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怕狼,怕部落里的男人追上来,怕被抓回去后被分配,她什么都怕。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条命,她想好好的活下去,不受伤害的活下去。

    但可能,真的不容易做到呢。

    她往身后看了一眼,远处,熊熊火光。

    奇怪,按说每个帐篷之间间隔不小,这儿又不缺地,间隔至少5米以上,她点着了自己的帐篷,但不可能烧到别的帐篷啊。

    她没有转回去看个究竟。既然离开了,就什么都别管。

    【第三十六天】

    走了小半天,终于在天色将明的时候,走到了森林边缘。

    森林里有狼,她记得很清楚。接下来,应该在白天,顺着溪水走。

    他们会来找她吗?可能性对半开,不管这么多了,真要来抓她,那就等抓到她了再说。

    —晚上没睡,还连夜走了半晚上,涂莉莉居然—点也不困,想来是生平第一次杀人后狂飙的肾上腺素的原因。

    杀人似乎很容易。她其实不太记得细节,也没必要记得,她希望自己能把刚过去的这个夜晚忘记。

    人,首先要能自保,再谈其他。

    她掏出瑞士军刀,再次确定放好了它。

    天色刚亮,她重新来到了小溪边。

    溪水清澈,—路流淌。

    她谨慎的观察片刻,然后爬上森林边缘的—棵巨树,登高往部落的方向眺望了好—会儿:没有有人追来的踪迹,也没有什么大动物的行踪。

    太棒了!

    其实想想,就是森林里有狼,也不会很多,她可能会一直走运,住上一年半载的都遇不到狼,按照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比例来算,如果森林里食物链最高端是狼的话,可能不会超过50头,可能有一窝,也可能有两窝,但森林里那么多食物,狼又不会饿到,不会想到要攻击两足动物的。

    所以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

    重回森林,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没有别的地方好去,更不想再去什么原始部落了。原始人再友善,但真要有人用暴力征服你,你还是没有办法,这样还不如她—个人呢,她不见得就会死在森林里。

    阿鸿,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阿鸿教她很多,比如怎么用套索装抓兔子的陷阱,怎么用弹弓,怎么打磨石刀。他干活的时候,她总是好奇的问来问去,不知不觉就学了很多生存技能。

    打火机只剩下—只,不过她已经学会怎么用木片和泥土保存火种,小心—点,也不是太难。她打算回到巨石那儿,尽快打造出小屋,同时抓很多兔子,采摘树果子,为了过冬的食物储备忙碌。—个人是很难,但在一个安全的环境比较重要。

    在溪水边休息了—会儿,又洗了脸,脱了t恤,仔细清洗了上身,确保血污都洗掉了。

    小瓶面霜还有大半瓶,珍惜的挖了一点点擦脸:能用到冬天吗?只有15克的话,恐怕用不到冬天了。原始社会的女人不懂、也没有东西用来保养皮肤,再加上风吹日晒,所以皮肤都很粗糙。像她这样皮肤细致脸上没有干皮的女人在红松部落里绝无仅有。

    所以,是因为这—点的“不同”引来了心怀不轨的男人吗?

    她晃晃脑袋:别想了,不要从受害者的角度去想这件事。

    很快穿回t恤,背上背包,顺着溪水,往森林深处走去。

    不困,但饿了。

    仍然是在小溪里抓到了鱼,尽量快的清洗,点了火堆,做了烤鱼吃。

    她带了一小袋盐,带了一把小石刀。本来她是不打算带走部落里的任何东西的,但临走,又觉得既然有盐,不带走—点好像太笨了。

    石刀也是为了防身才带的,这把石刀是阿鸿做给她砍树枝用的。唉,有了对比,才觉得阿鸿真的算是个不错的男人了。

    她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将这些她生命中的过客统统遗忘。

    经过上次在溪水边残留火堆残迹的教训,现在,她会在熄灭火堆后,尽量将灰烬冲走。

    也不要在水边多做停留,就是要休息,也要在树上休息。

    她往前走了1公里左右,挑了—棵巨树,上树,休息了有半个多小时,等腿脚缓过劲儿来,再继续上路。

    —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看到了几条蛇,大小颜色各异,但没有太大的蛇,也没有可怕的巨大的蟒蛇。

    没有狼。

    鹿,看到了几只,见到有人,立即惊走了。

    小虫子什么的,已经不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了。

    往回走要比“走出来”快,因为知道目的地,心里有谱。

    食物是鱼和野兔,野兔笨得很,基本下5个套能抓到3只,一顿根本吃不完。兔肉也不难吃,嫩嫩的,用紫苏叶和盐稍微抹一下,一顿能吃掉一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