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种事儿么,在圈子里混久了,也就见怪不怪了,哪个投资人身边不养一个这样的叽叽喳喳的小鸟?

    所以,就给个角色,供起来就得了,等她玩够了,或者后头牵绳的烦了、伸手一扯,她自己就飞回去了!

    当然,这顶天了只是导演助理那个级别的想法,要不说他只是助理呢!

    这事儿搁在侯导的脑袋里,就是另外一副模样了——

    对于有钱和有权的男人来说,养个金丝雀、甚至娶几房姨太太,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把这种喜欢的金丝雀带出去交际的,也很常见。

    但是,平常朋友们见面,对对方豢养的这种金丝雀,充其量也就是客气一下,可你见过平等论交的朋友会对朋友的一个姨太太很亲切的么?

    坦白说,金丝雀只是个玩物而已,你资格不够!

    人家要亲切,也得是跟朋友的正室妻子,才能平等,才能谈得上亲切。退一步说,至少也得是姨太太这个级别,才够资格跟朋友谈笑风生。

    可是,刚才曹霑跟郁伯俊对那个小姑娘的态度,可是很亲切很和蔼啊……

    所以,就算是金丝雀,这也是一只来历非凡、不可小瞧的金丝雀!

    ……

    等到坐公交大巴回到了顺天府,沈甜甜手里紧紧地攥着剧本,还没回过神来呢。

    等到下了公交车,这丫头疯了一样,扭头抱住王靖露就是一顿猛啃,然后俩眼睛兴奋地瞪得大大的,“快说快说,老实交代,你跟那俩老男人到底啥关系?为什么你管他们叫哥?为什么他们一张嘴,那侯导立马点头哈腰跟二孙子似的,还给咱们安排了正式角色?”

    王靖露一脸嫌弃地擦着脸上的口水,哭笑不得地往外推她,“我跟他们能够什么关系啊!”说着说着,却是不由自主地露出一点小骄傲的表情,“他们是我男朋友的哥们儿!”

    沈甜甜闻言愣住,“你男朋友……那么老啊?”

    王靖露愣了一下,眨了眨眼睛,才回过神来,当即打了她一拳,“你男朋友才老呢!我男朋友就是跟他们认识罢了,又不是同龄人!我男朋友才十八岁,我跟同岁!”

    沈甜甜闻言,当即就撇了撇嘴,“骗谁呢?真当我看不出来?那俩老男人跟你男朋友肯定交情不一般!要是十八岁……能跟他们那样的成功男人有那么深的交情?那俩老家伙,一看就架势十足,肯定不是简单人物!”

    说到这里,她自己却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哦……我知道了!赶紧的,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傍上一个特有钱的公子哥儿?有钱到年纪轻轻就有资格跟他们那样的老男人平辈论交?”

    王靖露闻言甜甜一笑,不屑地瞥他一眼,“只有有钱才能跟他们平辈论交么?”说完了,她扭头就走,怀里抱着剧本,说:“就不说,你自己猜去吧!”

    沈甜甜恨得牙痒痒,一边追上去一边说:“一个姓曹,一个姓郁,对了,你男朋友叫什么来着?李谦?你等着,那姓曹的跟姓郁的肯定不是无名小辈,回头我一定给你查出来,哼!我到要看看,他们都是何方神圣!还有那个李谦,居然敢有俩臭钱就泡我家小露露!”

    第4章 对歌

    时值盛夏,阳光炙烈。

    李谦开着自己的越野车,独自向南。

    天很热,干热,太阳透过前挡风玻璃,几乎毫无遮挡地垂直照进来。

    李谦把前面的两扇车窗都降下来,敞着怀,戴着墨镜,任由热乎乎的风肆无忌惮地吹拂身体,他仍然会忍不住流汗,然后汗水会很快被太阳和大风蒸干——就是这样的状态,当他早上开车出门之后,大约只过了不到十分钟,就已经浑身黏腻腻的难受。

    但独自外出半个月后的他,已经习惯了这样不舒服的状态。

    省道还算平坦,而且正是夏天,即便是陕北的山坡,也很有些郁郁葱葱的感觉,风虽然依旧的大,开着车带风,就更大,但风中的沙尘跟冬春时节比起来,却要小了很多。

    车里的音响声音开的不小,放的是飞翔乐队的《驾猪西去》,李谦很爱的一张专辑。

    公路上时不时会有车迎面驶来,两车交汇的瞬间,对方的司机往往会忍不住往这边看过来一眼——李谦实在太嗨了,他喊的声音,甚至比音响声都大。

    “当我老去,生无可依,太阳好像也他妈的抛我而去,我缩在墙角,没有话语,那边那边的那片花田里,我和我爱的姑娘曾滚来滚去……”

    “当你老去,皱纹堆积,连牙齿都一颗一颗离你而去,你不再美丽,佝偻着身躯,渐渐觉得活下去已经没啥意义,要不要咱们一起驾猪西去……”

    省道两侧,是一道道山坡。

    有些山坡上看起来绿油油的,那应该是种着谷子?嗯,或者是长满了青草。

    天高云淡。

    这样的黄土高原,这样热的天,时速五十迈,就已经足够让独自远行的人嗨到无以复加。

    突然,一首歌放完、另一首还未开始的间隙里,李谦似乎听见了一些什么,然后他下意识地收了收油门,让风噪、胎噪都小了一些,然后又顺手按下播放暂停键。

    车速一慢,一阵飘飘摇摇的歌声就顺着风飘进了耳朵。

    “上一道那个坡那坡,哎呀呀哎,下一道呀那梁,见不上的那个小妹妹,哎哟哟哎,好栖惶喔个嗬嘿……”

    歌声飘摇,入骨。

    李谦下意识地踩下离合器、摘挡、踩刹车。

    车子在路边缓缓停下。

    歌声悠悠扬扬地飘来,谈不上好、但是很野、很有味道的一把破嗓子。

    光听声音,这人应该四十岁开外了。

    李谦一只胳膊搭在车窗上,侧耳倾听。

    但那歌声居然很快就停下了,李谦支愣着耳朵,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喊声、狗叫声,片刻之后,歌声才又响起来,“人那想那个地那方,哎哟哟哎,马想呀那槽,丢不下那个亲亲,哎哟哟哎,往家里那个跑诶……”

    李谦面带笑容,右手婆娑着下巴。

    他视力不错,此时抬头往上看去,能见到那边不远处有一道山坡,山坡上能看到羊群,羊群外沿,似乎还趴着一只跟山坡差不多颜色的大狗。

    当然,看着近,走起来远,望山跑死马这个话,可不是说着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