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富美:废话不多说,买买买!!】

    【武大校花:话说这个《这就是冰箱》是一个什么鬼节目,从来没听说过啊该不会是很low的节目吧?】

    【清华学霸:楼上的真的不看看人家冰箱自己发的官博吗?这个节目可是有何老师主持的,怎么可能会low,必定是下一个爆款好吧!?】

    唐默将手机放下,网络上的评论大致了看过也就差不多了,他突然想起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那个俞姐,你帮我去问问王靖导演,这部电视剧里面那个男二号唱的歌曲有准备好吗?”唐默可没有忘记他从系统空间中东拼西凑出来的那首歌曲,如果能够借着电视剧一起发表出去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歌曲?”俞红楞了一下“你又写歌了?”

    “嗯,看完剧本的之后灵感突然就来了!叫做《最想说的话》”唐默笑着说,这还真不是说假话,他就是在看完剧本之后进入的系统空间中,然后获得了这首歌曲。

    俞红是不知道唐默那本曲谱本的事情,唐默的曲谱本只有在拍摄《我只喜欢你》的乔诺,张剑,肖可儿三个人知道,即便是小晴都不了解。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唐默也不准备跟俞红讲,这首曲谱本对他来讲还是非常重要的,算是他日后在乐坛的一个保证。

    如果俞红知道了肯定是会有想要让唐默发表专辑歌曲之类的想法,但目前的情况是唐默只想要在演绎圈混好一点,乐坛那个地方,他暂时还没有要做回归的打算。

    俞红并不知道唐默的打算,其实她就算是知道了,如果唐默不愿意的话,她再怎么有想法也是没用的,唐默当时签订的是普通艺人合约,并不是所谓的全约。

    这二者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全约包括了经纪约、唱片约,指的是艺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所有出演的事务都包给公司,说的残酷一点就等于说是卖身给了公司,那么在合约内的一切创作归属自然也属于公司所有。

    而普通艺人合约的话,是指的公司会代理艺人的演出,影视剧,通告等等活动,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归属于艺人本身,至于在合约期间的创作归属自然是属于艺人所有。

    “有deo吗?”俞红现在已经学聪明了,她大概明白了,唐默在蛰伏了这一年时间里面,对于创作应该是真的有一些成长,她不会再直接反驳唐默,而是准备听了之后再做打算,看看有没有必要去跟剧组扯这个插曲的问题。

    “额还没来得及弄”唐默楞了一下立马说“不过我可以现场唱给你听,我电脑上有乐器的软件,足够我现场演绎!”

    唐默过来的时候,除了带日常衣服之类的用品之外,另外带的一个东西就是一台非常不错的笔记本电脑,价格高达五位数,打游戏肯定是杠杠的!

    唐默可没有忘记肖可儿的游戏水平,他感觉等这部戏拍完,他上个钻石应该没啥问题。

    “那你先唱唱,要是不错,我再去跟剧组提!”俞红点了点头。

    “行!”唐默打开下载过来的乐器软件,利用键盘开始弹奏起《最想说的话》的伴奏,而一旁的小晴在唐默的示意下拿着手机便开始录音准备记录下来,也算是一个比较简单的deo。

    下课后的钟声

    那道教室的门

    就像回到当年你我的身份

    广场上的少年

    追不回的时间

    那份难以言喻单纯的想念

    若可以再少年遇见那个她

    我无处安放的心她会不会舍得抛下

    那次转身却没停下步伐

    唐默一边利用笔记本上的音乐软件弹出伴奏,一边加上自己的演唱的声音,一旁的俞红简直有些听的呆住了!

    第八十二章 品牌出效果

    俞红她是有看过《我的刺猬女孩》这部电视剧的剧本,对于里面的情节大致还是有一些印象的。

    讲述的事情就是男主角吴景昊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重新回到十年前高三时期,改变自己懦弱的性格,重新感受身边的友情、亲情。去发现那些被他忽略的青春中的种种细腻与温馨,并帮助女主角韩菲一点点放下防备、解开心结,捡拾起青春中散落的纯粹与美好的故事。

    而唐默写的这首《最想说的话》完全的贴合了情节,简直好像是为这电视剧量身定做的一首插曲

    (好奇的可以去网抑云听听看,不要听我唱的其实真挺好听的,尤其是再配上电视剧。)

    “怎么样?”唐默唱完之后也是一脸期待的看着俞红,他对于这首歌曲还挺有信心的,但自己主观的想法肯定是偏好一点,还是要听取一下其他人的意见。

    俞红伸手比了一个大拇指“牛,下次你如果再有什么歌曲,直接告诉我,我立刻就让你发表,连试听都可以省了!”俞红夸张的说。

    “那插曲的事情?”

    “小晴你把刚刚录制的音频发给我,我去找剧组去谈,保证再多要个三十万的酬劳!”俞红自信的说完,也就直接再次出门,应该就是去讨论唐默的这一首歌曲。

    其实多要三十万还真不是无的放矢,一般情况下,一首歌曲如果在不出名的情况下,大概作为插曲也就少则五千,多则两万块也就可以搞定的事情!

    但现在这首歌曲是唐默写的,那价格可就不一样了,以现在唐默的咖位,至少要翻十倍,也就是二十万!

    当然这二十万仅仅是给这个电视剧用作插曲,还没有算上唐默自己演唱,他演唱的歌曲再加一个十万真的不过分,所以俞红值得三十万酬劳也不算过分!

    不过当然这三十万的酬劳是在税前不分成的情况下,如果扣税在分成,到唐默的手里也就十三四万,但这已经不少了,大部分普通人一年也赚不到这么多钱,而且这仅仅是歌曲使用权而已,又不是所有权

    俞红离开之后,唐默自然是拿起刚刚她送进来的剧本大致的翻看了一下细则。

    对于这份合同唐默在看完之后是非常满意的,俞红不愧是牛掰的经纪人,这谈判出来的合同就是不错,规定了剧组必须在九月份之前杀青,而且拍摄期间要给唐默配备一辆房车在片场供给唐默休息,还有一些对他都算不错的条款。

    其实唐默对于什么房车等等优待的条件都不是太在意,他上辈子刚刚当演员的那时候,经常是跟群演混在一起的,什么艰苦的环境没有经历过,现在并没有说成名了,就一定要奢侈起来。

    只不过他现在的咖位真的就摆在这里,唐默要是没有这些个要求,别人不会说他多么亲民多么友善,反倒还会说他傻,好好的福利不去享受。

    感觉合同没有问题,唐默也直接在两份合同上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