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门外的电表已经亮起了红色的警报:电卡余额已经低于50元了。

    大城市,居不易,不吃不喝,你也得花钱。

    水电气物管,样样都是钱。

    她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然后,低下头,找到了装小叔叔一家“私人财产”的塑料袋——小叔叔和小婶婶的钱包、卡以及手机都在里面。

    她甚至还在小叔叔的口袋里找到了车钥匙——他新换的宝马车的钥匙。

    好了,自己的车也拿回来了。

    然后,面不改色地翻两个人的钱包。

    遗憾的是,现代人身上现金很少,掏空了两个钱包,也不足八百元。

    再次瘫在沙发上时,终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杂乱的屋子,忽然变得很空荡。

    初秀随手一抛,将空的酸奶盒精确地扔在垃圾桶里。

    忽然想起什么,又从沙发上跳起来,直奔大阳台。

    大阳台,空空如也。

    被打破的窗户已经换了新的,并安装了防护栏,也就是说,凶徒再也无法翻窗入内了。

    地面上留下的人形血痕也早已被冲刷得无影无踪。

    阳台上安放了一个小孩子的秋千架,可能是供苗四秀游玩的。

    可是,她却心如刀割。

    因为,她的所有东西,全都不见了。

    小小布衣柜、堆在纸箱里的书本以及父母留下的一本相册,全部荡然无存。

    很显然,当初自己一“死”,小叔叔一家就趁机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扔掉,并顺理成章拆除了阳台小屋,一家四口打算好好独立享受这套大房子了。

    别的东西扔了也就罢了,可是,爸妈留下的唯一一本相册也没了。

    该死的。

    她气得双手发抖,死死捏着随身携带的“小松鼠”,一股恶念嗖嗖地窜到了头顶: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光揍他们一顿哪里解气?

    必须得杀了!

    她冲出去。

    走廊上,一家三口依旧横七竖八地躺着。

    初秀的家在最角落,被一条走廊隔绝,平素一般邻居根本不会经过这里,也就是说,小叔叔一家在这里躺几小时甚至几天都可能不被人发现。

    也正因此,她肆无忌惮地恶性大发。

    她一脚踢在三秀的身上。

    又是一脚踢在小婶婶的腿上。

    再要一脚踹在小叔叔的脑袋上时,她忽然想起林玉树的眼神。

    那个三千岁的少年说:苗初秀,你拿着这武器的唯一目的便是想杀谁就杀谁??!

    万锤王说:“小姑娘,你真的保证你不会杀人?”

    她咬紧牙关,后退一步。

    她真不敢杀人。

    可强烈的恨意却在五脏六腑乱窜,根本无法平息。

    她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厨房的垃圾桶里,七八只蟑螂的尸体,油腻腻的,不知已经死了多久。

    她把蟑螂剁碎剁碎,又吐了几口口水混着,用碟子装了,一阵风似的跑出去。

    她用汤勺喂那三人吃蟑螂。

    一勺一勺,直到三人嘴里都塞得满满的,她才转身回到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跑到阳台上,她忽然惬意地跳起来,大喊大叫:妈妈,你看,我终于把他们给赶走了。哈哈,这个家,总算又回到我手里了。

    窗外,又大又圆的月亮刚刚爬起来。

    她哈哈大笑。

    笑着笑着,就哭了起来。

    那一夜,苗初秀看着窗外的月亮,根本无法入睡。

    不但无法入睡,还惶惶不安。

    不是害怕歹徒,也不是担心小叔叔一家,而是茫然又不安。

    她觉得这间屋子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