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缺爱缺疯了,稍长大後,等我能离开那个地方时,我才想用一个正常人的身分去疯狂地爱一个人。

    那个人叫李越天,但後来我失去了他。

    真可惜。

    我原以为我会爱他一辈子。

    可是,我们还是败了。

    你们看,李越天是一个天之骄子。

    他比我幸运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家族的所有人都爱他,都为他骄傲,甚至他的兄弟,都为他自豪。

    就是这麽一个人,跟少年後想做一个普通人的我相爱了。

    我缺爱缺疯了,所以我竭尽全力去爱他,发了狠地把骨子里最卑微的细胞燃烧贻尽,只为好好宠著他,让他永远离不开我的身边。

    可是,可是……人都是禁不得宠的,我的爱,他也觉得是可以糟蹋的。

    所以我们败了,不是败在他不够爱我,而是败在他轻忽了我。

    可是我能说什麽呢?

    爱与伤害之间,到最後,除了认输,那曾经相爱的两个人又有什麽办法。

    但是,庆幸的是,我得了聂闻涛。

    一个从小就跟在了我身边的穷孩子……在垃圾山里长大,每天都吃不饱,眼睛凶狠暴厉的一个小流氓。

    尽管如此,我也记得他用脏手送我洁白的花,像狗一样尾随我回家。

    後来我想,如果不是我们长大,他会用这种卑微的方式跟随我一辈子吧。

    只是,後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身分悬殊,於是他把我驱离开他的视线,用他自己的方式成长,成长为一位能暗暗爱著我的人。

    这挺好。

    所以,後来我什麽都没有了,我连自尊都岌岌可危,可他还是在。

    他很沈默,跟少年时那样,用那双总是黑得有点像秋夜蓝天的眼睛看著我,什麽也不说,但他的眼眸里,只倒印著我的影子。

    就好像,我的样子,就是他的全世界。

    是的,我是他的全世界。

    後来,他是我的全世界。

    所以,他跟我,成了我们。

    <一>

    「你怎麽还不去上班?」我死命招惹他,爬他背上,看著他擦昨晚我吐了一夜的地板。

    他驮著我,一句话也不说。

    好吧,我知道,昨晚跟吴起然多喝了几杯,还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不高兴是应该的。

    可是,身体再不好,我也是个大男人啊,高兴了肯定得多喝几杯,何况还有吴起然那龟孙子在,我肯定不能落他下风。

    他还是不说话。

    好吧好吧,我唱著歌一样地在心里说著这四字,嘴里跟著说:「我错了,你要原谅我。」好吧好吧,我错了,你要原谅我。

    看看,我多麽地自觉,不用他说,我自己都会道歉。

    他用白色毛巾擦著原色的木地板,他一块一块挑回来的,因为我喜欢赤脚,所以,他就一块一块的挑回家,装上,好了就要了,不好就拆掉重新装上好的。

    被他这样的人爱著?!上帝啊,下辈子#要我灰飞烟灭我也甘心。

    可是此刻,他不开心,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让他开心。

    他是我选定的要陪我过完我这一辈子的人,对我来说,他让我开心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也让他开心。

    爱情不是剥削,而是让两个爱著的人倍感愉快的行径。

    所以我对他说:「原谅我吧,你看,我都舍不得离开你一分一秒。」好吧,我也承认我是个狡猾的东西,我只是就势说著甜言蜜语,可是,这些话,都是出自我真心,只要把他哄高兴了,说什麽我也愿意的。

    他回头,抱过我,把我放到一旁的沙发上。

    可能觉得太过於冷落我,他又走回来,用毯子裹住我的脚,淡淡地说:「我没生气。」他起身要走,我拉住他,笑著说:「真没。」

    他闭了闭眼,才老实说:「我不知道。」

    我拖住他:「你不知道知不知道?」

    他淡淡地说:「你没病,我很高兴,但如果出事了,我不知道我会不会高兴。」我微愣了下,没拉住他,让他走了。

    我扁了扁嘴,好吧,我又招他不高兴了,怎麽讨好也没用。

    下午我去吴家。

    我在大门口就进不去了,那厮以为我是讨昨晚喝昏了打赌输掉的那幅宋初水墨画来了,硬是没开门。害得我又打电话给他哥,吴起浩倒好说话,在公司那头吩咐他们家保全把门给开了。

    吴家还是住在深山里,占了半个山头,从大门开到他们家祖宅就得十来分锺,这十来分锺够吴起然骂骂咧咧去藏他的宝贝画去了。

    我也懒得告诉这王八蛋,画我输了就输了,老子从来都不是他那种出尔反尔的人。

    「你来干什麽?」我车一停下,吴起然就站在他们家房门口瞪著眼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