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初秀一路上都很沉默。

    直到上车,也没开过口。

    车子开出去很远,她摇下车窗,看着夜色下的车水马龙。

    这城市每天每夜都莺歌燕舞,花灯璀璨,可是,你不知道夜色下面,有多少令人心寒齿冷的东西。

    就像小猪的妈,权衡利弊,最后,觉得儿子能保全已经万幸。至于女儿,死了也就死了。毕竟,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这是她的命”。

    纵然至亲骨肉,也是首先利益权衡,有所取舍。

    多可怕。

    可是,又随处可见。

    沉默了许久的小王忽然开口了。

    “小苗,我今天才深刻理解了这一句话:这世界上并非所有的父母都会爱惜自己的子女……”

    是的,这世界上其实大部分父母都不可能做到无条件热爱自己的子女(也许会爱其中的某一个,但做不到全部)……

    父母之爱,绝不是文学作品中那么无私那么高尚,事实上,他们是有条件的:你必须得是个儿子承担延续香火,或者你长得特别漂亮能嫁个让娘家的好处的女婿;或者你有足够的出息可以让显亲扬名,让父母得好处吹牛比……否则,父母凭什么会爱你?

    给你一口饭吃,养大,也不代表这是爱你。毕竟,遗弃罪是要付出代价的。

    而且,你长大之后,你还有义务反哺他们!

    “养儿防老”,已经是一句赤裸裸的利益交换了。

    “我以为至少娜娜会为母亲妹妹的死亡而感到悲哀,可惜,竟然连她都没有……”

    一个女人跳楼自杀,一尸三命,而居然找不到什么为她们悲伤之人。

    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更可怕的是,娜娜们长大,会自动继承奶奶的那一套思维:生不出儿子女人就没有任何价值,断人香火,你本来就该死。

    苗初秀今天非要老太婆当着孙女之面详细回忆逼死儿媳妇的一幕,也就是这个原因:至少,得告诉她们残酷的真相。

    让娜娜们慢慢明白:该死的不是生不出儿子的自己母亲,而是奶奶,父亲这样的“小恶人”。

    小恶人,不让你看到刀枪血流,但会无声无息毁掉你的一生。

    唯有小猪。

    小猪就算不是特别悲伤,至少是激于义愤。

    身上还有一点血性之人,都不该倒霉!。

    否则,人类的血性会越来越少。

    苗初秀沉默了很久,才说:“我比小猪的姐姐幸运。当初我快要死的时候,至少还有你和张老师帮我……”

    小王忽然呵呵笑起来。

    “小苗,你居然还记得这事?都过去这么久了。”

    久吗?

    不过一年时间。

    小王送她到小区门口。

    苗初秀下车,说了再见。

    走了两步,她又停下来:“小王,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可怕?”

    “可怕?”

    小王笑笑:“也许吧。”

    她也笑笑,转身走了。

    走出去老远,想起自己忘了问他相亲对象如何了?

    可想想没有必要,就没问。

    一直到她的身影彻底消失,小王才不经意地慢慢往前回走。

    苗初秀问:小王,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怕?

    他摇摇头,有点茫然。

    小猪第二天就被释放了。

    被释放当然也是有条件的:李大明主动撤诉,也不要求任何赔偿。当然,李大明只断了三根勒骨,不算重伤,回去养养也就行了。

    小猪也被训诫一番以后再不许为了姐姐之死一事闹李大明一家人了。

    双方互不赔偿,互不相干。

    以后,各自回家,各找各妈。

    至于死者,就无人问津了。

    王初美开车去接他。

    他上车就哭了,“唉,王初美,我好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