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能不是一种排序吧,只是为了中文念起来……通顺。”

    “那为什么不能是‘世间莫问芳踪’?”

    “呃,似乎也说得通哈?”

    “根本就不应该要这个‘莫问’,直接就是‘世间芳踪’就行了。”

    她酸溜溜地说:“那倒挺好呢,就你们两个,相亲相爱。”

    他愣了一下,说:“我是在说写小说的事。”

    等他吃完面,她趁他心情还好,问:“去不去看新房子啊?”

    “你们去吧。”

    “你不去看看?”

    “我又不在那里住,有什么好看的?”

    她一赌气,叫上儿子,开车看新房子去了。

    新房子离现在住的地方大概有十几英里,一个在单位的东面,一个在单位的西面,三个点构成一个三角形,所以上班的路程基本没变,但儿子的学校比以前的好,这也是她看中这个房的原因。

    她买的是个四卧三点五卫的房子,两层楼,楼上三个卧室,一主两客,楼下还有一个主卧,两个主卧都有自己的卫生间,两个客房共一个卫生间,楼下还有一个卫生间,但没洗浴设施,所以算半个卫生间。

    房子是四年前造的,相当新,当时的价格是现在价格的两倍还不止,她买的是所谓“short sale(短售)”的房子,就是原房主付不起房贷了,跟银行商量,以低于贷款额的价格卖出房子,所以她买得很合算。

    儿子很喜欢新房子,楼上楼下地跑,还想跳到游泳池去游泳,被她制止了:“现在不行,很久没打理了,都不知道水质怎么样。等妈妈把泳池打理好了,你再游。”

    儿子兴奋地问:“那我今后天天都可以游泳了?”

    “天天都可以游。”

    儿子跑上楼,看到一个没封住的房间:“妈妈,这个是干什么的呀?”

    “这是个bon roo(奖励房),我们可以在这里放个乒乓球桌。”

    “我们在自己家里就可以打乒乓球了!”

    儿子又转到楼上的主卧:“妈妈,这个房间的窗子下面还有个c黄一样的东西,我喜欢!”

    “这个叫bay (有窗台的窗子),你喜欢就做你的卧室吧。”

    “真的吗?我可以在窗子那里睡觉,还可以趴在那里看外面!”

    “你还可以在那里看书,那里光线好。”

    儿子问:“你和爸爸住哪里呢?”

    “我们住楼下。儿子,到这里来,这是客房。以后你可以邀请小伙伴到咱们家来sleep over(在别人家过夜)。”

    “哇,太好了!我要邀请zack(扎克)和jason(杰森)来sleep over!”

    楼下最让儿子感兴趣的是office(办公室):“我可以把我的sax(萨克斯)放在这里,还有谱架,还有我的fte(长笛)。”

    儿子一到美国,就加入了学校的band(管乐队),学吹fte(长笛),但儿子最喜欢的是萨克斯,只是因为年纪太小,乐队辅导老师让他先吹长笛,等长大点再开始学吹萨克斯,所以她买房时还多一个条件:学校有管乐队,管乐队里有萨克斯。

    自从儿子开始学长笛,她就找到了一个对付丈夫的好办法,他要是说儿子没兴趣爱好,她就顶他:“我儿子有兴趣爱好,他爱音乐!”

    那天晚上,两夫妻还是各用各的电脑,还是用到很晚才下线。他好像忘了昨晚的不快,又来拉她。

    她这人就是这样,尽量不记仇,不算旧帐,不管他曾经的曾经是多么可恶,只要他自己转个弯,愿意来和好,哪怕明明就是为了做那事,她都不去揭穿他,也不得寸进尺,而是礼让三先,所以一直还没闹到离婚的地步。

    但她是有底线的,所以又把那版套套拿出来,撕开一个包装。

    他没反对。接过去看了好一阵,恐吓她说:“你好自为之,别给我戴绿帽子,不然的话,我会亲自从中国赶回来,破你的相,杀他的人。”

    她依稀想起年轻时候的事,他也说过这样的话,但她那时一点也不觉得他可怕,反而觉得他很可爱,为了她,杀人坐牢都在所不辞。但今天不同了,虽然她知道自己不会出轨,她仍然有点害怕,万一他轻信谣言,以为她出轨了呢?

    “谋杀”不是还有个亲兄弟,名字叫做“误杀”吗?

    第十一章

    王世伟在美国只待了三天,就带着儿子启程回中国。

    王莙去机场送他们,看着父子俩并排站在检票的队伍里,惊觉遗传的厉害,虽然她潜意识里一直觉得儿子百分之百是自己的,和丈夫没多大关系,性格不像,彼此也不黏糊,但两人脸上那些相似的特征还是让她惊恐地认识到,儿子也是这个人的骨血,会越长越像这个人,再过一些年,就是一个年轻时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