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开后,来到了城郊的一处酒馆,取下了斗篷,向正在喝酒的白衣男子走去。

    “我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却又想不起到底忘记的是什么了。”

    “能想得起的,还叫忘记吗?”男子单纯的笑道,“老酒鬼,你该不会连我也忘了吧?”

    “不记得了。”

    “你!”

    “呵,骗你的。”

    男子坐下,将他手中的酒壶抢过,放在鼻前闻了闻,“嗬,竟是寒潭香。你可真不够意思,这等好酒竟然不同我分享。”

    “像你这种一滴就醉的,让你喝岂不是白白糟蹋了这酒?”

    男子一听有些生气,“李白,你别太过分啊!”

    寒潭香根据记载,是取高山寒潭水酿成,因此喝起来比一般的酒要清凉,但是后劲十足,因此不能多喝。

    似是和他赌气一般,男子将酒壶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炫耀似的对他说,“看,我没醉。”

    李白夺过酒壶,略带嫌弃的看了他一眼,“白白糟蹋了。”

    李白喜欢饮酒,更喜欢品酒。酒,越放越香,越久滋味越浓,因此每一次喝时都有不同的感觉。

    喝酒和品酒向来是不同,如邢赂这般把酒当成水来喝的,可以排的上李白心中黑名单的第一位了,没有之一。

    “哎呀,哎呀,头好昏啊……”

    说着,男子便趴倒在桌上,似乎是醉了。

    聪明人会装醉,也会装糊涂。

    李白摇了摇手中的酒壶,还真是一点也没留。

    李白靠着窗外,拿出了一枚玉佩,玉体通透无暇,上面还刻有一个“乩”字——

    “我觉得一个男人不管多坏,对我好就是好,对所有人都好对我不好,那就是不好。”

    “我知道,我是无法了解你的。但只要,只要我能喜欢你,已经足够了。”

    梦里,李白遇见了一个女孩,他看着那个女孩,一点点的成长为二八年华的少女。

    少女哭着说了些什么,转身离开。

    别走……

    可他无法发声,喉咙仿佛被人扼住一般,脚被固定在地上,动弹不得。

    少女渐渐消失在他的眼中,他可以动了,可是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啊!

    他好像曾经拥有过什么,却又失去了……

    感觉眼眶有些湿润。

    他,哭了?

    接着,他看见了一座山川,那里有一个繁荣昌盛的部落,那儿的人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可一下秒,硝烟四起,尸横遍野,一幅美好的画卷被瞬间烧成了灰烬。

    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人命,最不值钱的也是人命。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亡族灭种的何止一个?

    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本来靠的就是扩张,扩张的过程必须要有一方妥协,不管对方是谁。

    丛林法则就是如此,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强者生,弱者——

    死!

    第十七章:突变

    “不可轻举妄动,还需步步小心。再忍耐一段时间。”

    “忍耐,忍到几时为止!”

    男子抓住他的手,“大哥,我们早点干完这一票吧,干完这一票我们就走,我不想再过这样东躲西藏的生活,去任何地方都行。”

    “去看北夷的飘雪,去看风林的桃花,去看醉岭崖的落日……”

    被称作“大哥”的人似乎有点被说动的样子,犹豫了一下,权衡再三,咬咬牙,“行,早点干完这一票我们就走。”

    侯潘岐看着石胖,又转头看向屋顶,“胖子,找好下家了吗?”

    “是一个名叫傅齐康的,但是他不会亲自出面,会委托人前来。”

    “傅齐康?之前不是因为石头的事进院了吗?”

    “那姓傅的是个有背景的,据说他上头来人了,而且那边也没什么实质的证据,只得作罢。”

    “这么说那傅齐康还有几分本事了?”

    “话传的,本事倒没几个,就是钱多,钱多好使差。他那些钱都见不得明,表面上一副心慈善意的样子,实际上,可黑着。”

    侯潘岐冷笑了一声:“能找上我们的,有几个是干净的,各取所需而已。在哪地吃饭?”

    “老地方。”

    “这第一次去和人家吃饭,我怎么知道老地方是哪?”

    石胖知道他这是误会了,连忙解释道:“大哥,那是近日新起的食楼,名字就叫‘老地方’。他们的意思是叫我们顺便在那宵夜。”

    侯潘岐沉默了一会,“宵夜就算了,咱们趁夜划水。对了,你想去哪?”

    “醉岭崖吧,据说那儿除了落日美,还有一大片的风铃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