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今天看到沈家媛跟出版社主编站在一起,那是属于他们文化人之间的交流。

    他一身痞气,满脸不羁,永远也成不了文化人

    从他十二岁来到天口乡,见到沈家媛的第一眼开始。

    她就是他这辈子都触及不到的那束光

    第77章 一束光

    那时候的他,刚刚从城里来到天口乡。

    他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下雨天,天口乡的道路很是泥泞。

    父母也因为刚刚来到天口乡,在房间里互相争吵,哀怨,发泄着心中的不甘。

    他一个人躲在老宅外的屋檐下,泥泞沾染了他新买的球鞋,打湿了他崭新的衣服。

    让他烦躁不堪,忍不住在泥泞中狂奔,想就这样跑回省城,远离这个让他陌生,让父母争吵的村庄。

    那时候的沈家媛,手拿着一个大大的树叶,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

    她歪着脑袋对他说:“大哥哥,拿着树叶挡雨吧,别弄湿你的新衣服。”

    “大哥哥,你这么难受是因为不喜欢下雨吗?可是媛媛最喜欢下雨了,这样媛媛就能捏小泥人了。”

    她甜甜的一笑,让他原本沉闷烦躁的情绪一扫而空。

    他接过树叶,替她遮雨。看着她的小巴掌,在泥泞中拍打着,没一会儿就做出一个小房子来,还有一个小小的泥人。

    “大哥哥,我听爹娘说你们从很远的地方来,你一定是想念你的家了吧。这个房子送给你,你也可以按照你家的样子捏一捏。”

    那个时候的沈家媛,天真可爱,让他爱上了这个叫做天口乡的村子。

    后来父母离世后,他也想过回到省城,去找他的亲人。

    可是天口乡除了父母的尸骨外,还有一个让他舍不得离开的小姑娘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姑娘见了他,再也没有叫过一声大哥哥。

    他一直在等,等她长大,等他长大

    可是今天才发现,她一边长大一边优秀。

    而他一边长大,一边粗糙

    “媛媛,刚刚顾景川去市区找饭馆吃饭,刚好见到了我。叮嘱我们明天早上七点半,去货运站集合。”

    刘建娜载着沈家媛朝着朝阳招待所走去,突然想起顾景川的叮嘱,这才急忙的解释着。

    “我觉得明天七点半,我们处理不完出版社的事情,没办法坐顺风车回去了。”

    沈家媛算了算时间,安排着:“要不然明天我们先把自行车送过去,让他们把车子捎回去,我们忙完之后坐火车回去?”

    “行。”刘建娜点点头:“那谈得怎么样了?”

    “明天才能有结果。”沈家媛想了想,将两种签约模式跟建娜解释了一番。

    毕竟关于教辅用书,是她跟建娜合作编写的,建娜也有知情权的。

    “我觉得吧,还是先拿一笔钱比较好。”刘建娜认真地思考了一番,一脸凝重地说着:“要是之后能卖出去,还是可以分钱的。

    可要是一本都卖不出去,我们最起码也得到稿酬了,不至于白忙活。

    不过这种事情我也不懂,媛媛你来决定就好。”

    “我也很矛盾,拿不定主意。跟你一样,我也想先拿钱。”

    沈家媛浅浅地笑了笑,教辅用书本来就是帮着建娜赚钱的

    两人到了招待所,开了一个标准间。拿出饭缸和六丁目方便面,用招待所的热水泡面后,将就吃了一顿晚饭。

    要知道这个年代,一般都是男人下馆子,招待客人。

    女人就算去饭店,肯定也要跟着自家男人去。

    她和建娜要是两人单独去下饭店,肯定会招惹上一些不三不四人的注意。

    毕竟只身在外,还是尽可能的少折腾吧。

    所以两人就将就了一顿,打算明天早上买两个包子吃,改善改善。

    吃过饭后,跟招待所的前台,打听了附近广场的位置。

    据说晚上有一些年轻人,会在广场上散步约会之类的。

    而且广场距离市中心有些距离,不远处就是吉省大学,医学院等学校。

    所以这个时候广场上,应该都是差不多岁数的年轻人。

    “哇”刘建娜拘束不安地跟在沈家媛身后,看着广场上,穿着各式各样小裙子的女孩子,她眼中难掩羡慕。

    这是她第一次出门,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这么震撼的画面。

    “建娜,我们穿的衣服可是我娘亲手设计的,比她们的裙子更亮眼呢,抬起头来,昂头挺胸。”

    沈家媛伸手轻握着刘建娜的手掌心,安慰着她:“只有我们自信一点,她们才能看中我们的裤子。”

    从招待所出来的时候,刘建娜也换上了一条工装裤。她上半身穿的是灰色的衬衣短袖,跟工装裤也算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