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亨点点头,却没直接离开,而是拿起倒在书桌上的水晶酒杯,放在鼻子上闻了闻。

    又走到酒柜边,打开水晶瓶闻了闻里面的威士忌。

    瞬间就皱眉起来。

    身体被几倍强化的好处就是,他的鼻子虽然没有狗狗百万,甚至千万倍强于人类,但让他意外的是,居然没闻出异常来。

    难道自己猜错了?

    李长亨都不知道自己这一天里骂了多少次了。

    老高斯福是喝多了酒,醉了加睡着了,才轻易就被人一刀致命?

    可这也不应该啊!

    胸口上的白衬衫并没多少血迹,这是很明显的在被刺杀前,就已经死了的证据。

    否则,血迹至少会透过白衬衫,流到腰间,而不是仅仅只有半个拳头大小的一圈血迹。

    毕竟心脏是什么地方?那是人体血液汇聚和供给的源泉。

    只有人死了,血液不流通的情况下才会在半个小时后,往下肢沉淀和汇集。

    导致上身血液不足,加上血液会慢慢凝固,才没从伤口上留出多少。

    也就是说,有两伙人怀着同样的目的,一个是毒杀,一个是刺杀。

    该死的约翰-高斯福,到底得罪多少人?

    做下多少恶行,才会有这么多人恨不得他立马死?

    可除了酒之外,老高斯福是被什么毒死的。

    难道是晚餐的时候,他就已经中毒了,所以西尔维娅和玛贝尔,才会配合着演那场戏?

    一瞬间,李长亨忽然觉得自己的方向根本就是错误的。

    因为老高斯福被气的不顾礼仪离开餐厅后,所有主人家的人和客人,在餐厅继续用餐了近一个小时才离开。

    这段时间足够他独自中毒死亡。

    不过没几秒,这想法就被他否了。

    这种办法不确定因数太多。

    又或者是某个人,进入书房,用老头没吃饱,给他送点心的名义,趁机用毒毒死他?

    而且还是看着他吃完,这才收拾了餐具回到地下室洗掉?

    然后想刺杀他的人,才能轻易一刀刺中老头的心脏,而没引起他任何反抗。

    毕竟正常来说,就算子弹穿透,搅烂了心脏,人也不是立马就死。

    也就是说,刺杀的人在法律上,他没犯下谋杀罪,而是行刺罪,或者附加其他的罪行。

    毕竟谋杀、谋杀,至少被杀的人得活着,这才叫谋杀。

    而能证明刺杀者不是谋杀的证据,就是老高斯福胸口上的血迹,还有等尸检之后,肯定能查出来的毒。

    可李长亨这下就头痛了。

    想找出谁下毒,或许很难,或许又十分简单。

    按照贵族家庭的规矩,能进入书房的人并不多。

    可当时的情形是,因为艾佛的歌声和琴声,把庄园内的佣人和客人们的随从都吸引住了。

    光李长亨自己听到会客厅外,走动和说话的声音就不少,很可能没人看到谁进入过书房。

    甚至,凶手很可能在李长亨他们还在用餐的时候,就已经进入了书房。

    还有,为什么?

    谁都知道杀人必然有动机。

    而且,能进入书房的人,李长亨百分百肯定那人不会引起老高斯福的防备。

    可为什么早不杀,晚不杀,偏偏选在今晚这个时候?

    稍微想想,李长亨就觉得这里面,或许这里面有一个谁都想不到的隐情。

    揉了揉额头,随即他就想到,或许找到下毒的人,就能找到刺杀的人。

    不对,或许用不着那么麻烦。

    既然老高斯福是先死于毒,那么安东尼要是知道这事后,他的罪行全靠李长亨和泰德尔警长如何认定了。

    “走,我们去审问安东尼。”

    快步回到会客厅。

    就见安德鲁快步迎过来问道,“怎么样了?”

    李长亨摇摇头,“你要是困了,就在沙发上睡,要是不困,就和贝尔他们继续牌局。”

    说完就不理会安德鲁,而是直接把安东尼带回台球室。

    “我们找到了你的手指印,找到了花园的砂石上,被匕首扎入的刀坑,而那把匕首现在又出现在高斯福伯爵的心脏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