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可南屈指一算,对喔!那样的年龄差,他们应该连遇见都不曾。

    他挠挠头,遇见即缘分,好缘孽缘得当事人讲了算,他们两个局外人,确实是不必太烦扰了。

    帮着、护着就是。

    他又亲了下陆洐之,想那漂泊一生的上海女子张爱玲曾讲: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

    是啊,没有别的话可说。

    在对的时间,能够相互成为对方对的人……乔可南衷心感谢。

    ◎ ◎ ◎

    切洋葱。

    剁剁剁的声音在菜板上起起落落,安掬乐戴着纪梵希的雷朋墨镜,把一半洋葱切到细碎,另一半切成丁,再把先前用奶油炒过冷藏保存的熟洋葱,一块搁进调理器。

    接着加入超市买来的牛绞肉跟猪绞肉,凭藉记忆撒盐、太白粉、黑胡椒、干罗勒、一颗蛋黄,面包粉跟牛奶相拌成糊状,通通交给贵夫人,嗡啊~地转。

    安掬乐摘下墨镜,瞥向客厅,只见杜言陌高大身躯弯在茶几前──做回家功课。

    他每回看见这幕都觉不知该按惊悚或温馨。他「交往」的人是国中生,暑假过了,杜言陌升九年级,正面临升学压力。他在做数学,因式分解,先前他看过少年笔记,精细万分,每一道步骤都不马虎。

    他说:「漏一个我就不会了。」

    少年不是读书料,可胜在认真、心细,从不含糊。

    安掬乐不否认自己爱极他这点,连一个十六岁孩子都这样,自己身为大人,似乎更该好好加油。

    他莞尔,停止调理机,见里头材料拌得差不多,遂戴上塑胶手套,将肉末捏形,平底锅里融化受热的奶油溢出浓浓香气,放下去,滋滋作响,十分诱人。

    他给平底锅盖上盖子,趁煎熟空档切蔬菜。

    于是一大一小,各自忙活,不亦乐乎。安掬乐把事做完,净手拭干,走到客厅,发现杜言陌已乖乖把题本做完,鼓励一笑:「今天做汉堡肉跟焗蔬菜喔~」

    「……嗯。」

    杜言陌没特意表现,可安掬乐知道他喜欢──少年口味很可爱,偏甜。前阵子炖了猪脚,忘记放糖,他虽说好吃但反应平淡,安掬乐死命追问,他才吐露:「我喜欢……再甜一点。」

    「行。」安掬乐不嗜甜,从此却习惯将菜做甜,少年喜欢的,他也能喜欢。

    他走回厨房,把汉堡肉翻面,继续煎。

    煎得差不多,他拿碗把蕃茄酱、糖、酱油通通混在一起。他做菜很随感觉,从不用量杓,酸甜苦辣,全是经验累积,做坏没差,记住就好。他关火,趁锅子余温犹炽,倒入酱料,提锅炒了炒,放进蕃茄丁,淋在汉堡排上。

    一下子,香气四溢,酸酸甜甜。

    「叮」。烤炉一响,蔬菜焗好,杜言陌把茶几收拾完,过来帮忙,安掬乐示意他端菜出去。

    他家里没餐桌,以往一个人,不是在茶几上解决,就是在电脑桌前,如今偶尔多一人,茶几倒嫌小了,安掬乐考虑要不要买个大一点的,或者……干脆添了餐桌吧?他瞥了眼少年高大身躯,每次都令他弯着身体做功课,也不好。

    不过在这之前,得先把这儿和那儿调整一下,毕竟房子本身不大,若不换间套房……

    「……菊花先生?」

    「嗯?」安掬乐眨了眨眼,见杜言陌一脸迷惑看着他,才知自己思考过度,东西吃到一半,搁筷子上便停了。「喏。」

    他把花椰菜喂到杜言陌嘴前,对方一愣,张嘴吃了。

    杜言陌无奈。「不喜欢就不要放啊……」

    安掬乐讨厌花椰菜,或说他讨厌大部分绿色蔬菜,但做菜却坚持要用。「少了绿,菜色不平衡,不好看。」

    杜言陌拿他的漂亮论没辄,总归都会帮忙消灭掉。

    回到刚才所想,安掬乐有点儿恍惚,从没想过会在这间屋里与人一块用膳,更遑论为了另一个人考虑改变屋子陈设,还有……搬家。

    此地点,他当初找很久,独自一人寻寻觅觅,原先不过一间水泥石房,乏善可陈,他添砖添瓦,把自身所有精力全给了它。若去细瞧,那磁砖缝里,兴许还能见他那时拼凑,掰断指甲遗落的血迹。

    这儿是他最终堡垒,遮他风雨,不令他伤;他从不带人回来,在之前也仅一个乔可南破过例。

    杜言陌却踏进来了,用他这年纪独有的纯真,击溃他能做的所有防备;每当少年走在这间屋里,安掬乐总觉他每一脚踩的都是他的肋骨、他的心肺。

    一个用力,便全坏了。

    他却甘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