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仓库里的后续,莱斯特在第三天中午简单上网了解了一下。

    那里本来就人迹罕至,火是在半夜烧起来的,等到清早有远处的人不知道是因为闻到味道还是看见浓烟而终于发觉的时候,它已经烧得几乎什么都不剩了。

    几十分钟后,灭火队员从市区赶到那里,因为缺乏可燃物,火势早就弱到几近于无,他们意兴阑珊,草草灭掉了最后的火星就离开了。

    随后赶到的警方除了一具烧成焦炭的无名尸体之外什么也没得到,因为缜密的莱斯特一开始就没有在那放过多的东西。他们选择了市面上最常见的车型,还有这个距离人口密集的市区足足几十公里的废弃仓库,除了一把刀,一把枪,一些麻绳胶带和若干桶汽油,其他的什么都没带进去。

    莱斯特在把路易拖走的时候没忘了见缝插针地捡起小刀和手枪,甚至他坐过的木头椅子都被他一脚踢进了火堆里。而纵火恶棍路易··普都拉虽然混账透顶,最起码还记得他说过干活儿要带手套,所以莱斯特要做的只是把路易拖走后摘下那双粗麻布手套处理掉,而不用管那些汽油桶上面会不会碰巧留下什么指纹痕迹。——退一步说,即使有,案底清白的路易也没有任何资料可以比对。

    法医检验表明死者是中老年男性,死前似乎受到过不止一人的虐待。因为鼻腔到咽喉到肺部一路下来都干干净净,所以是死后才被烧成那样的。当地警方查证了半天,对此束手无策,也没人认领,只能归为悬案,猜测是哪个帮派惩罚叛徒之类的。

    当然,感谢各州政府的各自为政,他们也绝对没法把这个郊区仓库的杀人焚尸案和小半个月前几千公里外约克市内某个同样没有其他证据可循的神父离奇失踪案联系在一起。

    而路易,这个莱斯特口中无耻的小混蛋,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候一直呼呼大睡,一点主动性也没有,全要莱斯特替他干。

    莱斯特不仅替他擦干净了血迹,换上了衣服,还在某个不起眼的汽车旅馆住宿的时候为他洗了个澡——这个所谓的洗澡,简直是全套服务,刮脸,洗头发,上护发素,吹干。

    在莱斯特吃三明治或者罐头填饱肚子的时候,他也没忘记给路易弄了点葡萄糖,免得路易的身体因为缺乏能量而过度消耗体内储存脂肪。虽然即便如此,三天没有正常进食的路易,脸庞还是消瘦了不少。

    当他们经过这个小屋,莱斯特借口说,在他们公路旅行期间,他的伙伴因为前一夜醉酒,现在不省人事,需要稍事休息,好心的老夫妇就同意把这间屋子便宜租给这两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

    好啦,当他们安安生生地在这儿住了一晚上之后,早不醒晚不醒的路易·普都拉居然在暖烘烘的室内醒来了,浑身清爽,头发干净,体体面面,唯一的不适就是喉咙发干一时说不出话。而那个倒霉又贴心的莱斯特虽然又气又急,不情不愿,但考虑到路易大概没什么力气,索性连瓶盖都提前帮他拧好了。

    最终,这整整的三天,苦哈哈的三天,对于莱斯特来说是人生低谷的三天,对于路易仿佛不存在,他什么也没有经历过,就这么从死机状态一键复原了。

    路易挣扎着打算下床,莱斯特看他那副虚弱无力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他只好走过去把他按下,然后靠着床边坐下来,别扭地问:“干嘛?”

    无耻混蛋一句话也没说,只给了好心的金发杀手一个大大的拥抱。

    tbc.

    第三十八章 约会危机

    在对方面前杀人放火之后要怎么相处?

    无耻混蛋路易·普都拉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路易当然知道莱斯特并不会因为他杀了人而有什么反感,毕竟杀人对于莱斯特来说是家常便饭,或者,营生活计。莱斯特曾坦言过自己杀了上百人,而且这个金发杀手还是带他走进这扇大门的引路人。

    但是,路易敢打赌,莱斯特活了三十年,杀了上百人,也绝对没有在杀完人之后紧接着开始谈恋爱的经历。

    是的,路易现在很想跟莱斯特谈恋爱,像真真正正的普通恋人那样。

    三天的时间足够他做一个悠长的梦了,但他什么也没梦到,不是因为混乱无规律所以醒过来就忘掉,他就是什么也没有梦到。他睡得异常安稳,或者是因为他的状态其实应该定义为昏迷,或者是因为他的精神世界非常放松,没有忧虑。

    自从清醒过来,路易就感到内心非常平静,是真真正正的安宁。他没有为自己的残忍感到后怕,他甚至不觉得那应该用残忍来评价,因为它本就会如此发生,那就是事情应该有的归宿。而他的怒吼,他的痛苦,他的哀伤,他的死意,都随着仓库的熊熊火海留在了那里。他的身体从未如此松弛自由,他的心灵从未这么干净剔透,他仿佛像接受了什么高贵超凡的神明昭示,或者在天国的纯净之河里涤荡过灵魂。

    他只想跟莱斯特待在一起,做什么都行,他想跟莱斯特拥抱、亲吻,甚至上床。

    于是他主动问道——

    “我们接下来干嘛,莱斯特?”

    “你想干嘛?”

    “不如来个约会怎么样?”

    “约会?”

    “是呀……”路易想了想,说,“整整三天的约会。”

    “……”

    “怎么样嘛?”

    就在路易以为莱斯特会欣然同意的时候,历史竟在此刻重演——

    “约会?……你怎么不先关心关心你自己,你这个病秧子!”

    ......

    等到病秧子路易·普都拉恢复正常体力,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是的,又是三天。

    这引发了一个在莱斯特脑海里一闪而过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微妙契机能让他们总和三天扯上关系?

    无论如何,这三天里,路易胃口渐渐恢复,他吃掉了五个玉米罐头,一些哈宝牌干面包和威化。

    在他们即将离开“乔凡娜小屋”时——这是这个毗邻公路的山间小屋的名字,以它的女主人命名,路易还不得不向这位好心的老太太保证自己以后再不敢在狂欢节上喝得酩酊大醉。

    “是呀!你的......朋友,那时候看起来可忙坏了。”她想了想,还是没有戳穿,但她内心有一些郁闷,这些年轻人以为她是什么?老古董吗?

    “我会向他道歉的,夫人。”

    路易在乔凡娜女士暧昧的眼神里拉开车门。

    他一边系上安全带,一边问道:“现在,我们去哪儿?”

    莱斯特启动了汽车。

    “约会。”驾驶员说。

    ……

    三个小时后。

    坎普拉市主城区。

    市中心繁荣的马路。

    十字路口中心附近的安全岛。

    一个金发男人和一个黑发男人站在那儿,他们大概站了十几分钟。

    人群和车辆川流不息。

    路过的人们因为被他们的外貌所吸引,所以总是会多打量他们几眼。然后他们很快就发现这两个动也不动的男人并不是什么年轻英俊的行为艺术家,他们其实是在……

    面面相觑。

    “……我们在做什么?”

    “我们……在约会。”

    “但我们站在这里。”

    “人们都这么干。”

    “站了十五分钟。”

    “或许……”

    “或许我们应该先找个地方坐下。至少。”

    “对……没错,是的。”

    在他们意识到他们身上有钱,可以找个星巴克坐下而不是站在十字路口上当人形电影海报的时候,他们终于这么干了。

    “卡布奇诺,噢!你在那等着饮料出来好吗?多加一包糖,对了,请帮我洒非常非常多的可可粉。”

    “呃……”路易露出一个反感的表情,“往奶泡上?”

    “……是的。”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点摩卡?”

    “我就是……想要奶泡上有特别多可可粉的卡布奇诺。”

    “你真的好古怪,莱斯特……你喝咖啡的口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口味不是嘛?”

    “......好吧。”

    在路易转身之后,莱斯特飞速摸出手机。

    【紧急情况!】

    【干嘛?】

    【约会的时候应该做什么?】

    【约会?你们的事办完啦?】

    【是的。】

    【我得跟你说说,你知道嘛?我不甘心,一点也不甘心,在那个神父身上查不到东西。】