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初似乎已经懒得跟她再解释,转身就开始乒乒乓乓地收拾那辆三轮车,看样子是要出去摆摊。

    吴荟骂完儿子后,才终于看到门口还多了一个少年。

    一身潮牌衣服的贵少年站在这乌七八糟的废弃车库里,格外显眼。背后昏黄的阳光照进来,照得他的轮廓越发秀气俊逸。

    吴荟的眼神,像蛇一样冰冷毒辣,就这样直直地盯着他。

    陆温安感觉四面八方的低气压袭来,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手指紧紧蜷缩着,忽然心生退意。

    他原本是打算真相公开后,就回到原主亲生父母这边来的,现在他已经不敢了,宁愿自己一个人过,也不要回来这边。

    太可怕了。

    他现在才深刻地意识到,秦初代替自己承受了多少磨难。

    “还不滚过来帮哥,杵在那里做什么?”秦初忽然朝他厉喝了一声。

    陆温安如梦初醒,连忙小跑着站在了秦初身边,惶恐不安的表情才稍微安定下来。

    秦初一边把食材放在三轮车上,一边弯腰,压低嗓音说道:“别看她,她疯起来,连外人都抓。”

    他带陆温安过来,就是想吓吓他,现在如愿见到矜贵的小少爷被吓得脸色苍白失去魂魄一样的表情,秦初本来应该是高兴的,却忽然又不舍得了。

    甚至还出言提醒了他。

    秦初直起身,不再看陆温安,心情烦躁地踢了踢旁边的小凳子。

    坐在床边的吴荟忽然扯出一抹笑容,看向陆温安,“你是秦初的朋友?我看你家境不错……”

    这时秦初伸手拉住了陆温安的手臂,不太温柔地把他扯到了自己身后,同时语气阴沉地说道;“别打我朋友的主意。”

    陆温安先是被他这阴狠的语气吓得抖了一下,然后才意识到秦初这句话不是跟自己说的。

    他这是在护着自己呢!

    第11章 小花猫

    吴荟见秦初护犊子一样站在那里,嗤笑出声:“就你这种穷小子,在外面还能交到朋友?”

    语气里是浓浓的讽刺和厌恶。

    陆温安惊诧地抬起头,眼角余光瞥到了秦初微微僵硬的脊背,他正在隐忍情绪。

    而对面作为母亲的女人还在打压自己儿子。陆温安忍不住出声,看着她黑洞洞的眼睛说道:“初哥他人很好的,你不应该这样说他。”

    吴荟很快被他吸引走注意力,目光重新落在陆温安身上。

    陆温安也鼓起勇气,跟她对视。两人长得完全不像,陆温安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随了没见过面的父亲。

    “你被他上过了?”吴荟一挑眉,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世俗下流。

    陆温安:……

    见少年惶惑不安的模样,吴荟又笑了,“不然怎么这么维护他,跟护着自己姘头一样。”

    陆温安背后已经出了一身冷汗,这真的是自己亲生母亲吗?这也太……

    或许小说里的隐藏剧情还没有被自己发现,所以这块地方就成了迷雾一般,令陆温安这个手握剧情的人都迷惑起来。

    但不管怎么样,这个妈是不能要了。

    这时候秦初面无表情地拉起了三轮车,身高腿长地直接朝门口走去,泼天的夕阳照在他挺拔俊逸的身上,但也没有把他那张冷脸给温暖几分。

    他就这样看了陆温安一眼,“走了。”

    陆温安待在原地,在要不要继续跟人讲道理和转身就走以后再说挣扎了一下,最后选择跟着秦初出去了。

    两人刚跨出废弃车库门,身后就传来东西被砸落地的声音,紧接着吴荟有点尖的声音传来,“你个小兔崽子,竟然敢不理你妈……”

    紧接着就是骂骂咧咧的话,好在他们很快就走远了,这些声音也就消逝在了空气中。

    四周终于清静下来,陆温安松了一口气,刚才那么一会儿,他就快要受不了了,主要是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

    他以前遇到的人涵养都很好,说话至少都是正常的。而且也很难接受这样的人竟然是自己的亲生母亲,性格完全不一样好么!他此刻有点感受到原小说的恶意,或许是因为原主这个身份就是个炮灰反派男配,所以书中世界给他安排相关的人都带了些不怀好意,这样才能凸显出炮灰的悲惨吧。

    就在陆温安勉为其难用这些理由接受现状时,走在前面的秦初已经将校服外套脱下来,直接翻过来绑在腰间,身上只穿了一件黑色t恤,露出结实有力的手臂。

    陆温安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然后又吓得定睛认真地看了一眼。

    秦初在自己臂膀上刺青了,纹的图案是一柄花纹繁复的青铜剑,随着他的动作,纹身也在扭动,从陆温安的视角看过去还是有点渗人的。

    这样子看上去,初哥倒真的是有几分混社会的感觉了。

    秦初熟练地跳上三轮车,斜睨了旁边从出来后就一直不吭声的少年一眼,“怎么,怕得都不敢说话了?”

    陆温安嗫嚅了一下,一时之间千言万语也不知说什么才好,就说了一句,“初哥,你有没有想过,可能刚才那个女人不是你的妈妈,你看,她那样说你,天底下哪有亲生母亲会这样说自己孩子的。更何况,你这么优秀,正常的母亲怎么会这样评价你。”

    秦初简直要被他这个不太高明的彩虹屁给气笑,“优秀?”他夸张地笑了笑。

    看着他笑得吊儿郎当不正经的样子,今天打击有点大的陆温安心累地问道:“你还没说为什么看到我爸爸照片,就把我带来这里的原因。”

    秦初就收敛了笑容,他坐在三轮车上,朝后面的敞篷车厢拍了拍,“你先坐上来,哥要去赶晚市,你陪我卖一会儿烤地瓜,就可以回家了。”

    “哦。”陆温安乖巧地应了一声,然后看向放在后车厢上的烤炉,原来不是卖手抓饼的。他先把书包扔到里面,动作有点笨拙地将双手撑在车边沿,想跳上去。

    试了几下,手心都出汗了,也没有跳上车。在秦初的灼灼目光下,个头不高的少年脸颊微红,不太好意思地抓着车边缘,准备侧身翻滚进去。

    没办法,个矮加弹跳力不行的人伤不起。

    秦初忍了忍,看着对方昂贵又雪白的衬衫已经黏上了三轮车的油腻和灰尘,他直接从车座跳下来,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站在陆温安身后。

    然后把修长有力的手臂放在了少年腰侧上。

    陆温安身体一僵,然后等他反应过来,他已经直接被后方的人给抱上车厢里了。

    秦初从炉子后面拉扯出一张小凳子,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你真的能忍受?”他开始还以为他不会答应跟着自己去街头卖红薯的,没想到完全没有拒绝,而且还很配合地自己窝在了炉灶旁边,看上去特别像一只家养的小猫,乖巧又听话。

    陆温安的腰侧还留着他手心的温度,甚至感觉在隐隐发烫,他靠在已经烧得灰蒙蒙的炉子旁边,因为三轮车的车厢空间十分有限,一大半已经被炉子占据,空隙的地方挤着一麻袋的生地瓜,所以他只能蜷缩起双腿,窝在一个角落里,下巴抵在手臂上,柔软的短发下露出一双干净的眼睛。

    然后陆温安朝秦初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可以的。虽然娇生惯养,但他其实并不娇气,陆爸爸也一直以硬汉的标准要求他,所以这点程度完全不算什么。

    秦初立在地上,即使少年坐在车厢上了,也堪堪跟他平齐视线而已。因为方才不小心蹭到,陆温安原本白皙的脸颊此刻沾了些炉子的煤灰,活像一只小花猫。

    就好像雪白的奶油蛋糕上出现灰尘一样,秦初不动声色地伸出手,用指腹帮他擦了擦。

    从陆温安见过他的家和母亲是怎么样之后,他没有嫌弃崩溃地逃走这一点,秦初就没有开始那么气愤了,那都是大人的错,其实关这个无辜的少年什么呢,自己确实不能迁怒到他身上。

    秦初想到这里,对着陆温安的脸色又好了很多,“我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可以回去问问你那位好爸爸。”

    他说完后,就动作利落地上车,载着一脸愕然的陆温安和满车的红薯去了晚市。

    第12章 一起卖红薯

    城市小巷里已经亮了路灯,夜市的摊子也陆陆续续摆了出来。

    秦初开着电动三轮车,熟练地穿梭在其中,而坐在后面迎风沉思的陆温安正坐在小板凳上,因为空间有限,他只能双手抱着膝盖,努力回忆原书可能被自己忽略的情节。

    远远看去,纤瘦的少年就像一只被主人带出来兜风的小狗,柔软的头发被夜风吹得飘飘而飞。

    在原书里,作为男主角的父母,陆爸爸和陆妈妈一直都是恩爱夫妻典范,全书从头到尾几乎没有提到这对夫妻吵过架,出过什么感情问题。

    而陆妈妈曾经跟陆温安分享过自己年轻时候的爱情故事,她跟陆爸爸算是青梅竹马,小学到高中都是同一所学校,在高中的时候,两人都是同学所说的扛把子,都不爱读书,放学就跑到学校外面,打群架收保护费。一个陆哥,一个英姐,那是响当当的名号。

    后来他们恋爱了,也是闹得沸沸扬扬,远近皆知。两人高中一毕业,复杂的家庭情况以及性格原因,他们直接就没上大学,去闯荡“江湖”了。

    这人生路上坎坷居多,吃了没有学历的亏,好在两人能打能抗,一个靠在地下拳庄打拳,一个靠给赌场当保镖,慢慢开始立足,有了第一桶金。因为讲义气,有能力,倒是有一群小弟愿意跟着他们夫妻混,后来陆爸爸果断结束打拳生涯,因为陆妈妈肚子里有宝宝了,他们要为即将成立的一家三口小家庭营造稳定的环境,所以两人一合计,就出来开了一家保全公司。

    从此生意起步,蒸蒸日上,一扫前半身的霉运和坎坷,他们就此过上了正常富足的生活。

    就是因为从小就同甘共苦一起并肩长大的,用陆爸爸说的话,他跟妻子是交过命的感情,这辈子都不会离开她背弃她的。陆妈妈也是如此。

    所以陆温安怎么想,都不觉得陆爸爸在外面会有什么桃花债。

    而且,明明秦初才是陆妈妈和陆爸爸的亲生儿子,现在他的养母竟然跟他们有渊源,是认识的,所以当年这孩子抱错的真相,也就变得耐人寻味了。

    陆温安忽然一拍自己膝盖,就说嘛,哪有亲生母亲会这么对自己孩子的,说明吴荟是知道的,秦初并不是她的孩子,所以她才会这么不疼惜他,辱骂他又让他小小年纪就出来赚钱养家的。

    想通了之后,陆温安抬起脸,看向面前正在认真开三轮车的秦初,少年高大宽阔的肩膀,看上去特别坚韧又有毅力,陆温安既感觉怜惜又有点愧疚。

    毕竟自己占了他的便宜老爸老妈,享受了他本该拥有的温馨亲情。

    坐在前面的秦初只感觉后面有两道灼热的目光一直黏在自己后背上,弄得他握着车把的手都忍不住紧了紧,下意识地把背给挺直了,愣是把一辆普通的三轮车开出了在骑摩托夜跑的感觉。

    好在摆摊的地方很快就到了,秦初不用再继续刻意摆酷酷的pose了……

    这条热闹的小巷是默认的夜市街,秦初自然是没钱买摊位的,他就只能见缝插针,在某个角落停好三轮车,然后在车身上拉好横幅,上写:秦记烤红薯。

    这个简易的小摊位,还是秦初靠自己拳头才保下来的。人家看他年纪轻轻,一开始都还以为好欺负,时不时上门来滋事,并且借口要收保护费。

    秦初呵呵冷笑一声,只有哥收人保护费的道理,哪里轮得到你们这些瘪三来挑衅。于是一挑三,直接干了一架,最后以对方三个大男人灰溜溜逃走而告终。

    而秦初为了表示哥虽然年轻但绝对不好惹的架势,干脆跑去给自己手臂上刺青,表示也是道上混的,每次一摆摊,必定先把袖子给撩起来,露出张牙舞爪的纹身,大家一看就知道这少年是道上混的,不敢惹。

    而当初去纹身的时候,店员推荐的其实是一条小青龙。秦初看了以前顾客刺完青的买家秀,觉得太没内涵也太烂大街了,于是开口提出要求:有没有显得有文化又很凶的刺青?

    那个年轻的店员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神秘兮兮地拿出压箱子的图册,说道:“有是有的,你看看。”

    是一把大宝剑,青铜色。

    年少意气的秦初一拍大腿,很合眼缘,就这个了。于是秦初手臂上就多了一道青铜剑纹身,气势倒还真的不错。

    起码他这样一亮相,站在烤炉后面认真卖红薯的时候,不经意露出胳膊来,不仅没有人敢再来找麻烦,而且还招惹了很多小姑娘来围观。

    只不过今天多了个陆温安。

    陆温安自知有愧,跳下车就忙前忙后,帮忙摆摊支架,比小狗腿还要积极,只是娇生惯养的小少爷第一次干活,难免磕磕绊绊。

    秦初把要准备烤的红薯从麻袋里拖出来,一转头就看到旁边的少年正在准备生火。

    他手里摸着木炭,已经变得黑乎乎了。

    秦初无语了一瞬,笨蛋,连手套都不知道戴的吗?

    他放下红薯,大步走过去,一眼就看到小少爷原本白嫩嫩的手掌心变成了黑炭,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很违和。他不太温柔地开口说道:“你别动了,站在旁边看着就好。”

    然后秦初自己拿出手套,他抬头看了看乱糟糟的四周,再看看陆温安,难得良心发现,“你还是回家好了,别待在这里了。”

    陆温安黏在他旁边,跟甩不掉的年糕一样,“初哥,你让我做吧,我会削红薯皮!”

    秦初:“……”大哥,烤红薯要削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