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老三。

    “娘,老三回来没有?”

    “回来了!又走了,说是带着他媳妇儿上府城去买点东西。”

    啊?

    “啥时候回的?”

    “你们刚走他们就回来了。”

    方老二瘪嘴。

    “咋的?你想他啊?你们兄弟真是让人看不懂,在一块儿又吵,不在又想!”

    “谁想他!”方老二不承认,我只想他教我怎么捕鱼。

    早点学会,早点挣钱,他可还有老婆孩子要养呢。

    黄氏和赵三丫也不拆穿他,两婆媳只是笑。

    …………

    被他念叨的方恒夫妻已经到了府城了。

    距离方家村最近的府城是虞城,两人没去。

    去了一个远一点的黎城。

    两人先走到县城,在县城租了一个牛车才赶往黎城。

    黎城是著名的商业发达的一个城市。

    从山上下来,两人急着回家去给黄氏交代了一下去路,就着急忙慌的出了门。

    走出好一段路了,两夫妻找了一个没人注意的地方,进了空间,乔装打扮了一番。

    进去的是两夫妻,出来的时候就是一对兄弟了。

    两人把自己活生生装扮成了地地道道的猎户。

    方恒拉着一辆板车,上面装了两头放了血的野猪。

    一头野猪起码有三百多斤。

    天热了,野猪死了如果不放血,很快肉就坏了。

    在城门口一人交了一文钱,就放行了。

    记忆中,黎城是有一个专门的交易市场的。

    钟情在路边买了两个肉夹馍,又向那老板打听了交易市场的位置。

    问完道谢之后就打算走。

    “哎哎,小兄弟,你们这两头野猪是打算卖的不?”

    两夫妻对视一眼。

    “卖啊!大哥,来看看,早上刚捕的,肉新鲜着呢。”

    那电击棒的电流也不强,对猪肉完全没有损害。

    那老板走出来,拉着两头野猪的舌头看了半响。

    “怎么卖的?”

    他儿子是县衙的,昨日升官了,他寻思着请客呢。

    野猪难得,要是用野猪肉来宴请客人,那多有面子啊。

    刚刚打听过黎城野猪肉大概是三十文一斤。

    钟情略一琢磨。

    “大哥,您要是一整头的要呢就是二十七文一斤,要是称肉呢就是三十文一斤。”

    他们这野猪没剖,整只猪买呢,里面还有内脏什么的。

    干脆降了三文。

    一整头野猪,自家也不是吃不完,宴请过后,那些上司什么的还得送些肉呢。

    老板很是爽快:“行,我买一头,但是你们得给我送家去!”

    行!

    两方商量好,这时旁边一个看了好久的大爷又凑过来了。

    “二十七文一斤是不?来,我也买一头。”那大爷爽快得很。

    “好嘞!”

    一问,正好两家是一条街上的。

    就这么的,两人先跟着去了那老板家,他要的那一头,三百八十二斤。

    算个整,三百八十斤。

    收了十两零两百多个铜板。

    第二头野猪三百七十多斤。

    刚刚好十两银子。

    卖完野猪出来,钟情数着银子觉得赚钱可真难啊。

    卖了两头,空间里还有四头,他们准备全部都卖掉。

    毕竟野猪肉是真的不好吃,又硬又嚼不动。

    也不知道为啥卖得比家养的猪还贵。

    方恒觉得可能是物以稀为贵……

    又出了一趟城,在城外没人注意的地方把四头野猪全部拉出来了。

    这一次没从东城门进,绕了一圈,从西城门进去。

    两人连装束都又换了一套。

    方恒还是那副猎户装,只是衣服和妆容变了变,更黑了……

    钟情这回倒是穿的女装,脸也涂得黑黑的,还用一块儿头巾把头包上了。

    进城之后,两人没有一块儿走。

    方恒拖着板车去了交易市场,钟情往大街那边去了。

    刚刚进来看到当铺的时候她突然想到空间里面有许多的首饰呢。

    有一些是方恒送她的。

    还有一些是末世用吃食换的。

    拿了一个品相不错的玉镯出来,走进了当铺。

    “掌柜的,你看看我这玉镯能当多少银子。”

    当铺窗口非常小,还得弯着腰跟里面的人说话。

    那掌柜的拿着玉镯凑近了一些,仔细打量了又打量。

    “老朽看,这镯子值十两银子。”

    说完还抬眼看钟情。

    钟情直接被他气笑了:“得嘞,掌柜的,我不当了,您还我吧!”

    “二十两!”掌柜的连忙抬价。

    真不实诚啊。

    这镯子可是她在末世前花了十万块买的!

    拿了镯子就想走。

    “哎,哎,夫人,您说一个价吧!”

    “一口价一百两!”

    掌柜的,沉默了半响,镯子品质是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