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传来“咚”的一声,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倒在地上了。

    这次行动,又告失败。

    我的血管,成为了高速公路,恨意像是驾驶着兰博基尼在里面飞飙。

    我对着天花板“嗷”了一声,接着恶狠狠地发下重誓:“我寒食色这一辈子,定要看一眼你的小弟弟!”

    良久,童遥的声音慢悠悠地从里面传来:“放心,在那之前,我定会先看见你的小妹妹。”

    于是,兰博基尼继续飞飙。

    虽然上次成功地从云易风手中逃脱,但我的一颗黑焦焦的小心肝,却依旧在半空玩着蹦极。

    忽上忽下,忽下忽上。

    晚上睡觉时,一旦外面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就开始往窗户边冲,就担心道上混的冲进我家,把我给咔嚓了。

    这么担惊受怕了好几天,也没见人找上来,我渐渐放下心了。

    谁知,就在我最不设防的时刻,云易风找上门来了。

    更确切地说,是云易风派人找到我了。

    说得再具体点,就是那个纹身混混来了。

    当时,我正坐在诊室中低头看杂志,他直接冲进来,拽兮兮地问道:“谁是寒食色?”

    我下意识应了一声,边应还边抬起了头。

    结果,却发现来人是纹身混混。

    我连忙低头,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纹身混混眼睛一眯,走到我面前,诧异道:“咦,你不是那天那个东山医院为我们老大检查的医生吗?怎么又出现在这里了?”

    我吞了口唾沫,道:“那里是兼职,这里是正职。”

    纹身混混摸摸自己缠着纱布的脑袋,凑近来,仔细地看着我,疑惑道:“奇怪,今天看你,怎么觉得这么眼熟?”

    “因为我们上次在你老大的病房中见过的。”我外表镇定,内心焦灼。

    “好像是,但,除了那次之外,我似乎还在哪里见过你。”纹身混混眉毛都要皱成地质断层了。

    “你找我什么事?”我赶紧岔开话题,打断他的思路。

    “我们老大让你去一趟。”纹身混混说明来意。

    “我……我,我和他又不熟,干嘛要去?”闻言,我的心,像是有擂鼓在敲打一样,震得我眼皮都开始跳了。

    糟糕,绝对没好事。

    “老大叫你去就去,这么多话干嘛?快走!”纹身混混不耐烦了,催促道。

    我没奈何,只能跟着他离开。

    但在出门时,暗暗藏了五把锃亮锃亮的手术刀在怀中,学习小李飞刀。

    打不了,咱们来个鱼死网破。

    我临死,也要抓几根命根下地狱!

    怀着这种心情,我跟随着纹身混混坐车来到了锦湖山庄。

    这里是市内首席富人区,是欧式风格的别墅群。

    里面的住户,非富即贵,全都大有来头。

    想到自己临被咔嚓前还能一饱眼福,我心甚慰。

    锦湖山庄果真是不凡,连守门的保安哥哥都长得特别帅,像棵小白杨似的,挺胸收腹翘屁屁。

    那眉目,才叫一个英挺。

    那脸蛋,才叫一个俊秀。

    那双腿,才叫一个修长。

    如果我是富婆,绝对会包养他,天天放床上跟着我oo与xx。

    进入山庄里,我很不争气地惊叹了。

    地上纤尘不染,空气清新可喜。

    即使是冬日,四处也布满了融融绿意。

    那些精致古朴的设计,有着浓厚的庄园气息。

    实在没想到,在这个喧嚣的城市中,还有这一处世外桃源。

    不过,桃源是要很多的钱钱堆积出来的。

    比如说,黑钱。

    那云易风挣的,不就是黑钱吧?

    边感叹着,车在一座别墅前停下。

    我仔细一打量,那别墅前的草坪长得特别旺盛,那绿意,浓到了骨子里。

    我绝对有理由相信,那草坪底下不知埋藏了多少具尸体,否则为什么冬天不好好在泥土中缩着,还不要命似得长这么旺?

    说不定,我今晚就会在这泥土中待着。

    想到这,我的脚趾丫丫紧缩,手指尖尖颤抖,头发尖尖弯曲。

    在纹身混混的催促下,我脸色灰败地走进了别墅中。

    进入屋子后,一阵凉意直扑而来。

    实际上,里面开着暖气,温度适宜。

    可是,却依旧让人感觉到冷。

    屋子的家具,装饰,全是灰色系。

    桌椅,地板,全都光滑如镜,流溢着冰冷的线条。

    这是一个只有男人居住的地方,不是家,只是一个地方。

    环顾一圈之后,我看见了沙发上坐着的云易风。

    他依旧是一身黑色的西装。

    我非常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整天总是穿黑色,难道就因为大家称呼他们为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