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度假的,”宁知远回答,完全地放松下来,“顺便和我男朋友约个会。”

    他第一次用“男朋友”这个词,岑致森扬了扬眉:“我还没吃午餐,陪我一起吧。”

    宁知远:“刚好,我也没有。”

    进餐馆坐下点了餐,宁知远拿起岑致森的相机,翻了翻他早上拍的照片,发现每一张竟都是自己之前拍过的画面,不禁失笑。

    “为什么要拍我拍过的一样的景?你有意思吗?”

    “挺有意思。”岑致森顺着他说,用和宁知远同样的视角去看世界,他好像能发现更多新奇有趣的东西,很有趣的体验。

    “不过有一张你肯定复制不了。”宁知远略得意道。

    岑致森不信,宁知远将手机递过去,是他站在查理大桥上时拍下的,正在拍别人的岑致森。

    岑致森笑了:“好吧,这张确实拍不了。”

    他在拍别人,而宁知远在拍他,如果那一刻他回头看到宁知远,他的镜头也会毫不犹豫地转向。

    “岑致森,”宁知远收回手机,看着他说,“刚我说错了,我是特地来跟你约会的。”

    岑致森喝了口咖啡,心情格外好:“我知道。”

    宁知远:“嗯。”

    别的已不需要再说,他们都明了。

    吃完午餐,继续在人潮熙攘的街头漫无目的地游逛。

    宁知远想到件事情,问身边人:“你还会玩手风琴?”

    “念大学的时候玩过一阵,”岑致森偏头,“你不知道?”

    宁知远:“真不知道。”

    他原以为自己足够了解岑致森,其实差得远了,很多事情都是他不知道的,岑致森私底下的另一面,他现在才有机会真正看到。

    还是有些可惜,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在想什么?”岑致森问他。

    宁知远笑了笑:“要是知道你会这个,我肯定也去学了。”

    “想学我可以教你。”岑致森说。

    “算了,我比较想看你玩,岑致森,你站在那里拉手风琴的模样,特别帅。”

    宁知远笑着竖起大拇指,这是他第三次这么形容岑致森。

    ——在台上演讲的岑致森、接受记者采访的岑致森、伫立街头拉手风的岑致森,在他眼里都是最帅的。

    岑致森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了那些炙热的、不加掩饰的爱意,翘起唇角:“嗯,去别处看看。”

    他们重新坐上有轨电车,宁知远举着岑致森的相机,一路拍窗外沿途的城市街景。

    岑致森坐在他身边,目光专注地停在他脸侧,忽然问:“知远,我们是不是从来没有拍过合照?”

    宁知远神色一顿,回头望向他,思考了一下,说:“单独的我们两个人的,没有。”

    挺荒谬的,做了二十七年亲兄弟,从小到大,竟然连一张单独的合影都没有。

    岑致森一叹,拿过相机,牵住他一只手:“走吧。”

    他们在下一站下了车,不知道到了哪里,往人少的巷道里去,沿着高高低低的石阶朝上走,两边的矮房外墙上全是各式颜色鲜艳的涂鸦。

    这条巷道或许不知名,几乎看不到游客,偶尔才有一两个本地人经过。

    临近日暮,晚霞笼罩整座城池。

    他们在这无人的巷道间、夕阳的剪影下,拍下了第一张合照。

    并无过分的亲密,只是简单地并肩而立,站姿随性,宁知远一只脚踩在更高一级的石阶上,双手拢在大衣口袋里,嘴角衔着一抹笑,而岑致森单手插兜,就在他身侧,同样轻轻莞尔。

    帮他们拍照的路人从前方高几级的石阶上下来,将相机递还他们。

    跟人道谢后,他俩一起低头看了看,都很满意。

    “我好像没跟你说过,”宁知远说,盯着手中的相机,“我其实挺不喜欢拍照的,一直觉得照片里的自己很假,所以你说我羡慕别人有成长纪念册,其实也不全是那样。”

    岑致森:“我拍你,你没有排斥。”

    “你拍的不一样,”宁知远抬头,“你拍的都挺好的。”

    “这张呢?”岑致森问。

    “也好,”宁知远的眼神在暮色下出奇地柔和,“非常好。”

    岑致森被他这样的眼神触动,抬起的手按了一下他肩膀,移到后颈处,停住。

    宁知远笑闭了闭眼。

    岑致森贴近过去,吻住了他。

    “知远,”唇齿相依时,岑致森低声呢喃,“回酒店吗?”

    “天还没黑,”宁知远笑着提醒他,“再逛逛吧。”

    岑致森的呼吸略低,半晌,咽了一下喉咙:“好。”

    他们继续往前,出了巷道,又走到了人多热闹的大街上,城市星星点点的灯火渐起。

    在街边找间酒馆,喝上两杯啤酒,随便吃点什么,聊聊天,是这里人最休闲平常的生活。

    他们也坐进了街边的一间小酒馆里,喝当地特色的啤酒,配着烤肉和面包,很惬意。

    宁知远的目光几次落向岑致森戴了戒指的手,眼里始终有笑。

    岑致森说起明天的安排,问他要不要一块去,宁知远微微摇头:“去不了,我明天就回去了。”

    “明天?”岑致森惊讶道,“你今天来的,明天就走?”

    宁知远解释:“工作很忙,这两天是周末,才有空过来。”

    本来是打算放个年假多待几天,结果早上时接到刘潞电话,说有个大的母基金负责人周一想跟他们面谈,而且对方说只跟他谈,所以他必须回去。

    “所以我们只有这一晚?”

    “嗯,就这一晚。”宁知远可惜道。

    岑致森的心情有些说不出的复杂,欣喜之外更多的是心疼。

    两天的时间,来来去去,就为了奔赴这一场和自己一起的约会。

    他不再问。

    一晚也已足够。

    从酒馆出来,宁知远看了眼旁边的小巷子,瞧见里头亮着灯不起眼的小店,脚步一顿,示意岑致森:“去那边看看。”

    那是间纹身店,进门宁知远随意翻了翻样例图册,像兴致勃勃。

    岑致森问他:“有兴趣?”

    宁知远没表态,既没说有,也没说没有。

    岑致森想起之前他们一起看电影时,宁知远点着自己肩膀说纹一个什么好看,他或许早有想法。

    “我昨晚在来这里的飞机上看了本书,”宁知远继续翻着图册,“你肯定也看过,是这里的名作家写的。”

    岑致森几乎立刻就猜到了书名:“你也看这种书?”

    “打发时间,”宁知远慢慢说着,“书里提到柏拉图的爱情理论,说人类本是四手四脚的一体,是神把他们分成了两半,从那时起这两半就开始在世界上游荡,相互寻找,爱欲便因此而产生。所谓的爱情,其实是对自身失去的另一半的渴望。”

    “挺有道理。”岑致森认同说。

    宁知远:“确实有道理,但书的作者和柏拉图都认为,另一半的自己是终生无法寻回的,毕竟这个世上只有唯一的一个你,另一半的你早在你被创造出来时就已经失去了,所以缺憾也是终身的。”

    他从那些图册上抬头,对上面前岑致森的眼睛:“那是不是说即便是认定的爱情,也不过是退而求其次的替代品?”

    岑致森没有立刻反驳,而是问他:“你觉得呢?”

    宁知远静静看着他,轻声道:“我不觉得一定找不到,至少我已经找到了,哥,你就是我的另一半,不管我们原本的关系该是什么,但如果命运注定了我会被创造出来,便也同样注定了我会遇到你,你就是我的生来一体,所以我渴望你、渴望成为你,之前我一直遗憾自己永远变不成你,其实我根本不必变成你,因为你本就是我生而注定的另一半。”

    “知远,”岑致森长久地凝视他,“你是在跟我告白?”

    “是,我在跟你告白,”宁知远说得坚定,“哥,我爱你,你说你一直都爱我,我也一样,我爱你,从来都在爱着你。”

    他的告白并不轰轰烈烈,在这样的寒夜里、异国巷道不知名的小店中,像随口说出的一句稀松平常的话,却比任何郑重其事的仪式更让人心动。

    岑致森听懂了,这是宁知远的告白,唯一只给他的告白。

    他们是一样的,无论当年现在,无论亲情爱情,始终在爱着彼此。

    岑致森:“所以现在,是爱情吗?”

    宁知远:“是。”

    是爱情,在这一刻,没有任何疑问。

    岑致森点头:“知远,你确实不需要成为我,你说我是你的另一半,那么同样的,你也是我的另一半,我爱你,绝不是退而求其次。”

    他也看过宁知远说的那本书,很早以前就看过,那时他对爱情不排斥不向往,没遇到过能让自己的动心的人,便觉得爱情这东西可有可无,看书时更生不出多少感触来,唯一只记得其中的一句话,——爱始于我们对一个人的印象开始诗化的那一刻。

    从前他不知真假,但在老家祖宅的那一夜,当他站在那扇窗边,看到坐在香樟树下的宁知远,脑子里忽然冒出那些诗意的风花雪月,那时他便确信,他爱上了宁知远,那就是爱情。

    如果一定要用柏拉图的爱情理论来论证,也许是从那一刻起,他停止了寻找,因为他已经找到了他命中的另一半。

    “我知道。”宁知远说。

    他也早就知道,岑致森的爱情,从来不是假的。

    岑致森低声笑了:“知远,想不想做点疯狂的事情庆祝一下?”

    宁知远正有此意。

    和店里纹身师仔细沟通过后,才开始。

    黑色荆棘与火玫瑰缠绕,自岑致森的左侧胯边蔓延至宁知远的右侧腰后,当他们紧密拥抱、身体相贴时,纹身的图案会拼成完整的一体。

    岑致森这一侧是茎和叶,宁知远那一侧是花,玫瑰与带刺的荆棘缠绕,妖冶而罪恶,诱人迷醉沉沦。

    离开时夜幕已然低垂。

    他们没有急着回去,漫步在白天走过的石子路上,四周灯火绵延成片,皆是暖黄的色调,渐次勾勒出远近建筑隐约的轮廓。

    前方教堂的钟声传来,一声一声叩响在心上。

    广场上有人接吻,有人高歌,也有人安静在祷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