是贪恋杯中之物,多次因为酗酒违反队规而受到队内处罚,要不是球队领导觉得他年轻,也确实有点才气,所以一直没有痛下重手。
无奈他不思悔改,依然我行我素。终于有一天,他又一次偷偷溜出训练基地和几个社会上的狐朋狗友喝酒,结果醉酒之后和人发生冲突,造成人员受伤,被派出所治安拘留。
经过这次的闹剧,球队领导对他彻底失去耐心,将其除名,他的职业生涯也就此画上了句号。
进入社会之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他不得已只能考取了驾照,靠家里资助买了一辆出租车,干起了「城市猎人」的营生。
白班他自己跑,夜班包给别人跑,所以每天晚上七点以后基本都没什么事。
人就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当初大好的职业前景白白浪费,如今转回头突然发现,自己原来还是最喜欢踢球。
于是,他和一帮同样喜欢踢球的朋友组建了一支球队,和李宁他们一样,每周踢一场。
只不过,这支球队在景州市业余届实在是太出名了,就像他们那个响当当的名字一样:“人渣”。
要不是李宁急需比赛时间,从而保证自己的能力提升速度,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来这支球队踢比赛的……
“哎,裁判,这家伙刚才背身护球的时候抓我蛋,你怎么不吹呀?”
“你瞎叫唤什么,我又不是故意的,刚才你故意肘了我一下,我还没说呢?”……
“我操,你他妈可是第二次踩我的脚了,你要是敢再猜我,我非把你腿铲折了不可!”……
“我操,你他妈拉我短裤干吗?你是不是个同性恋啊?”
“你他妈才是同性恋呢,你没看我是摔了一跤顺手抓了一把吗?再说了,你有什么好看的,还值得我看?”
“靠,不服气呀,走咱俩到厕所比比,看我不吓死你!”
「比就比,我还怕你」……
这就是李宁在「人渣」踢的第一场球的所见所闻。看着场上的队员们和对手既斗脚又斗嘴的样子,他立刻想起了星爷《少林足球》里的那支以打架而出名的业余球队。
虽然不至于像他们那样把扳手、锤子都带到场上,但是「人渣」们的凶悍球风还是名不虚传的。
不过这种情况对于李宁来说还不至于不能应付。他踢的是中后卫,对方和他对位的球员是一个大黑胖子,看起来让他想起了二十年前德甲不莱梅队的巴西前锋「球形闪电」艾尔顿,让他好生紧张了一阵。
只是一踢起来他才发现,原来这家伙不仅长的像个球,踢球的水平也是个球。
可以说要速度没速度,要技术没技术,就是仗着有一膀子蛮力,每一个球都憋足了劲儿,想和李宁拼身体。
对付这种球员李宁是有心得的,他尽量采取绕前防守的办法,利用自己启动速度快,对落点判断准确,争取断他的脚下球。
如果不能第一时间断球,就卡住身位不让他转身。有一次,大黑胖子背身拿球,屁股一撅一撅的想挤开李宁,结果李宁往后撤了半步,让大黑胖子一下子挤了个空,而李宁就趁他重心不稳的瞬间,立刻将他的球断走,气的大黑胖子在后面直喘粗气。
不过李宁自己也是踢的小心翼翼,倒不是双方的攻防水平有多高,只是怕受伤。所以九十分钟踢下来,他觉得一点也不轻松。
比赛踢完回到家,已经快十点半了。李宁迫不及待的打开头脑中的系统,立刻弹出一行字幕:有效比赛时间九十分钟。
因为比赛专注度达到百分之九十,时间加倍,目前能力转换进程:百分之二。
李宁心里暗想:看来这套系统还真是识货,别看今天这场球踢起来不累,可心累呀。
第十五章 变化
“小刘,最近怎么觉得你的白马王子有点不太对劲呀。”
“怎么不对劲?”
“感觉天天喜气洋洋的,也比以前更有精神了,走路都带着风。”
“是吗,我怎么觉得他一直都是这样的。”
“切,你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着他哪儿都好。”
“你别瞎说,什么情人不情人,我们就是普通同事而已。”
“小刘,你可别怪大姐没提醒你,我看他这段时间神采奕奕的样子,说不定有人抢在你前头了,你可要抓紧呀。”
“你别取笑我了大姐,我只是挺欣赏他罢了。再说了,这种事情,哪有女孩子主动的。”
「哎,傻姑娘」……
李宁可不像他跟赵景瑜谦虚的时候说的那样没人要,是个砸在手里的烂苹果,其实他是很讨女人喜欢的。
身材挺拔,相貌英俊,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小学老师毕竟也是体制内,又没什么压力,还是比较受人尊敬的,年龄也不算大,三十六岁,正是一个男人成熟的岁数,虽然离过婚,有孩子,但孩子跟着女方,也没什么压力。
还有一个好处,他是运动员出身,而且是体育老师,经常锻炼,这就意味着不但身材好,身体也棒。成熟的女人都懂的……
只不过李宁自己对再婚的事一直没什么兴趣,所以离婚两年,一直也没再谈对象。
但是最近一个月他的变化确实是很明显的,不仅对他一直芳心暗许的姑娘们有感觉,连校长都看出来了。
“小李呀,你最近好像心情特别好呀,有什么高兴事儿吗?”
当年在预备队的时候,老七可是大名鼎鼎,是公认的他们那一批队员里最有天赋的。
当年他的位置是左边锋,绝对速度极快,脚下的频率也很快,技术细腻,非常有灵气,大家都说,他一定会是最有希望被提拔到一线队的。
可惜,他的自律性太差,而且自视有点才华,沾沾自喜,沾染上了一些坏毛病。
特别是贪恋杯中之物,多次因为酗酒违反队规而受到队内处罚,要不是球队领导觉得他年轻,也确实有点才气,所以一直没有痛下重手。
无奈他不思悔改,依然我行我素。终于有一天,他又一次偷偷溜出训练基地和几个社会上的狐朋狗友喝酒,结果醉酒之后和人发生冲突,造成人员受伤,被派出所治安拘留。
经过这次的闹剧,球队领导对他彻底失去耐心,将其除名,他的职业生涯也就此画上了句号。
进入社会之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他不得已只能考取了驾照,靠家里资助买了一辆出租车,干起了「城市猎人」的营生。
白班他自己跑,夜班包给别人跑,所以每天晚上七点以后基本都没什么事。
人就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当初大好的职业前景白白浪费,如今转回头突然发现,自己原来还是最喜欢踢球。
于是,他和一帮同样喜欢踢球的朋友组建了一支球队,和李宁他们一样,每周踢一场。
只不过,这支球队在景州市业余届实在是太出名了,就像他们那个响当当的名字一样:“人渣”。
要不是李宁急需比赛时间,从而保证自己的能力提升速度,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来这支球队踢比赛的……
“哎,裁判,这家伙刚才背身护球的时候抓我蛋,你怎么不吹呀?”
“你瞎叫唤什么,我又不是故意的,刚才你故意肘了我一下,我还没说呢?”……
“我操,你他妈可是第二次踩我的脚了,你要是敢再猜我,我非把你腿铲折了不可!”……
“我操,你他妈拉我短裤干吗?你是不是个同性恋啊?”
“你他妈才是同性恋呢,你没看我是摔了一跤顺手抓了一把吗?再说了,你有什么好看的,还值得我看?”
“靠,不服气呀,走咱俩到厕所比比,看我不吓死你!”
「比就比,我还怕你」……
这就是李宁在「人渣」踢的第一场球的所见所闻。看着场上的队员们和对手既斗脚又斗嘴的样子,他立刻想起了星爷《少林足球》里的那支以打架而出名的业余球队。
虽然不至于像他们那样把扳手、锤子都带到场上,但是「人渣」们的凶悍球风还是名不虚传的。
不过这种情况对于李宁来说还不至于不能应付。他踢的是中后卫,对方和他对位的球员是一个大黑胖子,看起来让他想起了二十年前德甲不莱梅队的巴西前锋「球形闪电」艾尔顿,让他好生紧张了一阵。
只是一踢起来他才发现,原来这家伙不仅长的像个球,踢球的水平也是个球。
可以说要速度没速度,要技术没技术,就是仗着有一膀子蛮力,每一个球都憋足了劲儿,想和李宁拼身体。
对付这种球员李宁是有心得的,他尽量采取绕前防守的办法,利用自己启动速度快,对落点判断准确,争取断他的脚下球。
如果不能第一时间断球,就卡住身位不让他转身。有一次,大黑胖子背身拿球,屁股一撅一撅的想挤开李宁,结果李宁往后撤了半步,让大黑胖子一下子挤了个空,而李宁就趁他重心不稳的瞬间,立刻将他的球断走,气的大黑胖子在后面直喘粗气。
不过李宁自己也是踢的小心翼翼,倒不是双方的攻防水平有多高,只是怕受伤。所以九十分钟踢下来,他觉得一点也不轻松。
比赛踢完回到家,已经快十点半了。李宁迫不及待的打开头脑中的系统,立刻弹出一行字幕:有效比赛时间九十分钟。
因为比赛专注度达到百分之九十,时间加倍,目前能力转换进程:百分之二。
李宁心里暗想:看来这套系统还真是识货,别看今天这场球踢起来不累,可心累呀。
第十五章 变化
“小刘,最近怎么觉得你的白马王子有点不太对劲呀。”
“怎么不对劲?”
“感觉天天喜气洋洋的,也比以前更有精神了,走路都带着风。”
“是吗,我怎么觉得他一直都是这样的。”
“切,你那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看着他哪儿都好。”
“你别瞎说,什么情人不情人,我们就是普通同事而已。”
“小刘,你可别怪大姐没提醒你,我看他这段时间神采奕奕的样子,说不定有人抢在你前头了,你可要抓紧呀。”
“你别取笑我了大姐,我只是挺欣赏他罢了。再说了,这种事情,哪有女孩子主动的。”
「哎,傻姑娘」……
李宁可不像他跟赵景瑜谦虚的时候说的那样没人要,是个砸在手里的烂苹果,其实他是很讨女人喜欢的。
身材挺拔,相貌英俊,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小学老师毕竟也是体制内,又没什么压力,还是比较受人尊敬的,年龄也不算大,三十六岁,正是一个男人成熟的岁数,虽然离过婚,有孩子,但孩子跟着女方,也没什么压力。
还有一个好处,他是运动员出身,而且是体育老师,经常锻炼,这就意味着不但身材好,身体也棒。成熟的女人都懂的……
只不过李宁自己对再婚的事一直没什么兴趣,所以离婚两年,一直也没再谈对象。
但是最近一个月他的变化确实是很明显的,不仅对他一直芳心暗许的姑娘们有感觉,连校长都看出来了。
“小李呀,你最近好像心情特别好呀,有什么高兴事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