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楚上前,借着火光看了看这两具尸首。

    一个下颚留有三寸清须的中年男子。

    一个花发如狂,有几分金毛狮王风范的魁梧老者。

    两具尸首都很幸运的未被烧灼,他们的衣袍都已经被殷红色的鲜血浸润,连料子好坏都看不出来,张楚用惊云挑开魁梧老者的衣袍,就见他精壮的胸膛上,到处都是玉米粒一般大的血洞,再定眼一看,发现他左侧太阳穴处,已经变成了一个黑漆漆的大洞……

    俊逸中年男子的伤势比魁梧老者还要重,脖子颈动脉处像是被什么东西擦过,少了一大块血肉……

    张楚瞧这二人的伤势,应当是在大爆炸的第一瞬间,就被那些改良炸药包里掺的铁砂取了性命。

    “主上,这是在他二人附近寻到的佩刀。”

    张楚一回头,就见到一名刺卫立在他身后,双手捧着一把形似雁翎刀形制的紫鞘长刀。

    在他身侧,还有两人合力抬着一把足有六尺长、书本宽,形似斩马刀形制的乌黑门板大刀。

    张楚起身,一把抓起紫鞘长刀,一拔。

    “铿……”

    刀鸣声清越,悦耳,刀身雪亮如镜,反射着火光照亮了张楚的双眼。

    刀还未完全出鞘,凛冽的锋锐之气,就刺激得张楚脖子根涌起一股子鸡皮疙瘩,就好像这把刀在告诉他:你不是我的主人!

    “好刀!”

    张楚遗憾的叹息了一声,还刀入鞘。

    惊云虽好,但藏锋多年,刀意已老,锋锐不再,不堪驱使。

    他有心更换佩刀,但惊云这个层次的名刀,又哪是说找就能找得到的!

    这把紫鞘长刀,他就很满意。

    刀意凛冽凶猛,如正直鼎盛的雄壮男儿,正是大杀四方的好时机。

    只可惜这把刀是以寒属真气蕴养出来的,而他的血气炽烈如火,他用这把刀,要么刀噬主、要么人毁刀。

    “老孙头呢?”

    “还在昏迷中。”

    “等他醒来,让他再辨认一次。”

    “喏。”

    “加快进度,两刻钟后我要知道还有没有活口!”

    “喏!”

    第412章 尽人事

    翌日,天明。

    甘邑县的县尉马铮马大人,穿着一身破衣烂衫,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从蜷缩了一整夜的民房地窖里钻出来。

    阴冷潮湿还散发着一股子霉味儿的地窖,当然配不上马大人正八品县尉的身份。

    他可是甘邑县的二把手!

    他应该穿着甘邑县第二柔软的里衣,搂着甘邑县第二美的女人,睡在甘邑县第二华丽的卧房,美滋滋的度过漫漫长夜!

    他马大人有这个实力!

    事实上,以往的每一个长夜,他都是这样美滋滋的度过的,甚至,隔三岔五还能尝一尝甘邑县第一美人儿的滋味儿。

    但昨夜,他却被人逼着,穿上这一身儿破衣烂衫,在这么一个又阴冷又潮湿又黑的破地窖里,捱了整整一夜……

    在甘邑县,从来都只有他马大人欺负人,什么时候有人敢欺负到他马大人的头上?

    县尊?

    他马家是甘邑县本地最富裕的大家族,一个外来的县尊,他马大人给他面子才叫他一声大人,不给他面子,叫他一声瓜怂他也得乖乖的应着!

    敢不应,明天城外的马匪就会进城来,再次做下袭杀县尊的大案!

    到时候,他马家带头出钱剿匪,他马家出多少,县里其他几个大家族就必须出多少,事成之后,他的还是他的,他们的也是他的……多来几次,他马家就不再只是甘邑县最富裕的家族,而是玄岭郡最富裕的家族!

    但就昨天晚上,他的的确确,是被人逼着在这个破烂地窖里捱了一整夜。

    那些人甚至都没点名道姓说要弄他马大人。

    他就吓得主动缩进这个地窖躲了一整夜。

    甚至……

    甚至直到现在,他心里都没有丝毫想要报复的念头!

    层次差距太大啊!

    一想到敌人的背景,马大人就又觉得脑仁儿疼。

    早知今日,以前就不该告诉那些肥羊,老子三十多年前在大雪山拜师学艺的经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